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新天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南新
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911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6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7.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072.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81,556.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
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
第 2201583 号)。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
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合计 58,495.15 58,495.1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56.58 万元,扣除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额为 23,061.43 万元。
三、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该
项目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结项,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944.98 万元。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6,900 万元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2%。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6,900 万元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2%。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 113.60 万元系超募资金利
息。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56.58 万元,扣除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3,061.43 万元。本次拟使用超
募资金人民币 113.6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
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无余额,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
将对应的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
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二)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总额的 30%;
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
加。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
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度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
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
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3.60 万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经营需要,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等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年度拟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达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且公司已承诺在
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13.6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超募资金专户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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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栋 刘天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