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
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
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