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灏
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烟台通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灏昕汽车”、“烟台通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因
为大宗商品(热卷、铝)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热卷、铝价格的
大幅波动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及子公司(灏
昕汽车、烟台通吉)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
功能,降低公司及子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热卷、铝等与公司及子公司(灏昕汽
车、烟台通吉)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灏昕汽车、烟台通吉)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
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加上一定的风险波动金,预计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预计任一交
易日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
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相应失效。
鉴于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灏昕汽车、烟台通
吉)的经营密切相关,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方案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
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
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灏昕汽车、烟台通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
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
健性,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期货交易的损失。
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
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
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
法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
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
环节进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交易品种进行操作,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
操作。
证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
不得在场外市场进行。
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原则将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
期损益,从而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灏昕汽车、烟台通吉)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及
子公司已就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制定了业
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
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交易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灏昕汽车、烟台通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是切实可行的。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