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6-046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7 月 15 日~2026 年 10 月 1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66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82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840%
实际回购金额 5,745.6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8.50元/股~91.99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16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32)。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8)。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9,877,000 股的 0.6840%,
回 购最 高 价格 91.99 元 / 股 , 回 购 最低 价 格 58.50 元 / 股 ,支 付 的资 金 总 额 为
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
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
回购。
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19,877,000 100.00 119,877,000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587,600 1.32 2,407,600 2.01
股份总数 119,877,000 100.00 119,877,000 100.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820,000 股,现有库存股 2,407,600 股,全部存放于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
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出售,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
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
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