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励精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7 0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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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36       证券简称:永励精密    公告编号:2026-063
              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28 元,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0,000,000 元增加至 80,000,000 元,股份总数由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4949
号)。
  鉴于公司上述注册资本、股本发生变化且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现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拟对《浙江永励精
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完
成后的公司章程名称为《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
以登记机关最终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54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 2026 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6 年半
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5)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6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
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6-067)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
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以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励精密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70)、《关于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ZA15148 号)(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励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
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
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
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7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
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7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励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于 2026 年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
编号:2026-074)。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
   (三)《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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