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9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94元,共计募集资金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已支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费用2,896.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049.49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2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5,049.49
项目投入 B1 22,949.3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20.36
项目投入 C1 5,304.0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8.95
项目投入 D1=B1+C1 28,253.4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19.3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7,315.3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3,451.94
差异[注] G=E-F 3,863.43
[注]差异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999.32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尚未
置换的资金135.8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
于“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对应存
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
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分别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
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已将存于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银行账号:421421066012004203188、
账户注销手续,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根据
《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4,000.00 万元(含本金)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银行账号:421421066015003199560、421421066015003199484),并与保
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
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4 个理财账户和 1 个
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自贸区支行[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自贸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自贸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自贸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自贸区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 421421066015003199560 1,482.20 2025年8月新增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 421421066015003199484 5,330.97 2025年8月新增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自贸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自贸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自贸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自贸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自贸区支行
合 计 134,519,389.52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曾用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支行(2025年5月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自贸区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隶属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其对
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时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名义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5 亿
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
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 年 12 月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
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
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协议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期末余额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司武汉自贸区支行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
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七天通知存款 2026/6/18-2026/7/9 2,000.00
司武汉自贸区支行
合 计 7,800.00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务收益,该等项目实施旨在提升公司产品研发创新能力、产品线的丰富度及产品
竞争力,从而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故该等项目无法单
独核算效益。
公司营销网络覆盖深度和广度以及公司整体运营信息化水平,支撑公司市场开拓
需求,提升公司产品营销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049.4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04.06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253.43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是否已改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3)=(2)/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分改变) (1) (2) 效益 重大变化
(1)
承诺投资项目
港迪技术生产制
否 19,287.81 14,887.33 1,297.87 8,718.12 58.56 2026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造基地建设项目
港迪技术研发中
否 15,540.79 11,492.47 1,702.08 6,684.13 58.16 2026年12月31日 — — 否
心建设项目
港迪智能研发中
否 12,124.59 7,643.87 960.55 3,902.48 51.05 2026年12月31日 — — 否
心建设项目
全国销服运营中
否 8,650.68 6,025.82 1,343.56 3,924.40 65.13 2026年12月31日 — — 否
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5,000.00 0.00 5,024.30 100.49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
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总额的前提下,对“港迪技术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
目”“港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行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中的“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原拟建设武汉、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
安、沈阳等地的销服运营网点,其中在武汉市江夏区大桥产业园红旗村新建园区内建设总部销服运营中心。
为更好地响应客户需求、扩大销售和服务范围,新设立海外事业部、海南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及天津、重庆、南昌等办事处,销服运营中心总部地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681.17万元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7-781号)。截至2024年12
月31日,上述置换已全部完成。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子公司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
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以票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累
计金额为11,986.93万元(不含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681.17万元),以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票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累计金额为11,851.04万元,其中2026年1-6
月累计置换金额为2,050.81万元,尚未置换金额135.89万元。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金)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999.32万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
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
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
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5,800.00万元、通知存款2,000.00万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上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户和理财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