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长盈
精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92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826,086 股,发行价格每股 9.2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359,999,991.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4〕3-1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内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调整后)
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序 项目投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月 30 日累计投
项目名称
号 额(万元) 投入额(万元) 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注1
注2
合计 286,314.00 134,325.45 61,639.97
注1: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注2: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
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分阶段逐步投入资金,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
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银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等),单
项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现金管理决议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品不得进行质押。
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经审议,独
立董事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
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前述现
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对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前述现金管理额度在决
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账户。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詹超 刘嘉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