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叶伟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34 号)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财会
[2026]7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26-035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