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9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2.2337 万股(调整后)
? 归属股票来源: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二
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现对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履行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计划所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
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①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22 人,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②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
如下(调整前):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草
姓名 职务 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票 案公告时公司股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张刚林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4.95% 0.19%
梁鹤 董事、副总经理 9.00 2.23% 0.09%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324.85 80.44% 3.16%
其他人员(220 人)
首次授予合计 353.85 87.62% 3.44%
预留部分 50.00 12.38% 0.49%
合计 403.85 100.00% 3.93%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
益失效。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7.51 元(调整前),
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7.51 元(调整前)的价格购
买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
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
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以及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
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票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票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票第三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票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票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票第三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
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
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票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
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5)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a.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 中间值 触发值 目标值 中间值 触发值
(Am) (An) (Ao) (Bm) (Bn) (Bo)
第一个
归属期
第二个
归属期
第三个
归属期
注:1、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
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并且在本次股权
激励有效期内实施可转债等事项的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计入业绩考核指标的核算,下同;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完成度对应系数(M1,M2)
A≥Am M1=100%
Am>A≥An M1=90%
净利润实际完成情况(A)
An>A≥Ao M1=60%
A<Ao M1=0%
B≥Bm M2=100%
Bm>B≥Bn M2=90%
营业收入实际完成情况(B)
Bn>B≥Bo M2=60%
B<Bo M2=0%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M=MAX(M1,M2),即取 M1、M2 的孰高值
比例(M)的规则
b.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
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
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6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 中间值 触发值 目标值 中间值 触发值
(Am) (An) (Ao) (Bm) (Bn) (Bo)
第一个
归属期
第二个
归属期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完成度对应系数(M1,M2)
A≥Am M1=100%
Am>A≥An M1=90%
净利润实际完成情况(A)
An>A≥Ao M1=60%
A<Ao M1=0%
B≥Bm M2=100%
Bm>B≥Bn M2=90%
营业收入实际完成情况(B)
Bn>B≥Bo M2=60%
B<Bo M2=0%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M=MAX(M1,M2),即取 M1、M2 的孰高值
比例(M)的规则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
根据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当期归属比例。具体
如下:
评价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评价分数 S≥4 S=3 S=2 S=1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5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可归
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方达成归属当期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
对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额度归属,当期未归属部分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
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或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未通过,
则其相对应归属期所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
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以归属前考核年度末的考核结果作为当期最终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满足归属条件可归属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前(含公告日)须为公司或子公司在职员工。
(1)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震
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6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4-071)。
(3)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8 月 27 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5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并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7 月 2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0134 万股,并确定本次可
归属数量为 175.0442 万股,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15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7)2026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相关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2026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49 万股(调整后),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
的 11 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相关议
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9)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075 万股(调整后),并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日期 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元/股) (万股)
(人) (万股)
首次授予情况 2024 年 8 月 27 日 (调整 220 0
后)
后)
预留授予情况 2025 年 7 月 2 日 11 0
后) 后)
注:1、上述授予人数均为相应授予日当天情况;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因 2 名激励对象
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取消拟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28 万股。本次调整后,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22 人调整为 220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353.85 万股调整为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应
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公
司 2024 年激励计划未归属的数量由 400.57 万股调整为 560.7980 万股,其中,首
次授予数量由 350.5700 万股调整为 490.798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50 万股调整
为 70 万股。授予价格由 27.51 元/股调整为 19.50 元/股。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未归属的数量由 361.7404 万股调整为 506.4365 万股,其中,
首次授予数量由 291.7404 万股调整为 408.4365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70 万股调
整为 98 万股。授予价格由 19.50 元/股调整为 13.71 元/股。
(四)关于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5 人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符合归属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4.5640 万股(调整后);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为 90%,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4494 万
股(调整后)。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0134 万股。
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
另有 1 人在个人层面未能达成 100%归属,依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前述
人员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3.3075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按作废处理。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02.2337 万
股(调整后),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14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因
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8 月 28 日至 2027 年 8 月 27 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
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本次归属事宜:
激励对象符合
序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归属条件的情
号
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归
除已离职的激
励对象外,其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他激励对象均
任职期限。 以上的任职期
限,符合归属
条件。
根据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
激励对象符合
序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归属条件的情
号
况说明
殊普通合伙)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对 公 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
具的审计报告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中汇会审
目标值 中间值 触发值 目标值 中间值 触发值
[2026]7243
(Am) (An) (Ao) (Bm) (Bn) (Bo) 号): 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
第二个 4.30 亿 3.44 亿 2.58 亿 扣除非经常性
归属期 元 元 元 损益后的净利
润 为 4.96 亿
元,剔除公司
完成度对应系数 全部在有效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M1,M2) 内的股权激励
A≥Am M1=100% 计划所涉及的
净利润实际完成情况 Am>A≥An M1=90% 股份支付费用
(A) An>A≥Ao M1=60% 影响后为 5.52
A<Ao M1=0%
亿元。因此,
B≥Bm M2=100%
本次公司层面
营业收入实际完成情 Bm>B≥Bn M2=90%
况(B) Bn>B≥Bo M2=60% 归属比例为
B<Bo M2=0%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M=MAX(M1,M2),即取 M1、M2 的孰高值
注:1、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并且在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实施可转债等事项
的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计入业绩考核指标的核算。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公 司 2024 年
组织实施,并根据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 限制性股票激
同的当期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励计划首次授
激 予的 213 名激
D(不合 励 对 象 励对象的绩效
评价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格) 个人当 评价等级均为
评价分数 S≥4 S=3 S=2 S=1 年实际 A 或 B,对应
个人层面归
可归属 个人层面归属
公司层 1 名激励对 象
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可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绩效考核等级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为 C,对应个
过,方达成归属当期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 人层面归属比
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额度归属,当期未归属部分 例为 50%;激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 励对象本次不
格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未通过,则其相对应归属期所获授但尚未归属 得归属的限制
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 性股票由公司
变动的,以归属前考核年度末的考核结果作为当期最终个人绩效考核 作废处理。
结果。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214 名激励对
象合计可归属数量为 202.2337 万股(调整后)。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可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的限制性股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性
票数量(万股) (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张刚林 董事、副总经理 39.2000 11.7600 30%
梁鹤 董事、副总经理 17.6400 5.2920 30%
周茂伟 董事、副总经理 44.4920 13.3476 30%
石浩栋 董事 39.2000 11.7600 3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535.7856 160.0741 29.88%
其他人员(210 人)
合计 676.3176 202.2337 29.90%
注: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考虑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的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
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02.2337 万股(调整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1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可归属的21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
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的归属名单,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21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202.2337万股(调整后)。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
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
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二)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2.2337 万股(调整后),本次限
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登记完成后(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
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即将履行的对董事会决议等文件的披露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