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6-055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黄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前持有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黄主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289,000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0.5530%;
本次减持期间,公司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东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黄主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5,159,900股
持股比例 2.213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5,159,9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成原因
黄主 5,159,900 2.2136% 黄江与 黄主为兄
弟关系,形成一致
第一组 黄江 53,948,510 23.1435%
行动人关系
合计 59,108,410 25.3571%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称 (股) (元/股) 划披露日期
黄江 6,000,000 2.9491% 24.06-28.98 2025/10/2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黄主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289,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5530%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289,00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89,0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9 月 18 日~2026 年 12 月 1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
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②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
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③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④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⑤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
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
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⑥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
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
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黄主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
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
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
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