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蔡喜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兴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兴龙保证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项目 每10股派现数(含税) 每10股送股数 每10股转增数
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3 0 0
董事会秘书姓名 周沙峰
联系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新源路 58 号 701 室 J
电话 021-39508868
传真 021-39508868
董秘邮箱 zhengquanbu@balancer-sh.com
公司网址 http://www.balancer-sh.com/
办公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星光工业村 1010 号
邮政编码 201805
公司邮箱 zhengquanbu@balancer-sh.com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举升机、拆胎机、平衡机、四轮定位仪、汽车养护设备、全自动洗车机、智能工具柜
等汽车维修保养设备及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通过向客户销售其生产的产品实现收入和利润。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包括钢材、外购零部件、辅料等。公司所需原材料由公司采购中心统一制定采购
计划,并实施采购。公司根据订单及生产计划,结合已有材料库存制定采购计划,通过询价、比价、议
价程序完成采购工作。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门根据销售订单形成生产通知单后,生产通知单由
生产部门确立生产计划,确认好产品的交付期并下达生产指令。生产过程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岗位
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等规范执行,在每道工序进行生产时,通过质量监督人员的现场监控,严格控
制生产全过程质量;同时,强化员工的质量意识,以确保产品的合格率。成品要由质量控制部门进行检
验合格后才能入库。为提高生产效率,充分利用专业化协作的优势,公司对部分产品的表面处理等工序
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完成。公司外协加工费的定价参照市场行情,综合考虑供应商供应能力、产品质量、
交货周期、售后服务等因素协商确定。
公司产品同时销往国内及国外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终端使用者主要为汽车修理店、汽车 4S 店等。
公司内销包括直销和经销,均为买断式销售。公司外销包括贴牌和自有品牌的销售。在经销模式下,公
司通过经销商销售给终端使用者(汽车修理店、汽车 4S 店等)。直销模式下,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国
内的汽车整车厂商(含旗下 4S 店)、汽车维修保养设备品牌商等。
(1)经销模式
由于公司的终端使用者为汽车修理店、汽车 4S 店等,具有订单金额相对较小、地理位置广泛分散
的特点,公司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有利于快速建设销售渠道,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
属于买断式销售。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年度经销协议,在合同中就经销区域、销售任务及返利等条款进行
约定。公司不对经销商的经营品牌作排他性限制。
(2)直销模式
公司直销客户包括汽车整车厂商(含旗下 4S 店)、汽车维修保养设备品牌商等客户。公司外销主
要为贴牌模式,境外客户主要为当地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的品牌商,均为买断式销售。公司根据客户要求
的产品型号、规格、品牌等生产产品,客户以买断方式采购产品后通过其自身的销售网络对外出售。在
境外市场,公司产品销往德国、波兰、俄罗斯、英国等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
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安排生产和发货。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182,253,593.41 1,141,258,178.14 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49,778,196.53 897,769,354.19 5.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8.00 10.58 -24.3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4.23% 16.49% -
资产负债率%(合并) 19.66% 21.34% -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561,844,151.72 540,019,504.94 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493,842.34 77,534,910.48 -2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472,861.92 108,687,475.22 -60.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07% 14.15% -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88 -42.05%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利息保障倍数 859.19 742.96 -
单位:股
期初 本期 期末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变动 数量 比例%
无限 无限售股份总数 23,183,000 27.32% 11,666,755 34,849,755 29.34%
售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件股 董事、高管
份 核心员工
有限 有限售股份总数 61,667,000 72.68% 22,273,245 83,940,245 70.66%
售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1,509,000 13.56% 4,603,600 16,112,600 13.56%
件股 董事、高管
份 核心员工
总股本 84,850,000 - 33,940,000 118,79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5,486
单位:股
期末持有
序 股东名 股东 期末持 期末持有限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无限售股
号 称 性质 股比例% 售股份数量
份数量
境 内
人
上海晶 境 内
佳投资 非 国
管理有 有 法
限公司 人
境 内
人
境 内
人
境 内
人
境 内
人
上海汇
兰仕商
境 内
务信息
非 国
有 法
心(有
人
限 合
伙)
境 内
人
境 内
人
境 内
人
合计 50,277,000 20,137,960 70,414,960 59.2767% 70,387,800 27,16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实际控制人蔡喜林、冯定兵和上海晶佳为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蔡喜林持有上海晶佳
人;股东施武军持有上海汇兰仕 6.00%的合伙企业份额;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
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蔡喜林持有公司13.5639%的股份,第二大股东上海晶佳持有公司9.0371%的股份,
第三大股东冯定兵持有公司8.5044%的股份。公司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相近且均未超过30%,单一直接股
东若仅依其持有的股份并不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
蔡喜林、孙丽娜夫妇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蔡喜林直接持有公司13.5639%的股份,通过担任上
海汇兰仕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3.5357%的股份,通过与上海晶佳和冯定兵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控制公司17.5415%的股份。孙丽娜通过持有上海晶佳股权、上海汇兰仕合伙份额和广州浦兰仕合伙
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1266%的股份。蔡喜林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孙丽娜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因此,
蔡喜林、孙丽娜夫妇合计控制公司34.6411%的股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