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6-043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何
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何向东、何星儒、李
丽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含董事会秘书)。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编制《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
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董事会经审阅认为:2026 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
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使用计划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续
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 13:30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