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41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触及 1%整数倍
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孙小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高管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孙小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孙小惠女士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28,5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2%。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 200 万股- 400 万股。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收到孙小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获悉孙
小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
心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22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孙小惠女
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94,663,8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小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
住所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锦绣花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8 月 26 日
孙小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
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28,5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2%,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孙小惠女士及其一致
权益变动过程
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94,663,8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
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 产生不
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股票简称 孚日股份 股票代码 002083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万股) 增持比例(%)
A股 22.85 0.02%
合 计 22.85 0.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443.5372 9.98% 9466.3872 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43.5372 9.98% 9466.3872 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后续增持计划
孙小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增持数量 200 万股- 400 万股,2026
年 8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孙小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价值的认可。
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划实施期间,若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
情形,及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
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其他尚无法预判的风
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
相关风险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发生变化。
息披露义务。
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