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6-037
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
议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
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飘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构建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组织体系并保证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
决定对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并对管理职责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闲
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余额不
超过 10 亿元,委托理财品种包括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发
行的固定收益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为聚焦新材料主业,加强对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伊斯科”)的管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惠州伊斯科少数
股东股权,以人民币 31,581 万元受让西藏安耐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惠
州伊斯科 14.5%股权,以人民币 26,136 万元受让西藏戴泽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所持有的惠州伊斯科 12%股权,合计收购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
后,公司将持有惠州伊斯科 100%的股权,惠州伊斯科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