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作为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易信息”、“公
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公
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1,739,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9)0013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
设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 19,296.76 16,424.04 7,680.90
注: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调整“卓瓴
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主要拟调增建设投资金额6,334.87万元,
调减项目实施费用金额6,334.87万元。
经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额仍为19,296.76万元,其中16,424.04万元通过公司首发
上市募集资金投入,均与调整前保持一致。
单位:万元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主要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正处于正常建设实施阶段,本
项目围绕数字基建中台、一体化业务平台和可视化平台等基础产品,提供数字建筑、
园区CIM、数字工厂、智慧环保和智慧能源站等解决方案。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
展,本项目需合理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主要是调增建设投资金额用于购置算力资源
设备,以实现更好的实施效果,具体原因如下:
本项目方案中,数字孪生的多模态数据融合与空间计算、CIM场景的实时渲染与
轻量化处理、智慧能源的动态仿真与分析决策等环节均依赖高算力服务器的直接供
给。AI模型的训练、微调与推理部署需依托配置GPU加速卡的高性能智算服务器及
大规模分布式存储集群来保障数据吞吐与模型迭代效率;加速算力卡是数字孪生AI
算法模型训练与在线推理的核心硬件;高速交换网络则承担着智算集群内部万兆级
参数同步的关键通信角色。在上述背景下,本项目涉及的数字孪生仿真推演、实时
渲染计算、大规模并行数据处理、AI模型训练与推理等核心业务对底层算力资源需
求大幅增加。
入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推进
募投项目“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核心目标为构建可交付、可运营的
数字孪生云平台,平台后续持续运营、客户接入、模型推理等业务开展,对算力基
础设施的稳定性与可调度性存在较高要求。近年来,受全球AI算力需求增长、高端
GPU 产能约束、智算芯片供给偏紧等多重市场因素影响,若本项目全部采用算力租
赁模式,算力租赁在设备供给稳定性、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
时,项目全部采用算力租赁模式可能导致项目全生命周期综合成本存在上行压力。
因此,本次增加算力资源设备购置投入,“自有+租赁”算力资源互为补充,更
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进度与平台按期交付,便于公司结合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对算力
资源进行灵活调度,更好支撑项目后续业务开展。
(三)募投项目后续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质量,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及市
场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同时,公司
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定期对募
投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
后续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
调整后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符合公司
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且公司后续将动态关注募投项目研发过程及实施过
程中对云数据中心的资源需求情况,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仅涉及“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卓易信息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卓易信息本次募投项
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余皓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