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7 02: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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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作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震裕科技”、“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
对震裕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证监许可〔2026〕1923 号)同意注册,公司已于 2026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年 8 月 1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8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募集资金 188,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184.68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 186,815.32 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宁波震裕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中汇会验[2026]1372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
额。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资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项目名称         拟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号                                         拟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锂电池精密结构       宁波震裕汽车部
     件扩产项目        件有限公司
    人形机器人精密       宁波马丁具身机
    业化项目(一期)      司
    电机铁芯扩产项       苏州范斯特机械
     目(一期)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258,235.98    188,000.00    186,815.32
    截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87,000.00 万元(包含暂未使用募集
资金支付的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外的其他发行费用)。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
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
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
    (二)投资品种
常进行;
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
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和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广发证券认为:
  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佳丽                         赵    鑫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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