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6-028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8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13.6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0.49%(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1号)核准,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A股股票33,36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2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72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
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85,154,160.95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583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合计 58,495.15 58,495.1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56.58 万元,扣除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3,061.43 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该
项目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结项,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944.98 万元。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超募资金账户余额 113.60 万元系超募资金利息。
剩余超募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开户行 账号 专户余额
号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许
昌长葛支行
合计 113.60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56.58 万元,扣除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3,061.43 万元。本次拟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13.6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
为 0.49%(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
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无余额,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
将对应的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
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
(一)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
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度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
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
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3.60 万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经营需要,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等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年度拟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达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且公司已承诺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13.6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超募资金专户的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度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