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北
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创瑞通”
“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昊创瑞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51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90.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2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5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天健
验〔2025〕8-14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6 截至 2026 年 6
序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投项目名称 月 30 日累计投 月 30 日累计投
号 的募集资金 的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入进度
智 能环 网柜 生 产建 设
项目
智 能柱 上开 关 生产 建
设项目
智 能配 电研 发 中心 建
设项目
箱 式变 电站 及 高低 压
开关柜生产建设项目
合计 47,653.64 51,615.17 11,961.65 -
注: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环网
柜生产建设项目”“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
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对“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方式及建设期进行调整;同意将原募投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
“箱式变电站及高低压开关柜生产建设项目” ;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增设募集资金专
户、以出资和借款的方式为实施主体提供资金以实施募投项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
人士办理具体相关事项;同意实施主体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后续定期以
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置换前公司将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途及
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计划投资进度,在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序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号 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环网柜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项目”
原计划建设期为 2 年,“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 18 个月。
为适应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的最新需求,经审慎研判和调研,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调整为:将“智能环网柜生产建
设项目”“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主体均变更为公司在天津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昊创瑞通(天津)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将实施地点统一变更至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拟新建的生产基地,“智能环网
柜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期仍为 2 年;并将“智
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中实施场地由房屋购置调整为自建获取、建
设期调整为 2 年。
公司募投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起算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周期为项目计划建设期,上述变更前,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开工
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
上述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起算时间进行调整,即自公司
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之日起重新计算,建设期为 2 年,公司募投项目“智
能环网柜生产建设项目”“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8 年 2 月 27 日。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环
网柜生产建设项目”“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8 年 2 月 27 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国超 李童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