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源股份”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隆
源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督促公司按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份有效执行了相关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
账单,查看募投项目进度,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
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情况等。本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督促
大违规。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现场核查。
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置换、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无。
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是 不适用
诺
是 不适用
偿事项的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诺
是 不适用
承诺
是 不适用
税务相关事宜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注:承诺 1-18 来源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承
诺 19-26 来源于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相关重大风险已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本期未发生重大变
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国木 吴小鸣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