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
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昂
医疗”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普昂医疗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半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对普昂医疗报告期内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进
行了审阅。
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
行规则制度情况
易管理制度等),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有效执
行。
保荐机构每月对普昂医疗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查询,核查
和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章程、公司内控治理制度、股东
会和董事会会议资料等,督导普昂医疗在财务核算、募
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重大方面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对普昂医疗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保荐机构针对普昂医疗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使用闲置
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无
况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业绩大幅下滑的专
是 不适用
项承诺
股份增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修订稿)
是 不适用
及相关承诺
关于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
是 不适用
资者赔偿事项的承诺
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违反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防范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不影响或干扰发行上市审核注册
是 不适用
工作的承诺
关于股东信息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一致行动人协议承诺及其补充协议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关于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不
是 不适用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
关于不存在涉及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
是 不适用
强制退市企业个人责任的承诺
注: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参见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
重要承诺”。
四、其他事项
序号 事项 说明
相关风险已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
报告中披露。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顾兆廷 徐清卉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