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八月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一、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
十四、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十节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4 号——常见问题的信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顾问报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重组报告书 指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国投中鲁、上市
指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国投集团、控股股东 指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实际控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制人
标的公司、电子院、交
指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易标的
电子院有限 指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系电子院前身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机械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
电子工程设计院 指
系电子院有限前身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 指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
宁波市新世达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
新世达壹号 指
东的一致行动人
大基金二期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建广投资 指 广州产投建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湾区智能 指 广州湾区智能传感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科改策源 指 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华基金 指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大基金二期、建广投资、湾区智
交易对方 指
能、科改策源、国华基金
交易各方 指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
国投中鲁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
大基金二期、建广投资、湾区智能、科改策源、国华基金购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买其合计持有的电子院 100%股份,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组之目的对
本次评估 指
电子院 100%股权进行的评估
世源科技 指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世源希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世源希达工
希达工程 指
程技术公司)
北京希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希达建设监
希达咨询 指
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奥意建筑工程设
奥意建筑 指 计有限公司、深圳市电子院设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
计院深圳分院)
深圳市电子院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电子院技
深圳电子院 指
术开发有限公司)
国投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
国投工程 指
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国投融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
国投融合 指
限公司、北京大唐融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国投融合(哈尔滨)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大唐
哈尔滨融合 指 融合(哈尔滨)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大唐融合(哈尔滨)
云数科技有限公司)
国投融合(黄石)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大唐融合科技(黄
黄石融合 指
石)有限公司)
大唐互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曾用名:大唐广电科技(武
武汉融合 指
汉)有限公司)
国投融合(无锡)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大唐融合物联科
无锡融合 指 技无锡有限公司、大唐融合通信无锡有限公司、大唐融合通
信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国投融合(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大唐智联科技(杭
杭州融合 指
州)有限公司)
道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道普测评技术有限公
道普信息 指
司、山东道普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有限公司(曾用名:中电投工
中电投 指
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江苏)中电院数字健康检验认证有限
中电院 指
公司
国投中标 指 国投中标质量基础设施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投雄安 指 国投(雄安)先进电子制造产业创新有限公司
国投航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中航弱电系
国投航科 指
统工程有限公司)
中电印度 指 中电印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子十院 指 电子十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AP 公司 指 Appol Sp.z O.O.,上市公司的境外子公司
国投中鲁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指 大基金二期、建广投资、湾区智能、国华基金、科改策源购
产、本次发行
买其合计持有的电子院 100%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国投中鲁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 指
金
金
国投中鲁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在中国证券登记
本次发行完成 指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
国投中鲁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在中国证券登记
本次发行日 指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之当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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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再融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资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6 号准则》《26 号格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指
式准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指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指
《公司章程》 指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11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 11 月末
公司股东会 指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 指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的法定流通货币
评估基准日 指 2025 年 6 月 30 日
加期评估基准日 指 2025 年 11 月 30 日
定价基准日 指 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标的公司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成标的公司股东变更登记
并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至国投中鲁名下,且标的公司向国投
交割日 指
中鲁出具将国投中鲁记载为标的公司单一股东的股东名册
之日(以孰晚完成为准)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含交
过渡期 指
割日当日)止的期间
业绩承诺期间、承诺年
指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续 3 个会计年度
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
审计报告 指
字[2026]第 ZG20186 号的审计报告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经国务院国有
评估报告 指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编号为 0016GZWB2025016 资产
评估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
备考审阅报告 指
XYZH/2026BJAA6B0002 备考审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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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
金杜律师、律师、法律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顾问
立信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兴业、评估师、评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估机构
信永中和、审阅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专业术语
通过动力学建模、频谱分析等手段,结合主动阻尼装置、隔
微振动控制 指
振支座等核心装置,实现振动敏感场景的专项控制
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的新型基础设施、
工业互联网 指
应用模式和工业生态
CRT 指 一种使用阴极射线管(Cathode Ray Tube)的显示器
Plant Simulation Information Modeling,以生产制造系统为核
PSIM 指
心的全要素真实工厂仿真模型
充分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运行历史等数据,集成多学科、
数字孪生 指
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真过程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
均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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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国投中鲁的委
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办法》
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
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出具的。
一、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
质性差异;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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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
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律、审计/审阅、估值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
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
文件做出判断。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
承担任何责任;
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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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
同含义。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国投中鲁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大基金二期、
建广投资、湾区智能、科改策源、国华基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电子院 100%
交易方案简介
股份,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价格(万
元)(不含募集 602,581.04
配套资金金额)
名称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聚焦电子信息产业,为半导体、新型显示及其他相关领域客户提供产业化
主 营 咨询、工艺设计、设备选型与组线、工厂设计与建设、产线调试与运行管
业务 理、数字化服务、检验检测及认证等专业服务,为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综
合服务支持
交 易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工程
所 属
标的 技术服务与销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标的公
行业
司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
符合板块定位 是否?不适用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
交易性质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是否
构成重组上市 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是否
其它需特别说
无
明的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或估 本次拟交
交易标的 评估或估 增值率/溢 交易价格
基准日 值结果(万 易的权益
名称 值方法 价率 (万元)
元) 比例
电子院 2025 年 6
收益法 602,581.04 147.40% 100% 602,5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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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估基准日,电子院母公司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243,566.74 万元,评估增值 359,014.31
万元,增值率为 147.40%。
由于上述评估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天健兴业以 2025 年 11 月
经加期评估验证,以 2025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电子院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值为 614,297.37 万元,较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
果未发生评估减值。加期评估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变化。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未
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亦不涉及变更本次
交易方案。
(三)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
序 交易标的名称及 对方支付
交易对方 现金 股份对价 可转债
号 权益比例 其他 的总对价
对价 (万元) 对价 (万元)
电子院 54.10%股
电子院 14.08%股
新世达壹 份(对应电子院
号 13,015.6863 万股
股份)
电子院 12.73%股
大基金二 份(对应电子院
期 11,764.7059 万股
股份)
电子院 5.30%股
份(对应电子院
股份)
电子院 5.30%股
份(对应电子院
股份)
电子院 4.24%股
份(对应电子院
股份)
电子院 4.24%股
份(对应电子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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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
合计 - 602,581.04 - - 602,581.04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每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00 元
面值
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发行 10.9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
定价基准日
第 7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价格 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发行数量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
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
行价格调整 是?否
方案
国投集团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
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补偿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日
为准)前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
让行为不受上述限制。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国投集团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国
投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已经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实施
完毕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
转让的除外。
新世达壹号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补偿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
日为准)前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
转让行为不受上述限制。
大基金二期、湾区智能、建广投资、国华基金、科改策源在本次发行中认购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前不得转让,如
锁定期安排 其取得对价股份时,对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
足 12 个月,则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行为不受上述限制。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
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基于上述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在上
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
理。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的锁定期另有要求,交易对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
整。
新世达壹号上层各级合伙人承诺,在新世达壹号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锁定期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新世达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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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新世达壹号各有限合伙人之出资份额,或要求新世达壹号/新世达壹号各
有限合伙人回购其持有的新世达壹号/新世达壹号各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
或要求从其所在的新世达壹号/新世达壹号各有限合伙人退伙;但是,在适
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若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募集配套
发行股份 不超过 172,600.00 万元
资金金额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
自然人合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资
项目名称
额(万元) 金金额比例
核心技术引领及产业化
前沿技术研究——重点 18,000.00 10.43%
实验室建设
募集配套 PSIM 数字化业务——
资金用途 先进制造组线技术与数 64,100.00 37.14%
字孪生研究及应用
数智化平台建设 20,500.00 11.88%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40.56%
合计 172,600.00 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境内人民
股票种 每股
币普通股 1.00 元
类 面值
(A 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
本次募集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
定价基 配套资金 发行
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准日 的发行期 价格
股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
首日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
授权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2,6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
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的 30%。最终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的本次募
发行数
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为上限。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
量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交易
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是否设 是?否(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
置发行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价格调 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也随之进
整方案 行调整)
各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发行对象基于上述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送股、配股、
锁定期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
安排 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本次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的意见对锁定期
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执行。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浓缩果蔬汁(浆)的生产和销售。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原主营业务基础上增加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他相关领域业
务,包括产业化咨询、工艺设计、设备选型与组线、工厂设计与建设、产线调试
与运行管理、数字化服务、检验检测及认证等专业服务。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在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小计
其中:国投集团 11,685.55 44.57% 41,373.63 51.02%
新世达壹号 - - 7,728.22 9.53%
其他股东 14,535.45 55.43% 31,999.03 39.46%
合计 26,221.00 100.00% 81,100.88 100.00%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
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金,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总资产 260,203.82 1,796,676.93 590.49% 281,409.70 1,736,490.36 517.07%
总负债 155,604.17 1,324,145.30 750.97% 184,007.05 1,293,502.26 602.96%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95,688.69 412,201.52 330.77% 89,736.35 383,200.93 327.03%
者权益
营业收入 172,575.92 878,575.98 409.10% 198,701.84 879,279.38 342.51%
净利润 6,222.14 28,204.77 353.30% 3,764.40 18,600.70 394.12%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4,389.64 25,790.89 487.54% 2,925.37 14,270.70 387.83%
者净利润
基本每股
收益(元/ 0.17 0.32 89.96% 0.11 0.18 57.71%
股)
资产负债
率
注:资产负债率变动率=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有所增加,2024 年及 2025 年
情况。
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报批程序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
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集团就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如下: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原则性同意本次交
易。”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相关议
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集团已承诺:自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
的公司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
份。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承诺
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自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
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承诺人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的,本承诺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承诺人本
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26 号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重组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召
开董事会审议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严格履行了回避义务。上市公司
召开股东会审议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股东严格履行了回避义务。
(三)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
行审计和评估,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公允,定价过程合法合规,
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发表意见。此外,上市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将对本次
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四)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召开前发布了提示性公告,提
示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会议。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易方
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
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上市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上市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本次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
金,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1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总资产 260,203.82 1,796,676.93 590.49% 281,409.70 1,736,490.36 517.07%
总负债 155,604.17 1,324,145.30 750.97% 184,007.05 1,293,502.26 602.96%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95,688.69 412,201.52 330.77% 89,736.35 383,200.93 327.03%
者权益
营业收入 172,575.92 878,575.98 409.10% 198,701.84 879,279.38 342.51%
净利润 6,222.14 28,204.77 353.30% 3,764.40 18,600.70 394.12%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4,389.64 25,790.89 487.54% 2,925.37 14,270.70 387.83%
者净利润
基本每股
收益(元/ 0.17 0.32 89.96% 0.11 0.18 57.71%
股)
资产负债
率
注:资产负债率变动率=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有所增加,2024 年及 2025 年
情况。
虽然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其
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
力,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上市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
润作出保证。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子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业务、
财务管理、人员等各方面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
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整合资源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上市公司将
积极做好产业布局,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
的利益最大化。
(2)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
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集团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为确保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承诺函内容详见本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
要承诺”。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对其认购的股份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具
体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具体方案”之“(七)锁定期安排”。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承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
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标的公司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经营情况
针对标的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立信会计师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221841 号《审阅报告》。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经审
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数据及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 12 月末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1,588,673.28 1,577,222.00 0.73%
负债总计 1,213,928.41 1,210,850.48 0.25%
所有者权益 374,744.87 366,371.53 2.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27,997.29 318,971.63 2.83%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万元,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0.73%和 0.25%,基本保持稳定,变动主要原因系随项
目推进,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等流动资产、负债项目增加所致。
所 有者 权 益 和归 属 于 母公 司所 有者 权 益金 额分 别为 374,744.87 万 元 和
(二)利润表数据及经营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43,339.41 367,443.26 -6.56%
营业利润 13,015.16 17,437.65 -25.36%
利润总额 12,850.41 17,051.25 -24.64%
净利润 8,366.55 12,278.70 -31.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018.86 13,208.79 -31.72%
归母净利润 9,018.86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1.72%,变动主要受项目落地进度
和执行周期分布差异影响。
标的公司业务具备项目制特征,重点项目的施工进度、落地时间和收入确认
周期差异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有较大影响。2025 年 1-6 月,第一大项目“8 英
寸硅片项目”合同规模较大,且在 2025 年上半年集中施工并确认收入,对收入
及归母净利润有较大贡献。2026 年 1-6 月,电子院第一大项目为“HS 项目”,该
项目客户系行业龙头、项目规模较大,招投标竞争激烈,最终中标价格偏低导致
该项目毛利率偏低,同时项目工期紧张,投入成本较高,叠加工期内人工成本上
涨因素,因此其对净利润、归母净利润贡献较低,进而导致 2026 年 1-6 月的净
利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但电子院较多高毛利的重点项目预计在 2026 年下
半年密集施工,助力 2026 年整体业绩回升,具体分析如下:
签订单金额进一步提升
点城市均在“十五五”规划中对半导体和新型显示产业作出重点布局。在相关政策
引导下,行业景气度持续攀升,2026 年上半年我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加值同比增长 14.8%。在行业整体加速向好的背景下,半导体、显示等电子信息
头部企业加速落地产能扩张计划,快速拉动上游需求。
元,2026 年 1-6 月已对外签约/已中标待签的合同金额占本次评估全年预测值的
年上半年新签订单加速增长的实际情况,合理预测 2026 年全年可实现的签约合
同金额将进一步提高。
可观
首先,2026 年上半年电子院已签约多个重点项目并开工,预计下半年将密集施
工并确认收入;其次,电子院预计在下半年继续加快重点项目的签约落地,进一
步释放收入及毛利,助力全年业绩的回升。
持续优化费用管控措施,2026 年 1-6 月的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1.80%,
较上年同期下降 1.39 个百分点。
综上,电子院虽然因重点项目的施工进度和收入确认周期等原因,导致 2026
年 1-6 月的收入、净利润、归母净利润相比 2025 年同期略有下滑,但电子院抢
抓行业上行黄金周期,落地多个头部企业的重点项目,并于下半年持续推进签约
重点项目,预计 2026 年下半年电子院将释放相关经营业绩,助力 2026 年预测的
全年经营业绩完成。
九、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招商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承销业务资格。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信息披露查阅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上交所官方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本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或作出投资决策时,除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其他内
容和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
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尚需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
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暂停、中止或取消,该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消息的
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消息进行内幕交易而导致
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
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可能无法
按期进行;如无法按期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几种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条件可能需要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602,581.04 万元,标的公司母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存在增值,该评估结果是评估机构基于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历史业绩指标、
未来发展规划、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预测的结果。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由于上述评估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天健兴业以 2025 年 11 月
证,以 2025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电子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值。
上述评估结果虽然由专业评估机构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并结合市场环境、
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情况合理选取评估参数后得出,但由于评估过程的
各种假设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包
括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环境改变等情况,使得标的资产未来盈利
达不到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
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未来不能达到预期进而影响标的资产
估值的风险。
(三)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签署《盈利补偿
协议》,具体业绩承诺及业绩承诺补偿安排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七节 本
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三、盈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虽然《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方案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
中小股东利益,但未来标的资产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如出现经营未达预期情况,可
能导致承诺业绩无法实现,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原主营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电子信息产业及
其他相关领域业务,业务、人员规模显著增加,将面临包括组织架构、内部控制
和人才引进等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虽然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国
投集团,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行业发展前景、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企业文化、
客户资源、治理要求、核心人员选任与配备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能否顺利
实现有效整合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收购整合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相关风险。
(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11 月的基本每股收益分
别为 0.18 元/股、0.32 元/股,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的情形。
但标的公司未来利润水平受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经营状况以
及国家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标的公司无法保
持业绩稳定或增长,或出现大幅利润波动甚至下滑的情形,则不排除未来年度上
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
(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资金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不超过 172,600.00 万元。若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配套募集资金事项能否取得证监会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股价
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的风险。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上市公司将通过其他方
式解决资金问题,该事项可能对公司整体的资金使用安排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下游行业投资减缓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为电子信息产业制造等领域提供产业化咨询、工艺设计、设备
选型与组线、工厂设计与建设、产线调试与运行管理、数字化服务、检验检测及
认证等专业服务,其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发展及下游行业态势、固定资产投资规
模等密切相关。若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可能会导致市场需求下降,
若标的公司无法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保持稳定和持续发展,则会对标的公司
阶段性业务前景及成长性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标的公司所从事的电子信息产业专业服务领域竞争格局相对稳定,但
该竞争格局会受到政策法规、行业趋势及市场状况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随着
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行业内资源整合速度加快,如果标的公司无法持续拓展优
质的客户、深挖现有客户资源、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在面对激烈市场
竞争的情况下,存在其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技术研发未及时更新、提升的风险
电子信息产业专业服务领域具有技术变革较快的特点。标的公司在洁净技术、
微振动控制技术、数字化技术等先进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及技术研发成果积累,
对标的公司保持及提高竞争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由于行业标准与前沿技术不断发展,客户日益成熟,对标的公司技术服务需
求亦将发生变化。若标的公司未能准确评估、预测客户对于新技术的需求,且未
能及时研发、提升并适应新技术及方法,将可能导致技术服务无法满足客户需求,
从而对标的公司市场竞争力及业务前景带来不利影响。
(四)业务资质相关风险
标的公司从事的工程设计、咨询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承包、检验检测等业务
有特定的资质要求,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
围内从事上述业务。若标的公司现有业务资质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未来标
的公司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经营业绩等方面不能持续符合相应资质的申
请标准,可能导致业务资质不能及时续期、被降低等级或被取消,出现业务资质
相关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五)分包商委聘和管理风险
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标的公司将非关键环节对外分包,与具有相关
资质的分包商合作,提高综合盈利能力及履约能力。标的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分
包商筛选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但仍无法完全排除分包商工作质量及效率不及预
期的影响。在分包商不履行、迟延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分包业务等情况下,标的公
司可能受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工期延误、工程返工等因素的影响而面临承担相
应责任的风险,进而导致标的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信誉受损。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工程施工固有风险
工程施工中存在固有风险,例如设备失灵、工程意外、火灾、爆炸、自然灾
害等。工程施工存在的固有风险可能会导致人身伤害及生命损失、业务中断、财
产及设备损坏、污染及环境损害等方面的事故。标的公司可能因相关事故而承担
民事赔偿或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从而造成信誉损害或经济损失。
标的公司通过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约束、合同中的责任限制、保险等措施来规
避和控制可能蒙受相关损失的风险。但标的公司不能保证上述措施能完全有效避
免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固有风险或全部弥补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此外,出现任何
此类风险时若标的公司不能妥善处理,将可能损害标的公司的声誉以及与有关客
户的关系,从而带来削弱标的公司市场竞争力和项目获取能力的风险。
(七)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服务行业,行业竞争
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对中高端人才的争夺。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拥有高级资质
和丰富项目经验的高端专业人才的供需缺口越来越大,行业内企业对高端设计、
项目管理等人才的争夺也越来越激烈。经过多年发展,标的公司已拥有一支素质
高、能力强、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但若没有良好的人才稳定机制和发展平台,
导致主要技术人员、优秀管理人员流失,将给标的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八)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在行业普遍具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特点。标的公司承接较多大型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业务,经营性流动资产和负债金额较高。报告期各期末,
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7.59%、76.25%和 76.05%,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
风险。高资产负债率可能会影响标的公司的融资能力,若标的公司持续融资能力
受到限制或者未能及时、有效地做好债务风险管理,可能使其经营活动受到不利
影响。
(九)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存在商誉 8,614.61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
司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商誉将
相应增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关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每个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计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未来外部因素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导致形成商誉的相关资产业绩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出现商誉减值风险,
从而对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资金周转压力增加风险
标的公司在从事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业务中,部分成本加酬金模式项目的
合同条款中存在对下游供应商的付款需要以标的公司收到客户款项为前提。因此,
若标的公司客户未支付项目款项,标的公司可能存在应收款项无法及时收回的风
险;同时,供应商可能在标的公司尚未收到客户回款的情况下提起诉讼要求标的
公司提前付款,可能导致标的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增加,进而给标的公司的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 告期 各 期 末, 标 的 公司 应收 账款 逾 期金 额分 别为 136,379.90 万 元、
收账款分别回款 79,012.85 万元、92,370.59 万元和 70,103.22 万元,占各期逾期
金额比重分别为 57.94%、41.35%和 26.01%。标的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部分
项目账龄偏长,且回款较慢、存在一定的逾期情形。
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上升。尽
管标的公司委托中投保向上市公司出具担保函,对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应收
账款未来三年的回收情况进行担保,同时,标的公司将通过成立应收账款催收小
组及强化应收账款回收考核的方式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缩减民用建筑及工业互联
网领域的业务规模、强化项目准入管理等方式严控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但如果标
的公司客户出现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则存在应收账
款出现逾期或无法收回的可能,从而给标的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司质量
(国发[2020]14 号),明确提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
在要求,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资本
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通
过市场化并购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对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
影响力大的旗舰型龙头上市公司,培育一批专业优势明显、质量品牌突出的专业
化领航上市公司,以优势上市公司为核心,通过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
加大专业化整合力度,推动更多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汇聚。
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
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
资产。
见》,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包括
开展基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跨行业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
未盈利资产收购,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
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结合实际情
况依法合规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
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中央企业要从并购重组等六方面改进和加强
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支持控股上市公司围绕提高主业竞争优势、增强科
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实施并购重组。
我国目前正处于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良好机遇期,具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
组的有利政策基础。本次重组系国投集团落实国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政策精神,优化和调整产业布局和资产结构,推动所属上市
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切实举措,助力提升上市公司创新力、核心竞争力、市场影响
力和抗风险能力。国投集团开展控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中央企业高度重视上
市公司规范有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的体现,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积极推动半导体、显示器件等先进电子信息产业
的发展。国家“十五五”规划明确部署壮大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云计算、区块
链、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高端通信装备、核心半导体元器件、基础与
工业软件产业水平;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导向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
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航空航天、船舶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
先进电力装备、工程机械、工业母机、高端仪器等产业全链条创新升级。
根据 2023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发布的《全球先进制造
业集群发展趋势报告》亚洲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速度快,新兴性特征突出。其中,
中国已形成以“一带三核两支撑”为特征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空间分布总体格局,
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新兴经济体工业水平不断提升,实现持续较快增长。尤其是
抓住了近二十年电子信息、材料和汽车等行业高速发展的机遇,形成了具有较大
规模优势的生产性集群并逐渐向创新性集群转变。中国企业在持续的技术创新中
实现快速增长,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和出口国。
随着先进电子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电子工程设计行业预计也将迎来良好的
发展机遇期。半导体芯片制造与封装测试、显示器件制造以及上游配套材料与设
备制造等相关生产线或工厂建设,涉及复杂的生产制造系统、生产支持系统、环
境保障系统、建筑及其他系统,需要专业的生产工艺组线、洁净精准控制与微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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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控制以及特种环境生产支持系统保障。对于具备高科技工厂生产所需工艺组线、
特种环境控制等专业能力,且拥有全周期综合解决方案能力的企业而言,预计将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重组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为我国电子
信息产业专业服务领域的领军企业以及先进电子制造产业化综合服务商,为国投
集团电子信息产业板块优质资产。本次重组有助于加快上市公司战略转型,推动
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汇聚,打造第二增长曲线。本次重组将助力上市公司打造先
进电子制造产业化综合服务平台,有助于上市公司把握国家在战略新兴产业、新
基建、新城建、新发展格局下的产业发展机遇,巩固和提升综合竞争力。
标的公司聚焦电子信息产业,为半导体、新型显示及其他相关领域客户提供
产业化咨询、工艺设计、设备选型与组线、工厂设计与建设、产线调试与运行管
理、数字化服务、检验检测及认证等专业服务。标的公司近年经营态势稳健,业
务规模持续扩张,发展潜力突出。通过本次重组,国投集团电子信息产业板块优
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预计将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与盈利能力、强化上市公司
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增厚上市公司价值,努力提升全体股东回报。
二、本次交易方案情况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
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大基金二期、建
广投资、湾区智能、科改策源、国华基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电子院 100%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电子院 10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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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72,600.00 万元,且不
超过本次重组中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
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规定颁布新的
法规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根据新的法规和监管意见予以调整。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一)标的资产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电子院 100%股份。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电子院 100%股份。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
聘请天健兴业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电子院
电子院 100%股份交易对价为 602,581.04 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如下表所示: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
交易标的名称及
序号 交易对方 现金 股份对价 可转债 方支付的总
权益比例 其他
对价 (万元) 对价 对价(万元)
电子院 54.10%股
电子院 14.08%股
新世达壹 份(对应电子院
号 13,015.6863 万股
股份)
电子院 12.73%股
大基金二 份(对应电子院
期 11,764.7059 万股
股份)
电子院 5.30%股
份(对应电子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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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
交易标的名称及
序号 交易对方 现金 股份对价 可转债 方支付的总
权益比例 其他
对价 (万元) 对价 对价(万元)
股份)
电子院 5.30%股
份(对应电子院
股份)
电子院 4.24%股
份(对应电子院
股份)
电子院 4.24%股
份(对应电子院
股份)
合计 - 602,581.04 - - 602,581.04
由于上述评估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天健兴业以 2025 年 11 月
经加期评估验证,以 2025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电子院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值为 614,297.37 万元,较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
果未发生评估减值。加期评估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变化。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未
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亦不涉及变更本次
交易方案。
(三)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四)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对象
为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大基金二期、建广投资、湾区智能、科改策源、国华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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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1)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
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
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区间 市场参考价 市场参考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14.61 11.69
前 60 个交易日 13.85 11.09
前 120 个交易日 13.72 10.98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0.98 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自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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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除前述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的发
行价格调整外,本次发行不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六)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发行股份总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
一股的部分视为交易对方对上市公司的捐赠,直接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10.98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 548,798,757 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
司总股本的 67.67%。具体情况如下:
向该交易对方支付 发行股份数量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的总对价(万元) (股)
电子院 54.10%股份(对应
电子院 50,000 万股股份)
电子院 14.08%股份(对应
新世达壹
号
股份)
电子院 12.73%股份(对应
大基金二
期
股份)
电子院 5.30%股份(对应
份)
电子院 5.30%股份(对应
电子院 4,901.9607 万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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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该交易对方支付 发行股份数量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的总对价(万元) (股)
份)
电子院 4.24%股份(对应
份)
电子院 4.24%股份(对应
份)
合计 602,581.04 548,798,757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
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七)锁定期安排
国投集团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
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补偿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日为准)
前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行为不受
上述限制。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或者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国投集团因本次发行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国投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已经直接
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
新世达壹号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补偿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日为
准)前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行为
不受上述限制。
大基金二期、湾区智能、建广投资、科改策源、国华基金在本次发行中认购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前不得转让,如其取
得对价股份时,对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
月,则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
下的转让行为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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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基于上述
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
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的锁定期另有要求,交易对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新世达壹号上层各级合伙人承诺,在新世达壹号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锁定期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新世达壹号/
新世达壹号各有限合伙人之出资份额,或要求新世达壹号/新世达壹号各有限合
伙人回购其持有的新世达壹号/新世达壹号各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或要求从其
所在的新世达壹号/新世达壹号各有限合伙人退伙;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
下的转让不受此限。若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八)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
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过渡期损益归属
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实现盈利及/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增加的,增值
部分归上市公司享有;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及/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净
资产减少的,减值部分由交易对方在净资产减少数额经审计确定后 30 日内按其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在电子院的持股比例各自以现金方式向上市
公司一次性全额补足。
(十)业绩承诺、减值测试和补偿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业绩承诺方为国投集团和新世达壹号。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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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
续 3 个会计年度,即 2026 年、2027 年及 2028 年。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
能在 2026 年度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相应顺延;如监管部门在审核中要求
对承诺年度进行调整的,各方将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经各方协商,标的资产于 2026 年度、2027
年度、2028 年度的税后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1,158.77 万元、34,803.82 万
元、37,513.09 万元。前述承诺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国投中鲁应在承诺年度内任一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该年度标的
公司的税后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
依据,以下简称“实际利润”)与承诺利润的数额差异情况,并由国投中鲁委托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以下简称“《专项
审核报告》”)。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标的公司损益产生
的影响。若本次配套融资得以成功实施,则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盈利补偿协议》
对标的资产当年实际利润数与承诺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
意见时,标的资产实际利润数的确定应当在标的资产当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基础上,剔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入产生
的损益及其节省的财务费用影响。
承诺年度内,标的公司各年度的实际利润以《专项审核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若承诺年度内任一会计年度,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利润数小于截
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利润的,则业绩承诺方将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约定条款及
条件,以其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国投中鲁对价股份(即业绩承诺方
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国投中鲁股份)对国投中鲁进行补偿。
承诺年度内相应年度,若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方需对国
投中鲁进行利润补偿的,由业绩承诺方中的每一方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
该方取得的标的资产交易对价金额占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比例各自对国投中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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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中每一方应补偿股份数按如下方式计算:
业绩承诺方中每一方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利润-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实际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和×该方取得的标的资产
交易对价金额-该方累积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方中每一方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该方当期补偿金额/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上述计算公式所含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利润为:标的公司在承诺年度内截至该补偿年
度期末承诺利润的累积值;
(2)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利润为:标的公司在承诺年度内截至该补偿年
度期末实际利润的累积值;
(3)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标的资产的交易价
格总额;
(4)该方取得的标的资产交易对价金额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
该业绩承诺方取得的交易对价;
(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为:国投中鲁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6)承诺年度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和为:标的公司承诺年度内承诺利润的
合计值;
(7)该方累积已补偿金额为:该业绩承诺方在承诺年度内已经按照《盈利
补偿协议》约定的相关公式计算并已实施了补偿的金额。
如按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应补偿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
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处理。
如果业绩承诺方违反约定的锁定期安排,或者由于其持有的对价股份被冻结、
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业绩承诺方对其持有的
对价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届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盈利补偿协议》
项下补偿义务的,其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应补偿未补偿股份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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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对国投中鲁进行足额补偿。
业绩承诺方各自的补偿股份数及补偿现金数以国投中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向业绩承诺方中各方分别支付的对价总额为限(含转增及送股的股票及现金
分红)。在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现金数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在《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年度届满时,国投中鲁应当聘请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经减
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年度内已补偿金额(承诺年度内已补偿
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数)的,
则业绩承诺方需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原则各自对国投中鲁另行
补偿股份,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补偿。另需补偿的股份数/现金数的计算
方法如下: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
行价格-承诺年度内已补偿股份数-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数÷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另需补偿的现金数=(另需补偿的股份数-另需补偿的股份数中已补偿股份
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如按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另需补偿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
余股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处理。
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内
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具体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
合同”之“三、盈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
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合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取得中国证监会
的注册同意文件后,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三)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
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
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
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72,6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
定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为上限。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
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
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各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发行对象基于上述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在上述锁
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本
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的意见对
锁定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72,600.00 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
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PSIM 数字化业务——先进制造组线技术与数字孪生研究及应
用
合计 172,600.00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
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
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
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
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
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五、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电子院 100%股份。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标的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
情况,购买资产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计算指标
标的资产财务 本次交易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财务数据与交 指标占比
数据 作价
易作价孰高)
资产总额 281,409.70 1,455,080.66 602,581.04 1,455,080.66 517.07%
资产净额 89,736.35 293,464.58 602,581.04 602,581.04 671.50%
营业收入 198,701.84 680,577.54 - 680,577.54 342.51%
注:表格中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根据上述计算,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均达到
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 50%以上,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国投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发行完成后,交易对方新世达壹号、大基金二期预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且新世达壹号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对价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
国投集团,系国投集团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对
方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市公
司股东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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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
次交易后,预计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情形。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浓缩果蔬汁(浆)的生产和销售。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原主营业务基础上增加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他相关领域业
务,包括产业化咨询、工艺设计、设备选型与组线、工厂设计与建设、产线调试
与运行管理、数字化服务、检验检测及认证等专业服务。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在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国投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小计
其中:国投集团 11,685.55 44.57% 41,373.63 51.02%
新世达壹号 - - 7,728.22 9.53%
其他股东 14,535.45 55.43% 31,999.03 39.46%
合计 26,221.00 100.00% 81,100.88 100.00%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
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
金,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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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总资产 260,203.82 1,796,676.93 590.49% 281,409.70 1,736,490.36 517.07%
总负债 155,604.17 1,324,145.30 750.97% 184,007.05 1,293,502.26 602.96%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95,688.69 412,201.52 330.77% 89,736.35 383,200.93 327.03%
者权益
营业收入 172,575.92 878,575.98 409.10% 198,701.84 879,279.38 342.51%
净利润 6,222.14 28,204.77 353.30% 3,764.40 18,600.70 394.12%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4,389.64 25,790.89 487.54% 2,925.37 14,270.70 387.83%
者净利润
基本每股
收益(元/ 0.17 0.32 89.96% 0.11 0.18 57.71%
股)
资产负债
率
注:资产负债率变动率=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有所增加,2024 年及 2025 年
情况。
七、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通过;
并同意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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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
程序,不 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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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关于所提供信
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息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的
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且该等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承诺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2023〕1 号)
关于守法及诚
外,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信情况的承诺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承诺人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公司 理制度,对内幕信息范围、流转程序、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承诺人已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的人员范围,已尽合理商业努力提醒和督促已知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保
密规定,不得将重组信息透露或者泄露给包括但不限于其亲属、同事在内的其他人员,不得利用有关信息买卖公司股
关于本次交易 票或者委托、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同时,本承诺人积极促使各相关方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
采取的保密措 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本承诺人已尽合理提醒义务,要求各
施及保密制度 方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将各方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汇总后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承诺 三、本承诺人已在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对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
了约定,同时,交易对方向本承诺人出具了关于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四、本承诺人已与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审阅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标的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
明确约定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综上所述,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
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关于不存在不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
得参与任何上 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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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市公司重大资 任的情形。
产重组情形的 本承诺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
承诺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次交易期间,如本承诺人发生任何不满足上述情形的事项,将及时告知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
律师事务所,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及
本承诺人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
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如违反上述承
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
认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方 关于所提供信
(除 息真实性、准确
员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承诺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国投 性和完整性的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集团 承诺
外)
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
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2 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
锁定;未在 2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
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
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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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大基金二期、湾 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区智能、建广投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资、国华基金、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
科改策源关于 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守法及诚信情 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况的承诺 4、本次交易期间,如本承诺人发生任何上述事项,将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及其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新世达壹号关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于守法及诚信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情况的承诺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仅限于本承诺人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禁止其他人员接触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处于可控
范围之内。
关于本次交易
采取的保密措
施及保密制度
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的说明
综上所述,本承诺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制度,做好了本次交易信息的管理和保密
工作。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相关人员均切实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
大基金二期、湾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如有)及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本承诺人的控股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
区智能、建广投 人,以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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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资、国华基金、 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
科改策源关于 任的情形。
不存在不得参 因此,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如有)及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本承诺人的控股股东/合伙人、实际控
与任何上市公 制人,以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司重大资产重 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
组情形的说明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诺人愿意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新世达壹号关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
于不存在不得 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参与任何上市 因此,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本承诺人的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主体,均不存在《上
公司重大资产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重组情形的说 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明 2、本承诺人保证,若在本次交易期间上述任一情形发生变更,本承诺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
诺人愿意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
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
定期的约定。
大基金二期、湾
区智能、科改策
期的要求。
源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机构的监管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的有关规定执行。
赔偿责任。
建广投资关于 1、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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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股份锁定期的 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
承诺 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
定期的约定。
期的要求。
机构的监管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覆盖本承诺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如本承诺人的存续期确无法延期至覆盖股份锁定期,本承诺人承诺将确保本承诺
人不会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前减持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上市公司股票,同时承诺不会对本承诺人进行清算注销;本承诺
人的减持及清算行为将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规则执行。
赔偿责任。
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
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
定期的约定。
国华基金关于
期的要求。
股份锁定期的
承诺
机构的监管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覆盖本承诺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如本承诺人的存续期确无法延期至覆盖股份锁定期,本承诺人将确保不会在股份
锁定期届满前减持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上市公司股票,同时不会在锁定期届满前完成清算注销;本承诺人的减持及清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算行为将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规则执行。
赔偿责任。
转让或本承诺人在《盈利补偿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日为准)前不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
生的股份回购行为)。
新世达壹号关
定期的约定。
于股份锁定期
的承诺
机构的监管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的有关规定执行。
赔偿责任。
在新世达壹号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锁定期内,本人(企业/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新世达壹号上 本人(企业/公司)持有的持股平台(新世达壹号/新世达壹号及新世达壹号各有限合伙人)出资份额,或要求持股平台
层各级合伙人 /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新世达壹号/新世达壹号及新世达壹号各有限合伙人)回购本人持有的持股平台(新世达壹号/
关于合伙企业 新世达壹号及新世达壹号各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或要求从持股平台(新世达壹号/新世达壹号及新世达壹号各有限
出资份额锁定 合伙人)退伙;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的承诺函 若本人(企业/公司)作出的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企业/公司)将根据证券监
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建广投资的普
内,本承诺人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建广投资合伙份额,亦不会要求建广投资回购本承诺人所持建广投资合伙
通合伙人北京
份额或要求从建广投资退伙。
建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
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合伙份额锁定
期的承诺函
赔偿责任。
建广投资的有 1、建广投资已出具承诺函,对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作出承诺。在建广投资承诺的股份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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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限合伙人关于 内,本承诺人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建广投资合伙份额,亦不会要求建广投资回购本承诺人所持建广投资合伙
合伙份额锁定 份额或要求从建广投资退伙。
的承诺函 2、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本承诺人所持建广投资合伙份额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承诺人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如建广投资的存续期确无法延期至覆盖股份锁定期,本承诺人承诺将确保建广投资不会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前减
持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上市公司股票,同时承诺建广投资不会在锁定期届满前完成清算注销;建广投资的减持及清算
行为将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规则执行。
赔偿责任。
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标的股权未设置任何其他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等限制转让的第三方权利,亦
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同时,本承诺人保证标的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或本次交易终止
之前始终保持上述状况。
大基金二期、湾 2、本承诺人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股权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
区智能、建广投 的责任由本承诺人承担。
资、国华基金、 3、本承诺人已履行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科改策源关于 及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持有标的股权 4、本承诺人确认标的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并承诺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
权属完整性的 过程中因本承诺人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承诺人承担。
承诺 5、在标的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本承诺人将审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
责任,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上市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承诺人不自行或促使标
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
赔偿责任。
新世达壹号关
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截至本承诺
于持有标的股
函出具之日,标的股权未设置任何其他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等限制转让的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
权权属完整性
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同时,本承诺人保证标的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或本次交易终止之前始终保持上述状况。
的承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而产生的责任由本承诺人承担。
及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并且该等资产并不会因法律或第三人的权利主张而被没收或扣压,或者被施加以抵押、留置、质押和其他形式的负担,
或导致上市公司取得标的资产后使用、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标的公司和标的资产的能力受限及由此给上市公
司造成不良后果。
本承诺人确认,对本承诺人所持有的电子院 13,015.6863 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4.08%)享有合法的、完全
的所有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
责任,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上市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承诺人不自行或促使标
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
本承诺人承诺,将确保国华基金严格遵守《锁定期承诺函》,并尽最大可能与国华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协商延长国华基金
关于确保国华
的存续期,以覆盖国华基金承诺的股份锁定期。
军民融合产业
如国华基金的存续期确无法延期至覆盖股份锁定期,本承诺人承诺将确保国华基金不会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前减持所持
发展基金(有限
有的全部或部分上市公司股票,同时承诺国华基金不会在锁定期届满前完成清算注销;国华基金的减持及清算行为将
合伙)存续期覆
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规则执行。
盖锁定期的承
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及/或相关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
诺函
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人承诺,将确保建广投资严格遵守《锁定期承诺函》,并尽最大可能与建广投资的其他投资者协商延长建广投资
关于确保广州
的存续期,以覆盖建广投资承诺的股份锁定期。
产投建广股权
如建广投资的存续期确无法延期至覆盖股份锁定期,本承诺人承诺将确保建广投资不会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前减持所持
投资合伙企业
有的全部或部分上市公司股票,同时承诺不会对建广投资进行清算注销;建广投资的减持及清算行为将在股份锁定期
(有限合伙)存
届满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规则执行。
续期覆盖锁定
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及/或相关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
期的承诺函
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大基金二期关 一、在本承诺人作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期间,将规范管理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有合
于规范关联交 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和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易的承诺函 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批程序,不会利用持股 5%以上股东地位做出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关联交易行为;
二、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一、在本承诺人作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集团一致行动人期间,将规范管理与上
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和本承诺人控制的其
新世达壹号关 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于规范关联交 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批程序,不会利用持股 5%以上股
易的承诺 东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地位做出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行为;
二、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及/或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
间持续有效。
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的情形。
新世达壹号关 制企业主营业务有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
于避免同业竞 企业主营业务有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
争的承诺 3、按照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以及自身情况,如今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上市公司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本承诺人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采取可行的
方法消除同业竞争。
新世达壹号关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
于保持上市公 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相互独立。
司独立性的承 2、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
诺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及
关于所提供信
本承诺人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控股 息真实性、准确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东 性和完整性的
承诺
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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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
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确和完整的,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承诺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2 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
锁定;未在 2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
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关于守法及诚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信情况的承诺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的情形。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本次交易 1、本承诺人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
采取的保密措 仅限于本承诺人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禁止其他人员接触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处于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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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施及保密制度 范围之内。
的说明 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均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承诺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制度,做好了本次交易信息的管理和保密
工作。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相关人员均切实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
关于不存在不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得参与任何上
因此,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如有)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以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主体,均不存在《上
市公司重大资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产重组情形的
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说明
诺人愿意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标的股权未设置任何其他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等限制转让的第三方权利,亦
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同时,本承诺人保证标的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或本次交易终止
之前始终保持上述状况。
的责任由本承诺人承担。
关于持有标的
股权权属完整
及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性的承诺
责任,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上市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承诺人不自行或促使标
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
赔偿责任。
关于无减持计 自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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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划的承诺 制的公司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
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本承诺人在《盈利补偿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日为准)前不转让。
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承诺人处于锁定期内的前述对价股份不得质押、转让;如果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承诺人质押
或转让该等股份的,应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次发行完成后(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股份登记至本承诺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开立的股票账户之日,下同)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
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则本承诺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关于股份锁定 2、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同一实际
期的承诺 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
定期的约定。
机构的监管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保持上市
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相互独立。
公司独立性的
承诺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在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将规范管理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
关于规范关联 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和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
交易的承诺 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批程序,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做出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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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交易行为;
二、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可能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的情形;就新增业务,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开展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的情形。
关于避免同业 业务有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主营业
竞争的承诺 务有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
与上市公司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本承诺人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采取可行的
方法消除同业竞争。
关于本次交易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摊薄即期回报 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采取填补措施 3、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
的承诺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至以下情形发生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
(1)本承诺人不再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2)上市
公司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
公司
关于所提供信 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且该等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全体
息真实性、准确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
性和完整性的 3、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高级
承诺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管理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
人员
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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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算机构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自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承诺人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的,本承诺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承诺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
关于无减持计
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划的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 36 个月
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
的情形。
得参与任何上
因此,本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
市公司重大资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产重组情形的
的情形。
承诺
本次交易期间,如本承诺人发生任何不满足上述情形的事项,将及时告知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
律师事务所,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关于守法及诚 2、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且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
信情况的承诺 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本次交易
的决策程序,获得相应层级决策机构批准,且本承诺人按照决策要求执行的情况下除外。
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的承诺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本承诺人不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明确责任主体与承诺范围,特此说明:本承诺人仅就自身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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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任期间,针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并履行相应义务,不涉及未来离职或职务变动后
的相关事宜。
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
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关于所提供信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
息真实性、准确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性和完整性的 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
承诺 公司及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不
标的 因此,本承诺人以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主体,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得参与任何上
公司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
市公司重大资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产重组情形的
承诺
交易的情形;本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诺人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有可能导致上述批
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的情形;本承诺人及下属子公司具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标的公司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合法合规经营
的承诺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终止的情形。截至本
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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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产及业务结构,对其主要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也不存在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诺人及下属子公司《公司章程》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为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文件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诺、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
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标的
公司
关于所提供信 公司及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
全体
息真实性、准确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
性和完整性的 3、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高级
承诺 4、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管理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人员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
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不
因此,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主体,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得参与任何上
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
市公司重大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产重组情形的
承诺
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诺人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
所禁止的行为。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关于标的公司 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
合法合规经营 因或有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的情形;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的承诺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
资格。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终止的情形。截至本
承诺函出具日,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产及业务结构,对其主要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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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主体
也不存在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司章程》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为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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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DIC ZHONGLU FRUIT JUICE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国投中鲁
股票代码 600962
法定代表人 王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66780051K
成立日期 1991 年 9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26,22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 7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B 座 21 层
邮政编码 100037
电话 010-88009021
互联网网址 https://zhonglu.sdic.com.cn
电子信箱 600962@sdiczl.com
生产、销售浓缩果蔬汁、饮料;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
新鲜水果、新鲜蔬菜,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农业生物产业项目的
投资;经营本企业的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
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
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
经营范围 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食品科
学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农产品与食品加工技术培训;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
农副产品的深加工。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股股东均为国
投集团,未发生变更。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
月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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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投集团直接持有国投中鲁 44.57%股权,
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国投集团 9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三)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投集团持有公司 44.57%的股权,系公
司的控股股东;国投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三节 交易对
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一)国投集团”之“1、
基本情况”。
(四)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浓缩果蔬汁(浆)的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浓缩苹果
汁。公司浓缩苹果汁产品以出口为主,根据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的数据估计,公司浓缩苹果汁出口量在全球名列前茅,主要客户群体
是下游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公司与世界知名饮料及食品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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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全球化生产和全球化销售布局在全球浓缩苹果汁行业处于龙头地
位,是八部委联合审定的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作为国内最早
从事浓缩苹果汁加工的企业,是业内第一家 A 股主板上市企业,拥有良好的口
碑和形象,是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单位、果汁分会理事长单位,也是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果蔬汁分会副会长单位、国
家食药同源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苹果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国
家首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总资产 259,862.80 268,743.05 281,409.70 241,472.33
总负债 151,878.72 164,879.13 184,007.05 143,670.62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
收入利润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6,210.73 198,401.28 198,701.84 148,677.21
营业利润 670.66 5,953.92 3,751.65 7,183.50
利润总额 674.46 6,163.22 4,129.05 7,236.88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现金流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主要财务指标
年 3 月 31 日 日/2025 年度 日/2024 年度 日/2023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资产负债率(%) 58.45 61.35 65.39 59.50
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股)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为基础计算。
注 2:上市公司 2026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情况
国投中鲁果汁有限公司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签订的《云南国投中鲁•
昭阳区健康农业循环经济现代农业项目合作协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2023 年 2 月 24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后积极开展整改和
补救措施,主要包括及时发布终止协议公告、处理责任人员、公司完善内部控制,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等。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上市公司上述行政
处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
(2025 修正,以下简称“《18 号适用意见》”)规定的可以不认
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不属于《18 号适用意见》明确规定的构成严重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提供
的说明,其未收到过任何投资人就上述行政处罚事宜向上市公司提出索赔的书面
要求或者诉讼请求。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对国投中鲁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护局(UOKiK)对 AP 公司处以罚款 1,672,648.93 兹罗提(约人民币 265.58 万
元)的决定书,认定 2017 年至 2019 年期间 AP 公司存在逾期支付原料采购货款
的情况,违反波兰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波兰律
师 Piotr Wludarz 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说明》,AP 公司已支付全部罚款,
AP 公司违法行为不严重、对 AP 公司作出的处罚罚金不高。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除上述行政处罚外,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电子院的全体股东,
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万元)
合计 100.00% 92,427.4508
(一)国投集团
公司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7643K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6 国际投资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 同上
法定代表人 付刚峰
注册资本 3,38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1995 年 4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2 月 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能源、交通
运输、化肥、高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咨询、担保、贸易、生物质能
源、养老产业、大数据、医疗健康、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
经营范围 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历史沿革
资公司的批复》,批准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组建方案,决定由国家开发银行拨
付 58.00 亿元资金出资设立。1995 年 1 月 25 日,国家开发银行出具《关于印发<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公司章程>的通知》,批准了公司章程。
(注
册号为 10001764-3),注册资本为 58.00 亿元,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设立时,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序 出资金额
出资人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合计 580,000.00 100.00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15 号文、计规划(1997)2020 号文《关于同意成
立国投集团的批复》,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为母公司,按照资本纽带关系,组建
国投集团。
办公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国务院国资
委成为履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出资人职责的主体。
序 出资金额
出资人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合计 580,000.00 100.00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家开发投资公司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复》,同意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增加至 158 亿元。2006 年 7 月 7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国资改革(2006)788 号
文《关于修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执照》(注册号为 1000001001764(4-2)),注册资本为 158.00 亿元。
变更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序 出资金额
出资人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合计 1,580,000.00 100.00
意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整体划转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通知》,同意将
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由中国恒天集团公司整体划转至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月 17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为 10000010017644(4-4)),注册资本为 161.68763 亿元。
变更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金额
序号 出资人 出资比例(%)
(万元)
合计 1,616,876.30 100.00
执照》(注册号为 100000000017644(4-4)),注册资本为 184.18763 亿元。
变更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841,876.30 100.00
执照》(注册号为 100000000017644(4-2)),注册资本为 194.70511 亿元。
变更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947,051.10 100.00
家开发投资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
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原“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更名为“国家开发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年 12 月 5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110000100017643K),注册资本为 338 亿元。
变更后,国投集团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380,000.00 100.00
除此之外,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多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作为划转基准日,国务院国资委将其持有国投集团 10%的股权一次性划转给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后,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国投集团 90%的股权,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国投集团 10%的股权。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日,上述股权划转事项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国投集团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出资额、注册资本变动情形。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国投集团 90%股权,是
国投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投集团成立于 1995 年,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2022 年 6
月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投集团注册资本 338 亿元,截至 2024 年末,
国投集团资产总额 8,721 亿元,员工 5 万余人。2024 年,国投集团实现营业总收
入 1,962 亿元,利润总额 256 亿元,连续 21 年在国务院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中
荣获 A 级,连续 7 个任期获得业绩优秀企业。
国投集团重点打造“能源产业”“数字/科技”“民生健康”“产业金融”
四大业务板块,全资及控股投资企业 500 余家。其中包括 9 家控股上市公司:国
投电力(600886.SH)、国投资本(600061.SH)、国投智能(300188.SZ)、亚普股
份(603013.SH)、国投中鲁(600962.SH)、神州高铁(000008.SZ)、国投丰乐
(000713.SZ)、同益中(688722.SH)、中新果业(5EG.SGX)。
最近两年,国投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总资产 91,687,420.84 87,212,031.23
净资产 28,273,258.36 27,852,550.25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4,058,054.01 19,623,765.00
净利润 2,106,982.51 1,869,410.2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0,884,020.04
非流动资产 50,803,400.81
资产总额 91,687,420.84
流动负债 38,747,810.84
非流动负债 24,666,351.64
负债总额 63,414,162.48
所有者权益 28,273,258.3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4,058,054.01
利润总额 2,642,240.87
净利润 2,106,982.5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15,893.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3,498.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8,084.6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25.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53,285.04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投集团控制的主要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处行业
(万元) 比例(%)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
造业
其他人力资源服务
业
其他综合管理服务
业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
国投生物制造创新研究院有限公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司 试验发展
国投检测技术控股(山东)有限公
司
(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投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
国资委是国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也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投集团向上市公司共推荐 5 名董事,分
别为王炜、贺军、刘中、尉大鹏和胡博文,其中王炜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
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投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
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投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投集团非有限合伙企业,根据《26 号
准则》,无需穿透披露至最终持有人。同时,国投集团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
的交易对方,且国投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 100%持股,无需进行穿透锁定。
国投集团营业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5 日至无固定期限。根据现行有效的营业
执照和公司章程,在业绩承诺期内,国投集团不存在存续期届满的情况;在本次
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国投集团亦不存在存续期届满的情况。
(二)新世达壹号
公司名称 宁波市新世达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BPT4GX0E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 2 号 4-2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60 号 3 层二区 317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新世达(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出资额 66,380.12013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6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2022 年 6 月,新世达壹号设立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新世达叁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市新世达肆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新世达伍号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新世达陆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市新世达柒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新世达捌号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新世达玖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
市新世达拾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新世达拾壹号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新世达拾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
出资设立新世达壹号,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 66,380.12013 万元。
新世达壹号设立时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号 (万元) (%)
合计 66,380.12013 100.00
(2)2023 年 4 月,新世达壹号第一次变更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变更决定书》,决议同意宁波市新世达陆
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减少出资 130 万元,宁波市新世达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玖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减少出资 50 万元,宁波市新世
达拾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减少出资 70 万元。同意宁
波市新世达叁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增加出资 100 万元,
宁波市新世达肆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增加出资 100 万元,
宁波市新世达柒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增加出资 50 万元。
本次变更后,新世达壹号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号 (万元) (%)
合计 66,380.12013 100.00
(3)2025 年 12 月,新世达壹号第二次变更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变更决定书》,同意:宁波市新世达柒
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合伙企业 0.0753%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
额 50 万元)转让给宁波市新世达玖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新
世达叁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合伙企业 0.0301%的财产份额(认
缴出资额 20 万元)转让给宁波市新世达拾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
波市新世达伍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合伙企业 0.1205%的财产份
额(认缴出资额 80 万元)转让给宁波市新世达拾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市新世达叁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合伙企业 0.226%的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 150 万元)转让给宁波市新世达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波市新世达柒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新世达柒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
合伙企业 0.0754%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 50 万元)转让给宁波市新世达拾贰
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新世达伍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将在合伙企业 0.3013%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 200 万元)转让给宁波市
新世达陆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新世达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将在合伙企业 0.3013%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 200 万元)转让
给宁波市新世达拾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新世达壹号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号 (万元) (%)
合计 66,380.12013 100.00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新世达壹号的产权关系如下表所示: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号 (万元) (%)
宁波市新世达肆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号 (万元) (%)
宁波市新世达陆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市新世达柒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市新世达伍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市新世达拾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市新世达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市新世达拾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市新世达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市新世达拾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市新世达叁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市新世达玖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66,380.12013 100.00
公司名称 新世达(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400MA7KE6Y748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19 号院 1 号楼 B 座 12 层 1203B
注册地址
室
法定代表人 夏连鲲
注册资本 1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22-03-18
营业期限 2022-03-18 至 2032-03-17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新世达壹号系电子院的员工持股平台,除
持股电子院之外并无实际经营业务。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最近两年,新世达壹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总资产 66,409.36 66,531.18
净资产 66,371.55 66,380.00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8.45 -2.5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9.36
非流动资产 66,380.00
资产总额 66,409.36
流动负债 37.82
非流动负债 -
负债总额 37.82
所有者权益 66,371.5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8.45
净利润 -8.4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67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5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7.6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新世达壹号系电子院的员工持股平台,除
电子院之外并无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况。
(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新世达壹号为国投集团一致行动人,除此
之外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新世达壹号并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
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新世达壹号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不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新世达壹号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安排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新世达壹号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实缴出
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亏损负担安排
根据新世达壹号的合伙协议,在合伙企业清算时如出现亏损,各项亏损由合
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按出资比例承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安排
根据新世达壹号的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新世达(北京)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新世达壹号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重
组报告书“附件一: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同时,新世达壹号各级非自然人权
益持有人均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无需进行穿透锁定;鉴于新世达壹号仅持有电
子院股份,各级权益持有人自愿为本次交易出具穿透锁定承诺函。
新世达壹号营业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根据新世达壹号现
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在业绩承诺期内,新世达壹号不存在存续期届满
的情况;在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新世达壹号亦不存在存续
期届满的情况。
(三)大基金二期
公司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1N9JK2F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01-6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 9 号金融街中心 C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 张新
注册资本 20,415,000 万元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2019 年 10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9 年 10 月 21 日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1、未
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
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
经营范围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2019 年 10 月,设立
大基金二期总募集规模 2,041.50 亿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开金融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浙集成电
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天府国集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亦庄国际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国谊医院有限公司、江苏疌泉集成电路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芯火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安徽皖投安华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省国资集成电路
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黄埔投资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联通资本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
海武岳峰浦江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北
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发起,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正式设立。
大基金二期设立时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号 (万元) (%)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号 (万元) (%)
合计 20,415,000.00 100.0000
(2)股东变更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矽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股份转
让后,对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名称及附录联系方式进行修正。2022 年 12 月,大基
金二期召开股东大会,同意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章程中记载股东信息进行修改。2022 年 12 月,大基金二期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司将其持有的 1.4695%股份(对应认股金 30.00 亿元)无偿划转至深圳市深超科
技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宜对章程中记载股东信息进行修改。
前述变更完成后,大基金二期的股东及其出资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市深超科技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20,415,000.00 100.0000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25 年股东变更
限责任公司以 0 元对价受让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的大基金二期 10 亿元认缴未实缴股份(占注册资本 0.49%)。同意对公
司章程中的股东名称及附录联系方式进行修正。认可并同意为广西引导基金设置
缴付认股金的宽限期(自《转股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该宽限期内,
不计算认股金相关责任。
前述变更完成后,大基金二期的股东及其出资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市深超科技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合计 20,415,000.00 100.0000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大基金二期的股权结构如上表所示。大基
金二期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
他安排。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经查阅大基金二期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等资料,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大基金二期股权结构比较分散,
任一单一股东无法对大基金二期的股东会、董事会形成控制,且各股东之间无一
致行动关系,因此大基金二期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大基金二期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系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设立的公司制
私募股权基金,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最近两年,大基金二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总资产 27,813,809.19 21,401,808.27
净资产 25,870,152.97 20,565,686.59
营业收入 4,339,773.77 1,594,460.61
净利润 3,200,928.88 1,184,806.90
注:2025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 年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7,813,738.78
非流动资产 70.41
资产总额 27,813,809.19
流动负债 104,819.91
非流动负债 1,838,836.31
负债总额 1,943,656.22
所有者权益 25,870,152.9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4,339,773.77
利润总额 4,329,057.53
净利润 3,200,928.88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42.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9,092.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3,493.1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541.9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根据公开信息,大基金二期对外投资企业
如下表所示: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持股数 所属行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持股数 所属行业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 6019279.7469
有限公司 万元人民币
信息传
长鑫新桥存储技术 5395371.51069 1456027.95574 万元 输、软件
有限公司 万元人民币 人民币 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
长鑫集电(北京)存 5084948.0281 公开信息
储技术有限公司 万元人民币 未披露
务业
长江存储控股股份 1782000 万元
有限公司 人民币
润鹏半导体(深圳) 1500000 万元
有限公司 人民币
杭州富芯半导体有 945000 万元人 批发和零
限公司 民币 售业
重庆芯联微电子有 870000 万元人
限公司 民币
中芯南方集成电路
制造有限公司
电力、热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 641018.943287 46115.57023 万元人 力、燃气
技有限公司 万元人民币 民币 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株洲中车时代半导 564763.3598 万 7486.711 万元人民
体股份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币
科学研究
紫光展锐(上海)科 553191.72 万元
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务业
太原晋科硅材料技 550000 万元人
术有限公司 民币
中芯东方集成电路
制造有限公司
厦门士兰集科微电 530950.3753 万 56099.2326 万元人
子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民币
润西微电子(重庆) 500000 万元人
有限公司 民币
中芯京城集成电路
司
长电科技汽车电子 480000 万元人
(上海)有限公司 民币
华虹半导体制造(无
锡)有限公司
信息传
上海合见工业软件 362989.7299 万 45998.5112 万元人 输、软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民币 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持股数 所属行业
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币
成都士兰半导体制 316969.7 万元 75757.58 万元人民
造有限公司 人民币 币
信息传
合肥沛顿存储科技 306000 万元人 输、软件
有限公司 民币 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广州新锐光掩模科 284380 万元人
技有限公司 民币
科学研究
浙江镨芯电子科技 274550 万元人
有限公司 民币
务业
华虹半导体(无锡) 253685.180069
有限公司 万美元
厦门士兰明镓化合 246038.289196 34708.70935 万元人
物半导体有限公司 万元人民币 民币
华润润安科技(重 242089.92 万元 92089.92 万元人民
庆)有限公司 人民币 币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
司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 207265.2777 万
术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信息传
北京奕斯伟计算技 204214.3304 万 10528.0938 万元人 输、软件
术股份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民币 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信息传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 203619.2198 万 20871.6343 万元人 输、软件
限公司 元人民币 民币 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江苏先科半导体新 102693.1686 万 20828.9882 万元人
材料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民币
工程技术
元人民币 民币
务
杭州长川智能制造 90000 万元人
有限公司 民币
有研亿金新材料有 89681.828044 公开信息
限公司 万元人民币 未披露
晶瑞(湖北)微电子 58565.4009 万 13502.1097 万元人
材料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民币
至微半导体(上海) 53144 万元人 批发和零
有限公司 民币 售业
中船(邯郸)派瑞特
元人民币
司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持股数 所属行业
信息传
英韧科技股份有限 43026.1427 万 1593.1031 万元人民 输、软件
公司 元人民币 币 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信息传
上海燧原科技股份 38731.6555 万 输、软件
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
宁波南大光电材料 36733.19 万元
有限公司 人民币
务业
信息传
全芯智造技术股份 36000 万元人 2057.6133 万元人民 输、软件
有限公司 民币 币 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极海微电子股份有 36000 万元人 2842.1054 万元人民
限公司 民币 币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 36000 万元人
股份有限公司 民币
沈阳新松半导体设 28000 万元人
备有限公司 民币
北京烁科中科信电 24693.8634 万 公开信息
子装备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未披露
北京晶亦精微科技 16646.135 万元 453.9855 万元人民
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币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 11646.7696 万
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江苏神州半导体科 6600 万元人民 123.4568 万元人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币 币
南京中安半导体设 5756.063332 万 201.75476 万元人民
备有限责任公司 元人民币 币
科学研究
北京清微智能科技 5642.691673 万 公开信息
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未披露
务业
东科半导体(安徽) 5407.4936 万元 234.0907 万元人民
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币
科学研究
西安航天民芯科技 5058.8985 万元 431.8572 万元人民
有限公司 人民币 币
务业
信息传
芯迈半导体技术(杭 5000 万元人民 231.8788 万元人民 输、软件
州)股份有限公司 币 币 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集益威半导体(上 5687.5 万元人 批发和零
海)股份有限公司 民币 售业
成都莱普科技股份 4818 万元人民
有限公司 币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持股数 所属行业
股份有限公司 币 币 输、软件
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
昂坤视觉(北京)科 1312.0014 万元 公开信息
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未披露
务业
信息传
加特兰微电子科技 1250.2957 万元 输、软件
(上海)有限公司 人民币 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
上海九同方技术有 1169.941 万元
限公司 人民币
务业
信息传
杭州行芯科技有限 966.5029 万元 输、软件
公司 人民币 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上扬软件(上海)有 851.8877 万元 批发和零
限公司 人民币 售业
厦门元新兰产业投 5000 万元人民
资有限公司 币
京城中安半导体设 5756.063332 万 201.75476 万元人民
备(北京)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币
大基金二期的管理人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9674);大基金二期已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产品编号:SJU890)。
(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大基金二期与上市公
司、国投集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大基金二期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大基金二期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不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大基金二期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大基金二期非有限合伙企业,根据《26
号准则》,无需穿透披露至最终持有人。同时,大基金二期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
设立的交易对方,无需进行穿透锁定。
大基金二期营业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9 年 10 月 21 日。根据其现
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在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大
基金二期不存在存续期届满的情况。
(四)建广投资
公司名称 广州产投建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2MABNAYRB7M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 号 406 房之 864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国际俱乐部办公大楼 A 座 8 层
北京建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司)
出资额 27,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7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6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2022 年 6 月,设立登记
州科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开发区美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国资混改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国资混改二期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建广投资。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
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7,000 万元。
设立时,建广投资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号 (万元) (%)
合计 27,000.00 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建广投资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出资额、注册资本变动情形。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建广投资的产权关系如下表所示: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号 (万元) (%)
广州科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广州国资混改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广州国资混改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27,000.00 100.00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名称 北京建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70918692882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 6 号楼 9-46
法定代表人 范晓宁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4-01-30
营业期限 2014-01-30 至 2044-01-29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经营范围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建广投资主营业务为持有电子院股权,除此之外,并无开展其他业务。
最近两年,建广投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总资产 25,029.64 25,030.05
净资产 25,029.64 25,030.05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325.42 -325.2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5,029.64
非流动资产 -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029.64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25,029.64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325.42
净利润 -325.4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0.4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除标的公司外,建广投资并未持有其他公
司股权。
(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建广投资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建广投资并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
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建广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
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建广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建广投资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重组
报告书“附件一: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同时,建广投资各级权益持有人均
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无需进行穿透锁定。但是,鉴于建广投资仅持有标
的公司股份,建广投资及其向上一级的全体合伙人均自愿为本次交易出具穿透锁
定承诺函。
建广投资的管理人北京建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6460);建广投资已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产品编号:SVU966)。
建广投资合伙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15 日至 2027 年 6 月 15 日。为确保建广投
资存续期覆盖在本次发行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建广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建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确保广州产投建广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存续期覆盖锁定期的承诺函》,建广投资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
期的承诺函》,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交易相关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五)湾区智能
公司名称 广州湾区智能传感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Y49LC2Y
注册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 2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904 室
法定代表人 陈晓飞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10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
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
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
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1)历史沿革
湾区智能设立时的名称为“广州湾区智能传感器产业有限公司1”,注册资本 60
亿元,法定代表人陈晓飞。
设立时,湾区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章程备案。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合计 600,000.00 100.00 /
创投资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湾区智能人民币 4.5 亿元认缴出资额(实缴人民币
湾区智能在册股东上海兴橙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新民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放弃
优先认购权。该次转让完成后,湾区智能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合计 600,000.00 100.00 /
(2)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除上述股权变更外,湾区智能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出资额、注册资本变动情
形。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湾区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 (万元)
合计 100.00 600,000.00
湾区智能系 2021 年广东大力实施“广东强芯”工程、构建集成电路产业发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展“四梁八柱”所推动成立的三大集成电路产业集团之一,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
发生变更。
最近两年,湾区智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总资产 252,353.65 251,760.39
净资产 252,141.85 241,556.64
营业收入 - 1,049.50
净利润 -421.02 491.28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226.25
非流动资产 248,127.40
资产总额 252,353.65
流动负债 211.80
非流动负债 -
负债总额 211.80
所有者权益 252,141.8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421.02
净利润 -421.0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50.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00.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43.99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湾区智能对外投资企业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直接持股比例 所处行业
(万元)
工程技术与设
计服务
沪信(上饶)先进制造有限公
司
广州超越摩尔集成技术合伙企 科学研究和技
业(有限合伙) 术服务业
共青城芯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
(有限合伙) 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国开集成电路(南京)有限公
司
(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湾区智能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湾区智能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
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
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湾区智能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26 号准则》,无需穿透披露至最终持有人。同时,湾区智能不属于专为本
次交易设立的交易对方,无需进行穿透锁定。
湾区智能营业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在本次发行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湾区智能不存在存续期届满的情况。
(六)国华基金
公司名称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EE5R1N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之一 J75(仅限
注册地址
办公用途)(JM)
主要办公地点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A 座 3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谢云)
出资金额 2,462,417.218683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6-08-18
营业期限 2016-08-18 至 2026-08-18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历史沿革
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珠
西航天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发起设立国华基金。国华基金
的注册资本为 302 亿元。
设立时,国华基金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广东珠西航天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
司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合计 3,020,000 100.00 /
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新增出资人民币 50 亿元的方式加入本合伙企
业,成为新的有限合伙人,国华基金的出资总额由 302 亿元增至 352 亿元。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华基金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广东珠西航天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合计 3,520,000 100.000 /
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金石投资有限公司退出合伙企业;中信证券投资
有限公司作为新合伙人加入,认缴出资额 56,291.3907 万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被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合伙人中国船舶重工
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后,合
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由 352 亿元相应减少至 246.24 亿元。
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国华基金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 (万元)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 (万元)
广东珠西航天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合计 100.000 2,462,417.22
(2)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除上述变更外,最近三年,国华基金出资额、注册资本未发生其他变化。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华基金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表所示: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 (万元)
广东珠西航天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 (万元)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合计 100.000 2,462,417.22
公司名称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7D6H8T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院 1-4 号楼 3 层 A 座 03-3A-01
法定代表人 郭子斌
注册资本 13,05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 2016-08-04
营业期限 2016-08-04 至 无固定期限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
业务;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经营范围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是面向国防科技与民用产业融合的
国家级产业基金,注册地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基金所投项目集中于军工装
备、航空航天、新能源及新材料等核心产业,投资标的覆盖全国主要军民融合产
业聚集区,重点布局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成渝地区。基金主营业务分为股
权投资、基金投资、产业并购及资产管理四大板块,资产管理板块主要由子基金
运营、项目孵化及投后增值服务构成。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最近两年,国华基金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总资产 1,791,825.82 2,486,460.15
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合计 1,791,787.90 2,486,414.63
营业收入 -319,746.29 -165,062.88
净利润 -320,345.15 -185,293.5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95,735.97
非流动资产 1,696,089.85
资产总额 1,791,825.82
流动负债 37.92
非流动负债 -
负债总额 37.92
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合计 1,791,787.90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319,746.29
利润总额 -320,345.15
净利润 -320,345.1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156.23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5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281.5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9,125.3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华基金对外投资企业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所处行业
(万元) 比例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国华航天(北京)管理咨询中心(有 租赁和商务服
限合伙) 务业
电力、热力、燃
供应业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
务业
融核产业发展基金(海盐)合伙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
(有限合伙) 务业
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华舆国华(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所处行业
(万元) 比例
无锡航天国华物联网投资企业(有限 租赁和商务服
合伙) 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
务业
科泰思创新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 科学研究和技
司 术服务业
四川航天中天动力装备有限责任公
司
工程技术与设
计服务
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 居民服务、修理
公司 和其他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
陕西航天国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租赁和商务服
司 务业
(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华基金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华基金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和高级管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
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
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华基金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重组
报告书“附件一: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同时,国华基金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
设立的交易对方,无需进行穿透锁定。
国华基金的管理人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61032);国华基
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产品编号:
SR7453)。
国华基金营业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18 日至 2026 年 8 月 18 日。国华基金执行
事务合伙人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确保国华军民
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存续期覆盖锁定期的承诺函》,国华基金已出具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八、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科改策源
公司名称 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MAABU4GK5Q
注册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 56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新华 1949 十八幢西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改科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1 年 7 月 6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7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1)历史沿革
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经营期限为长期,主要经营场所为重庆市九龙
坡区杨家坪兴胜路 56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国改科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
范围包括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改科技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双百春华(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共同出资设立科改策源。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设立时,科改策源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双百春华(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合计 150,000.00 100.00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合伙企业,其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及对应 0.33333%
的出资比例全部退出,杭州新春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新合伙人
加入,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占出资比例 0.33333%。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科改策源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合计 150,000.00 100.00 -
(2)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除上述变更外,最近三年,科改策源出资额、注册资本未发生其他变化。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 (万元)
合计 100.00 150,000.00
公司名称 国改科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MA61B4AB3R
注册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 戴育四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20-12-31
营业期限 2020-12-31 至 2032-12-31
许可项目: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科改策源以直接股权投资为主,聚焦投资“科改示范企业”及其子企业或项
目,围绕科技创新企业进行参股投资。
最近两年,科改策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总资产 270,553.65 286,331.49
净资产 270,462.32 286,331.49
营业收入 3,818.69 1,231.30
净利润 3,781.13 1,229.1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70,553.65
非流动资产 -
资产总额 270,553.65
流动负债 91.33
非流动负债 -
负债总额 91.33
所有者权益 270,462.3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简要合并利润表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3,818.69
利润总额 3,781.13
净利润 3,781.13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17.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50.3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66.89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科改策源主要对外投资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所处行业
(万元) 比例
新原锂科(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
(有限合伙) 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
工程技术与设
计服务
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
供应业
信息传输、软件
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
务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所处行业
(万元) 比例
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科改新链(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
(有限合伙) 务业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所有限 科学研究和技
公司 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
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
(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科改策源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科改策源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
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
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科改策源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重组
报告书“附件一: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同时,科改策源不属于专为本次交
易设立的交易对方,无需进行穿透锁定。
科改策源的管理人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70238);科改策源已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产品编号:SSC917)。
科改策源营业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根据其现行有效的营
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在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科改策源不存
在存续期届满的情况。
二、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普通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电子院 100%股份。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400007412C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60 号 3 层二区 317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60 号
法定代表人 娄宇
注册资本 92,427.4508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1992 年 8 月 27 日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
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出版《洁净与空调技术》(限本公司内设
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压力管道设
计 GB2 级、GC1(1)(2)级;城市规划;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环
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各行业、各等级建筑工程设计;工程装饰;
项目管理;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计算机硬件、电子仪器仪表的开发、
经营范围 销售;建筑及相关工程设备、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洁净与空
调技术》期刊广告的设计、发布、代理业务;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应用软件服务(医用软
件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工程检测;环境检测。(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大基金二期、建广投资、湾区智能、科改策
股权结构 源、国华基金分别持有电子院 54.10%、14.08%、12.73%、5.30%、5.30%、
二、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
标的公司前身电子工程设计院前身最早可追溯至 1953 年成立的重工业部电
信管理局设计处,系我国第一家综合性电子工业专业设计院,先后隶属于重工业
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机械电子工业部等国家部委。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司审核同意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填报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注册资金 3,600 万元,实有资本金 3,600 万元,均为国有资
金。
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10001196-2)。主管单位为机械电
子工业部,注册资金为 3,600 万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在该改革实施
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半年内由事业单位改制为科技型企业,一律与主管部门解除
行政隶属关系,其中,电子工程设计院等 10 个勘察设计单位交由中央管理,在
与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后,领导干部职务由中央企业工委管理,资产与财
务管理由财政部负责,行业管理由建设部负责。
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00]71 号),
同意上述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工程设计院实收资本均为国家资本且以最近一次登记数 6,303.7 万元为产权登记
机关审定数。
单位,电子工程设计院向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提交《关于变更<中国电子工程设
计院章程>的请示》(十设办[2001]33 号)。同月,中央企业工委办公厅出具《关
于对<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章程>修改意见的函》
(中企厅函[2001]30 号),就监事
会、领导职务等提出了修改意见。2001 年 5 月 6 日,电子工程设计院根据上述
修改意见签署《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章程》,组织形式由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转
变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出资人为国务院,注册资金为 6,303.7 万元,全部由
国家投资。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1001196)。本次增资完成后,电子工程
设计院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6,303.70 6,303.70 100%
经营性基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拨款和国家资本金的通知》
(信部运[2002]396 号),
电子工程设计院使用的基建基金委托贷款本息余额 732.37 万元转为国家资本金。
转增实收资本并变更注册资金的请示》(中电设办[2005]109 号),拟将电子工程
设计院未分配利润 4,964 万元转增为实收资本,将注册资金由 6,303.7 万元变更
为 1.2 亿元。
资本并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500 号),同意将 2004 年末未分
配利润中的 4,964 万元转为投资,电子工程设计院的国家资本增加至 12,000 万元。
表》,确认电子工程设计院实收资本均为国家资本,企业申报数及产权登记机关
审定数均为 12,000 万元,变动原因为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1965)。本次增资完成后,电子
工程设计院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2,000 12,000 100%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工程设计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改革
[2009]203 号),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整体并入
国投集团成为其全资子公司,由国投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利。
(国投经营[2009]300 号),电子工程设计院实收资本由 12,000 万元增
本的通知》
加至 16,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专用凭证(编号:000141032338),2009 年 12
月 16 日,国投集团已向电子工程设计院支付 4,000 万元股权投资款。
的批复》(国投法律[2010]1 号),同意电子工程设计院将章程中注册资本变更为
根据电子工程设计院提供工商档案中的《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
确认电子工程设计院的实收资本由国家资本变更为国有法人资本,产权登记机关
审定数为 16,000 万元,变动原因为追加投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1965)。本次增资完成后,电子工
程设计院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6,000 16,000 100%
本的通知》,决定电子工程设计院注册资本由 16,000 万元增加至 36,000 万元。
(中
证天通(2011)验字第 21005 号),已收到国投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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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确认电子工程设计院实收资本为国有法人资本,产
权登记机关审定数为 36,000 万元,变动原因为追加投资。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1965)。本次增资完成后,电子
工程设计院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36,000 36,000 100%
(国投
经营[2013]352 号),确认以增资方式向电子工程设计院拨付经费 4,000 万元。
(中证天通(2013)验字第 21009 号),确认截至
本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方式为货币出资。
子工程设计院认缴与实缴出资均为 40,000 万元,出资占比为 100%。
章程》。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1965)。本次增资完成后,电子
工程设计院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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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40,000 40,000 100%
的通知》(国投改革[2017]236 号),明确要求集团各层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的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
告》(天职业字[2017]978 号),确认电子工程设计院在审计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电子工程设计院改制方案》。2017 年 9 月 6 日,电子工程设计院召开第七届职工
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改制方案》。
复》(国投改革[2017]351 号),同意将电子工程设计院整体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电子工程设计院改制后名称核准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为 40,000.00 万元,国投集团持有电子院有限 100%股权。
电子院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40,000 40,000 100%
加至 70,000 万元,由国投集团以现金向电子院有限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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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认缴与实缴出资均为 70,000 万元,出资占比为 100%。
《营
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7412C)。本次增资完成后,电子院
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70,000 70,000 100%
确定的“科改示范行动”入选企业,为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拟通过存续分
立方式,将不符合上市要求的资产剥离至派生新设公司“电子十院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存续公司(即电子院有限)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分立后,存续公司注
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派生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
电子十院主要承载由电子院有限剥离的不符合上市准入标准的相关资产,业
务以综合后勤服务为主,具体包含文印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等。其中,
文印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托下属子公司北京海普智兴技术服务有限责任
公司开展运营,房屋租赁业务由电子十院本部开展运营。该次存续分立业务划分
清晰,分立完成后,电子院有限与电子十院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1)内部审议程序
议同意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框架方案,同意启动分立工作,并提交国投集团审批。
设计院有限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框架方案》、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分立初步方案》。
拟通过存续分立方式将电子院有限分立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存续公
司)和电子十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设公司),电子院有限的主营业务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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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产及从事主营业务的子公司拟保留在存续公司,其他非主营业务及相关
人员、资产及子公司剥离至派生新设公司,分立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分立后存续公司注册资本拟为 50,000 万元、派生公司注册资本拟为 20,000
万元,国投集团为分立后两公司的唯一股东,自决定作出之日起,启动相关审计、
评估、债权人通知及分立公告等程序,分立方案确定后需报国投集团审批通过后
方可实施。
公司第八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中国电子工程
设计院有限公司分立后员工安置方案》。
院有限公司分立公告》。
注册资本金由 7 亿元减资至 5 亿元,并据此相应修订章程;同意按照分立方案订
立《电子十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同意前述事项报国投集团审议决
策并出具相应股东决定。
(备案编号:
(中联评报
字[2020]第 1249 号)载明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备案。
《关于提请审议<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分立方案>的议案》。
定》,就公司章程修改、存续分立事宜决定如下:1)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同
意采用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后电子院有限继续存续,新设公司名称为“电子十
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3)分立后电子院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国投
集团 100%持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2 亿元、货币出资 3 亿元;分立后电子
十院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国投集团 100%持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2
亿元;4)资产业务分割:电子院有限主营业务及相关人员、资产及从事主营业
务的子公司保留,其他非主营业务及相关人员、资产及子公司剥离至电子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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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净资产分别为 15.41 亿元、7.87 亿元、7.54 亿元,分立后存续公司的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分别为 14.39 亿元、8.75 亿元、5.64 亿元,分立后
派生新设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分别为 1.90 亿元、0 亿元、1.90 亿
元;分立期间相应资产、负债项目增减不影响分立方案;分立后的公司按分立方
案确定各自的资产、负债承继,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
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6)员工安置:
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自的业务范围进
行分配安排,不会因公司分立而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7)分立后,电子院有限
和电子十院按照分立计划持有相应企业股权。
设计院有限公司分立协议》。
清偿或担保情况说明》,确认刊登分立公告至说明出具日无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
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请求。
公司章程》。
(2)外部程序
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履行了通知
义务。
告》(天职业字[2020]28830 号),对电子院有限 2018 年、2019 年相关备考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备考财
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编制,公允
反映了电子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联评报字[2020]第 1249 号),确认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电子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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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分立后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324,119.01 万元。
认缴与实缴出资均为 50,000 万元,出资占比为 100%。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7412C)。本次存续分立及减少
注册资本完成后,电子院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0 50,000 100%
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电子院有限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引入外部投资者
工作。
投资者,信息披露起止日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
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审议<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员工持股方
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审议<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议
案》以及《关于提请审议<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议案》。
《增资协议》,外部投资者大基金二期、建广投资、湾区智能、国华基金、科改
策源和员工持股平台新世达壹号均按照 5.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分别认购电子院
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11,764.7059 万元、4,901.9607 万元、4,901.9607 万元、3,921.5686
万元、3,921.5686 万元及 13,015.6863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电子院有限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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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变更为 92,427.4508 万元。
(中兴华验字(2023)第 010015 号),验证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电子院有限
已收到上述 5 名战略投资者和 1 个员工持股平台缴纳的增资款合计
更为 924,274,508.00 元。
本次混改完成后,电子院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92,427.45 92,427.45 100.00%
(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1786 号),确认电子院有限在审计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天兴评报字(2023)第 0181
号),确认电子院有限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556,142.83
万元。
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净资产 2,780,265,252.42 元,按照 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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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完成后,电子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92,427.45 100.00%
(二)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电子院为根据法律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最近三年增减资、股权转让及相关评估或估值的情况
电子院最近三年不存在减资、股权转让的情况,最近三年存在增资情况详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之“(一)
历史沿革”。电子院最近三年增资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合理性、股权变动相关方
的关联关系如下:
增资金额 作价依据 股权变动相关
事项 增资方 增资价格 原因
(万元) 及合理性 方的关联关系
基于北京天健兴业
新世达壹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增资方新世达
号、大基金 出具的天兴评报字
标的公司开展 壹号系标的公
二期、湾区 (2021)第 1700 号
智能、建广 216,380.00 资产评估报告所示
月,增资 册资本 革及引入外部 划,暨本次交
投资、国华 239,577.15 万元评
投资者 易的交易对方
基金、科改 估值并履行国有资
之一
策源 产评估备案,经各
方协商一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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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院历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电子院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外,标的公司
最近三年存在因混合所有制改革增资及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评估
事项。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方法 评估原因 评估值(万元)
标的公司拟进行混合
天健兴业 2021 年 6 月 30 日 收益法 239,577.15
所有制改革
标的公司拟整体变更
天健兴业 2022 年 9 月 30 日 资产基础法 556,142.84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四)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标的的情况
标的公司曾于 2023 年 11 月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提交上市辅导备案;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申请新三板挂牌或作为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电子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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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92,427.45 100.00%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投集团直接持有电子院 54.10%股份,
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控制新世达壹号所持 14.08%股份对应表决权,为电子
院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电子院实际控制人。电子院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持电子院 14.08%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国投集团行使。2025 年 12 月 30 日,新世达
壹号与国投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将通过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取得的国投中鲁全部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给国投集团行使。参考 2025
年 12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国投
集团及新世达壹号拟解除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就该表决权委托解除事项需履行的具体审批程序包括:一是由新世达壹号召开员
工持股管理委员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二是国投集团召开董事会完成内部决策程
序;三是国投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备案程序。前述流程完成后,国投集团及
新世达壹号将签署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正式终止本次表决权委托的相关安排。
前述全部工作预计于 2026 年 8 月末前办理完成。
(二)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电子院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
的情况。
(三)标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电子院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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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对电子院现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
(五)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影响电子院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
排。
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物业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及其子公司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自有房
屋共 67 处,建筑面积合计 51,526.98 平方米,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附件二
电子院及其子公司的自有物业”
。
(2)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物业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 2 处建筑面积合计 129.64
平方米的房屋暂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占电子院及其子公司自有房产总建筑面
积约 0.25%,具体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权利人 坐落 用途
号 (m2)
奥意建筑
(合同号:深福人单字颂德(2015)第 00345 号、深福人
住房购买合同(单位)》
单字颂德(2015)第 00346 号)
,奥意建筑购买上述第 1、2 项所列房屋。根据协
议约定,企业对所购买的人才住房享有有限产权,即企业不得向政府以外的任何
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产权交易;奥意建筑购买本住房不得出租、出借或转
让给奥意建筑以外的人员居住,申请租住企业人才住房的奥意建筑员工需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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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配租条件。该等房屋所在
宗地编号为 B403-0019,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2012 年 4 月 12 日至 2082
年 4 月 11 日。根据当时适用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福田区企
业人才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福府办[2013]8 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对所购买的
人才住房享有有限产权,即企业不得向政府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
的产权交易”。
奥意建筑上述第 1、2 项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对应的购房款已全部付清,
未能办理房产证系因深圳市福田区关于人才住房管理政策;该等房屋均用于员工
宿舍,已按照《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配售管理办法》之规定及《深圳市福田区人
才住房购买合同(单位)》之约定出租予符合相关规定及约定的承租人、不存在
被政府收回及/或被要求缴纳其他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及其子公司共有 10 处对外出租物业、106
处承租物业,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附件三 电子院及其子公司的
租赁物业”。
电子院及其子公司部分租赁物业存在未办理备案手续或出租人未提供权属
证明文件的情形,具体如下:
(1)部分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电子院及其子公司部分租赁物业未能办理
租赁备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存在被房产管理部门处以罚款的风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法释[2020]17 号修订)的有关规定,“当
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
力”;“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
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
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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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以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为合同的生效条件,因此,
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该等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院已实
际合法占有上述租赁房屋,电子院继续使用该等租赁房屋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电子院已出具书面说明确认,“如因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导致无法继续租赁关系需要搬迁时,相关承租主体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
的能够合法租赁的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电子院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2)部分租赁物业出租人未提供权属证明文件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电子院及其子公司部分租赁物业出租人未
提供权属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法释[2020]17
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第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
出租人未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或其有权出租该等房屋的其他证明文件的,若
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业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
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出租人未提供产权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文件或相关主管
部门批准房屋建设的许可文件的,无法确定该等租赁物业是否为已获相关主管部
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相关租赁合同存在被有权机关认定无效的风险;未取得相关
主管部门批准许可建设的租赁物业,存在被有权主管部门责令拆除而导致承租人
无法继续使用、收益的风险。
若因出租人对所出租房屋存在权利上的瑕疵而导致承租人发生损失的,电子
院及其子公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租赁合同的约定向
出租方索赔。电子院已出具书面说明,“如因租赁物业的权属瑕疵或被有权主管
部门责令拆除导致无法继续租赁关系,需要相关主体搬迁时,相关主体可以在相
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能够合法租赁的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相关主体的经营和
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专利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 785 项境内专利和 5
项境外专利,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附件四 电子院及其子公司的知识产权”
之“一、专利”。
(2)作品著作权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 11 项作品著作权,具
体如下:
序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 创作完成日期
号
电子工程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
设计院 院 CAD 标准
国 作 登 字
-2016-F-00287415
国 作 登 字
-2021-F-00043298
国 作 登 字
-2021-F-00043295
中电投
国 作 登 字
-2021-F-00043299
国 作 登 字
-2021-F-00043297
国 作 登 字
-2024-F-00357815
中电院
国 作 登 字
-2024-F-00357814
国 作 登 字
-2021-F-00108477
国投融合
国 作 登 字
-2020-F-01203802
(3)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 630 项软件著作权,
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附件四 电子院及其子公司的知识产权”之“二、软
件著作权”。
(4)商标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 136 项注册商标,详
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附件四 电子院及其子公司的知识产权”之“三、商标”。
(5)域名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 25 项域名,具体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域名 注册时间 到期时间
(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1 月 30 日
短期借款 37,780.81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5 年 11 月 30 日
应付票据 9,663.42
应付账款 864,834.70
预收款项 9.85
合同负债 94,812.52
应付职工薪酬 58,476.27
应交税费 8,103.30
其他应付款 32,822.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62.10
其他流动负债 40,008.35
流动负债合计 1,149,073.40
租赁负债 3,871.07
长期应付款 1,567.5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938.00
预计负债 278.62
递延收益 3,089.61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50.31
其他非流动负债 2,272.6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467.73
负债合计 1,168,541.13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不存在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
(四)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主要资产,
或者作为被许可方正在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下属企业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施工;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
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
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销售;普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
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
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制造);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
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噪
声与振动控制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
报关业务;报检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专业承包;电子专用设备、自动控制工程、信息网络工程、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
设备、电器机械、仪器仪表、机房工程、环保工程、净化设备及洁净室系统工程
技术开发、制造、设计、安装、技术服务、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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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程预算、审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及建筑物的质量评估;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咨询;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认证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技术服务;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
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工程与电子工程甲级设计;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
任务。
一般项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消防技术服务;环境应
急治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程勘察;测绘服务;室内环境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
物联网应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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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电
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
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
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
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检验检测服务、测试评估服务;信息化规划服务;工程
监理服务;审计服务;信息系统测评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信息技术推广;
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学历短期企业内部培训(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
认可的教育类、职业证书类等前置许可培训)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
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特
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计量服务;市场调
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
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
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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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大气污染治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
处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
明器件销售;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减振降噪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数
据处理服务;计量技术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
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子院控股
子公司奥
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凭审查机构认定书经营);技术
咨询。
有
权
国投融合 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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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持有 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权 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
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销售代理;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
专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 ;
进出口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物联网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
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数据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
股子公司 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
国投融合 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数字技术服务,环
持有 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数据处
权 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呼叫中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呼叫中心;计算机软硬件
股子公司 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开发、生产、批发、零售;物联网服务;汽车、新能源
国投融合 汽车及配套设备开发、生产、批发、零售;电子元件、电线电缆、机械产品及配
持有 件、电子产品测试耗材、工业设备及配件的开发、生产、批发、零售;自动化输
权 调试及技术服务;机器人设计和研发;普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农业机械的销售、
安装、调试。(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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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物联网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工业应
股子公司 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的开发、
国投融合 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系统集成设备、电子产品及
持有 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电子元件、电线电缆、
权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
售;市场营销策划;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
股子公司
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
国投融合
持有
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线、电缆经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权
互联网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电子院直
接持有
(《企业境 万元人民
权,通过世 包商、分包商等业务。
书》的颁发 7.175 万
源科技持
日期) 美元)
有 30.00%
股权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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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股公司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金属结构制造;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
中电创联(河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
份有限公司 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京同合国际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京)有限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销售;
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5G 通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机
杭州萧山智云 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自动控
机器人产业大 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金属材料
脑运营有限公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司 (不含危险化学品);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租赁服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
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
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
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
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分支机构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
经营):电子、通信工程、其他工业及民用工程的设计、规划、咨询、评估、监
理和总承包;建筑工程、邮电通信工程、广播电影影视工程、市政燃气工程、智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 成都市成华区成
能建筑的设计;承包境外电子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计算机软硬
件、电子仪器仪表的开发、销售;工程装饰;环境影响评估;建筑及相关工程设
川分公司 部国际 1 号 22 栋
备、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与以上业务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洁净与空调
技术》期刊广告的设计、发布、代理业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规划;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各行业、各等级建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 郑州市中原区中 筑工程设计;工程装饰;项目管理;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计算机硬件、电子仪
南分公司 号楼 25 层 技术》期刊广告的设计、发布、代理业务;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不含前置许
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武汉东湖新技术
城市规划;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各行业、各等级建
开发区高新大道
筑工程设计;工程装饰;项目管理;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计算机硬件、电子仪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 999 号武汉未来
器仪表的开发、销售;建筑及相关工程设备、材料的开发、销售;广告的设计、
发布、代理业务;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应
北分公司 园一期 B4 栋 18
用软件服务(医用软件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工程检测;环境检测。(依法须
楼 495(自贸区武
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汉片区)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 南京经济技术开 办理总院在宁有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院股份有限公司南 发区(秦淮区正 营活动)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京分院 学路 1 号 1865 科
技创意产业园)
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环保咨询服务;
节能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
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 上海市奉贤区金
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
东分院 幢5层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
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
计、监理除外);城市绿化管理;图文设计制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
程施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安全技术防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 广州市黄埔区科 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
南分院 房 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筑智能化
系统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
害治理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力设施承
装、承修、承试;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燃气燃烧器具安
装、维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
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一般经营项目是: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洁净与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 深圳市福田区华
空调技术》的出版;压力管道设计gcl(1)(2)(3)级;城市规划;工
程咨询;造价咨询;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各行业、各等级建筑工程设计;
圳分院 路 30 号 4 号楼
工程装饰;项目管理;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计算机硬件、电子仪器仪表的开发、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销售;建筑及相关工程设备、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川省成都市成 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北京世源希达工程
华区龙潭工业园 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
成致路 6 号 22 栋 护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分公司
深圳市光明区凤
凰街道塘尾社区
北京世源希达工程 一般经营项目是:专业承包;电子专用设备、自动控制工程、信息网络工程、计算
光明大道与东长
路交叉口东南侧
分公司 洁净室系统工程技术开发、设计、安装、技术服务及销售。
南太云创谷园区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社
北京市密云区檀
北京希达工程管理 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
营街西侧檀营乡
政府办公楼 105
分公司 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室-19(集群注册)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重庆市荣昌区高
北京希达工程管理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新区昌州街道荣
升路 64 号 20 幢 4
分公司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层 465 室
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及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工
北京希达工程管理 河北省保定市容
程预算、审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及建筑物的质量评估;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咨询;工程勘察;
雄安分公司 075
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希达工程管理 成都市成华区龙 受总公司委托从事: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及代理;工程造价咨询;
分公司 6 号多元总部国 备;经济贸易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下经营范围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后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际 1 号 22 栋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程预算、审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及建筑物的质
量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奥意建筑工程设计
南京市秦淮区正 建筑工程与电子工程甲级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学路 1 号 开展经营活动)
司
安徽省合肥市高
奥意建筑工程设计
新区天达路 71 号
华亿科学园 E 幢
司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认证服务。(依
新疆巴音郭楞蒙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中电投工程研究检 古自治州若羌县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技术服务;信息
司新疆分公司 钾硫酸钾厂包装 广;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
办公楼 1-01 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认证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技术服务;信息
中电投工程研究检 北京市通州区宋
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
司通州分公司 院 1 号楼 309 号
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四川省成都市成
中电投工程研究检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华区成致路 6 号
多元总部国际 1
司四川分公司 赁;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号 22 栋三层
动)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 福建省晋江市池 承接隶属公司委托的以下业务: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规划、咨询、工程
公司晋江分公司 店镇望江路 209 评估、管理、施工、总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建筑及相关工程设备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号蓝湾半岛 11 幢 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生产自动化系统的研发和设计、零部件采购及销售、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 浦东新区唐陆路 经营母公司委托的有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公司上海分公司 1225 号 328 室 展经营活动】
苏州吴中经济开 为母公司接洽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规划、咨询、工程评估、管理、施工、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
公司苏州分公司
幢 302 室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 成都高新区天府 经营母公司委托的有关业务(不含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需资质审批的凭资
公司成都分公司 四街 66 号 质证方可经营)。
合肥市新站区珍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
公司合肥分公司
技园 A 座 18 楼
陕西省西安市高 一般经营项目: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规划、咨询、工程评估、管理、施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 新区锦业一路 58 工、总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建筑材料(除木材)的销售;进出口
公司西安分公司 号嘉昱大厦 B 座 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控及
武汉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高新大道 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规划、咨询、工程评估、管理、施工、总承包;工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 999 号武汉未来 程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建筑材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
公司武汉分公司 科技城龙山创新 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
园一期 B4 栋 18 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楼 675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 广州市黄埔区敏
公司广州分公司 盛街 8 号 1805 房
深圳市光明区凤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 凰街道塘尾社区 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规划、咨询、工程评估、管理、施工、总承包;工
公司深圳分公司 南太云创谷 4 栋 程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建筑材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 苏州市吴江区黎 为总公司承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公司吴江分公司 里镇新友路 958 动)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号
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工程咨询;工程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建
北京市北京经济
筑及相关工程设备、材料的研发、销售及安装;自动化系统的研发与设计;上述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 技术开发区荣京
公司亦庄分公司 东街 3 号 1 幢 13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层 2 单元 1129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浙江省杭州市拱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
公司杭州分公司
幢 312 室
厦门火炬高新区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 荟智空间新丰路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
公司厦门分公司 178 号 B 区 503B 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室 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国投工程检验检测 常州市经济开发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公
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司 村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海口国家高新区
国投融合科技股份 经营电信业务;技术服务;销售通信、机电和计算机系统集成设备;开发、生产、
美安科技新城科
创中心一栋 149
司 者批准文件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
重庆市沙坪坝区
国投融合科技股份 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景阳路 37 号 2 幢
CQ-01-B2-XN01
司 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国投融合科技股份 辽宁省沈阳市皇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司 号甲 609 房间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
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设计施工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深圳市南山区粤 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新兴软件和新
国投融合科技股份 海街道高新区社 型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司 号航盛科技大厦 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
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通信和计算机系统集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市
国投融合科技股份 北京市东城区胜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司 楼 303 室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深圳市宝安区福
国投航空科技(北
永街道兴围社区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工业一路 12 号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C105
成都市双流区东
国投航空科技(北 综合布线工程及计算机控制工程施工;机械电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开发、技
升街道机场内
(十号路机场建
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生活楼一层)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认证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中电投工程研究检 北京市房山区良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技术服务;信息
司北京房山分公司 号-508 广;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
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认证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中电投工程研究检 无锡市滨湖区建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技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消防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司无锡分公司 号楼)1704-1705
术推广;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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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子公司
(一)世源科技
公司名称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1686J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60 号 6 层二区 617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60 号 6 层二区 617
法定代表人 黄文胜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3-08-22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
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
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
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经营范围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软件
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
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
装置销售;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报关业务;报检业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2003 年 8 月,公司设立
的决定》
(中电设办[2003]95 号),电子工程设计院同意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下称“中信信托”)共同出资设立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并共同签署世
源科技的《公司章程》。世源科技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其中,电子工程设计院
出资 1,200 万元,中信信托出资 800 万元。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验资报告》
((2003)
中勤验字第 07021 号),截至 2003 年 7 月 31 日止,世源科技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贰仟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世源科技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2)2012 年 10 月,第一次增资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方式增加注册资本至 5,000 万元,增资后电子工程设计院出
资金额为 3,000 万元,中信信托出资金额为 2,000 万元。
(中泽永诚字[2012]第 1-029 号),截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世源科技已将盈余公
积 500 万元及未分配利润 2,500 万元,合计 3,0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增资完成后,世源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00%
(3)2013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股东中信信托将股权转让给世源科技员工股东或员工股东指定的代持人,股东电
子工程设计院对上述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署《股权转让协议》,中信信托分别将中信信托持有的世源科技 7.9%、8.025%、
方均通过《资金信托合同》持有信托权益,此次股权转让属于将信托股权返还给
受益人(即受让方),双方交易实质为信托资产的返还,为此受让方无需就股权
转让支付对价。
股权转让完成后,世源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00%
(4)2014 年 6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让给苏亚风。
世源科技 7.75%的股权转让给苏亚风,转让对价为邹希丹就该部分股权的原始出
资,计人民币 2,652,500 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世源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00%
(5)2018 年 8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让给金洪杰,刘奕将其持有的世源科技 8.2%股权转让给黄文胜。
科技 8.2%的股权转让给黄文胜,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6,958,250 元。2018 年 6 月,
苏亚风与金洪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苏亚风持有的世源科技 7.75%的
股权转让给金洪杰,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4,499,750 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世源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00%
(6)2019 年 6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给金洪杰,世源科技 4.125%股权转让给秦学礼。
杜晓阳持有的世源科技 4%股权转让给金洪杰,4.125%股权转让给秦学礼,转让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对价分别为人民币 2,148,950 元、3,469,875 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世源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00%
(7)2019 年 7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有的世源科技 3.5%股权。
股权转让完成后,世源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00%
(8)2021 年 3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转让给乾厚思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世源科技
杰将其持有的世源科技 8.25%股权转让给守朴思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同意李锦生将其持有的世源科技 8.025%股权转让给明道思远(天津)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同意秦学礼将其持有的世源科技 8.5125%股权
转让给学仁思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世源科技
伙)、乾厚思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黄文胜将持有的世源科技 0.0875%的股权转让给明道思远(天津)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10,687.5 元,将持有的世源科技
价为人民币 10,262,312.5 元。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金洪杰将持有的世源科技 8.25%的股权转让给守朴
思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0,436,250 元。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锦生将持有的世源科技 8.025%的股权转让给明道
思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0,151,625 元。
伙)、学仁思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秦学礼将持有的世源科技 0.0125%的股权转让给守朴思远(天津)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5,812.5 元;将持有的世源科技 8.5125%
的股权转让给学仁思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对价为人
民币 10,768,312.5 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世源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学仁思远(天津)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守朴思远(天津)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乾厚思远(天津)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明道思远(天津)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00%
(9)2025 年 6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守朴思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乾厚思远(天津)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明道思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四家企业将其持有的共计世源科技 33%股权全部转让给电子
院,对应的全部对价为 6,698.24 万元。
限合伙)、守朴思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乾厚思远(天津)
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明道思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世源科技净资产为依据计算的转让对价,将
其持有的全部世源科技股权转让给电子院。
(信会
师报字[2025]第 ZG29040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世源科技净资产共计
股权转让完成后,世源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00%
世源科技控股股东为电子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世源科技没有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如下: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1)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
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情况”。
(2)主要负债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
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
情况”。
(3)对外担保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
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三)对外担保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七、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
主要经营资质”。
世源科技业务聚焦半导体、新型显示、电子材料、大数据、生物医药、新能
源等产业,业务范围涵盖规划咨询、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专项工
程承包等领域,能为客户提供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整体解决方案。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总资产 673,030.17 586,054.11 707,708.28
总负债 632,676.94 564,610.25 680,277.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
营业收入 272,331.77 275,320.24 252,104.63
净利润 18,565.34 27,925.96 18,611.42
让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世源科技股权转让。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世源科技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及
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二)希达工程
公司名称 北京世源希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1020188428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奕
注册资本 6,51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2-11-01
专业承包;电子专用设备、自动控制工程、信息网络工程、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电器机械、仪器仪表、机房工程、环保工程、
净化设备及洁净室系统工程技术开发、制造、设计、安装、技术服
经营范围 务、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992 年 10 月,公司设立
制,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全部来源于电子工程设计院出资。
照》。
希达工程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 500.00 100.00%
(2)2002 年 6 月,第一次增资
设计院审批同意并经产权登记机关财政部审定同意,注册资本增至 1,000 万元,
全部由电子工程设计院出资。
增资完成后,希达工程股权结构如下: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3)2005 年 6 月,第二次增资
设计院审批同意并经产权登记机关国务院国资委审定同意,注册资本增至 1,500
万元,全部由电子工程设计院出资。
增资完成后,希达工程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1,500.00 1,500.00 100.00%
(4)2007 年 6 月,第三次增资
设计院审批同意并经产权登记机关国务院国资委审定同意,注册资本增至 2,000
万元,全部由电子工程设计院出资。
增资完成后,希达工程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5)2011 年 10 月,第四次增资
审批同意并经产权登记机关国务院国资委审定同意,注册资本增至 3,010 万元,
全部由电子工程设计院出资。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增资完成后,希达工程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3,010.00 3,010.00 100.00%
(6)2017 年 10 月,公司改制
的批复》
(中电设规【2017】103 号),同意希达工程改制方案,改制为有限责任
公司。
希达工程注册资本 3010 万元人民币不变,其中股东电子工程设计院以净资产出
资 3010 万元人民币。
改制完成后,希达工程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3,010.00 3,010.00 100.00%
(7)2021 年 11 月,第五次增资
由电子院有限认缴。
增资完成后,希达工程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6,510.00 6,510.00 100.00%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希达工程控股股东为电子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希达工程没有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如下: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1)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
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情况”。
(2)主要负债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
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
情况”。
(3)对外担保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
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三)对外担保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七、
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
主要经营资质”。
希达工程主营业务为工程总承包、专项施工等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服务。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总资产 202,729.87 209,062.36 198,298.04
总负债 176,932.00 187,957.48 178,541.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
营业收入 174,972.32 137,592.09 153,181.50
净利润 7,627.70 4,794.53 4,212.67
让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希达工程股权转让。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希达工程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及
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三)国投航科
国投航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中航弱电系统工程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6337088694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5 号 5 号楼 B 座 1 层 101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5 号 5 号楼 B 座 1 层 101 室
法定代表人 刘珊
注册资本 10,01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8-09-04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
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
备销售;数字技术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会议及展
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998 年 9 月,公司设立
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中软英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康
拓海安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康拓晓义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公司
章程,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中航弱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弱电”),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出资 300 万元、北京中软
英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00 万元、北京康拓海安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250 万元、北京康拓晓义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50 万元。
(中审验字
【1998】第 082 号),截至 1998 年 8 月 3 日,中航弱电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
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中航弱电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
公司
北京中软英特信息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拓海安消防设备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拓晓义科贸有限
责任公司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2)2000 年 4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其持有的中航弱电全部股权 2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康拓晓义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康拓海安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中航弱电全部股权 250 万元转让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给北京康拓晓义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并出具变更验资报告书(京瑞联验字[2000]第 064 号),验证中航弱电的注册资
本仍为 1,000 万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中航弱电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北京康拓晓义科贸有限
责任公司
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
公司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3)2009 年 7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的中航弱电 30%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后更名为中国航
空器材集团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完成后,中航弱电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北京康拓晓义科贸有限
责任公司
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
团公司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4)2011 年 6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对转让标的的评估值为 34.194 万元,挂牌价格和成交价格
为 300 万元,由北京康拓晓义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摘牌受让。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弱电实缴 300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北京康拓晓义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康拓晓
义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实缴货币出资 2,010 万元,中航弱电注册资本增加至
(东鼎字[2011]第 09-046 号),确认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中航弱电已收
告书》
到北京康拓晓义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010 万元。
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中航弱电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北京康拓晓义科贸有限
责任公司
合计 3,010.00 3,010.00 100.00%
(5)2012 年 8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持有的中航弱电 903 万元实缴货币出资转让给北京中航航安科技有限公司、
义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北京中航航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航瑞高科技有限
,转让对价分别为 903 万元、695.31 万元。
公司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完成后,中航弱电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北京康拓晓义科贸有限
责任公司
北京中航航安科技有限
公司
北京中航瑞高科技有限
公司
合计 3,010.00 3,010.00 100.00%
(6)2020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金转增注册资本金 7,000 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中航弱电注册资本金
为 10,010 万元。
股权增资完成后,中航弱电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北京康拓晓义科贸有限
责任公司
北京中航航安科技有限
公司
北京中航瑞高科技有限
公司
合计 10,010.00 10,010.00 100.00%
(7)2024 年 5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院股份有限公司拟控股投资北京中航弱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涉及的北
京中航弱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
报字(2024)6007 号),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中航弱电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投资北京中航弱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投资
方案>的议案》。
技有限公司、北京中航航安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康拓晓
义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中航弱电 4,694.69 万元股权转让给电子院,北京
中航瑞高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航弱电 210.21 万元股权转让给电子院,北
京中航航安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航弱电 200.20 万元股权转让给电子院,
对应的转让对价分别为 8,155.26 万元、365.16 万元和 347.77 万元。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股权转让完成后,中航弱电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北京中航航安科技有限
公司
北京中航瑞高科技有限
公司
合计 10,010.00 10,010.00 100.00%
(8)2025 年 1 月,名称变更
次名称变更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
国投航科控股股东为电子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国投航科无对外投资的子公司,无分支机构。
(1)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
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
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三)对外担保情况”。
(3)主要负债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
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
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七、
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
主要经营资质”。
国投航科主营业务为民用机场及民用建筑电子智慧化系统、信息集成系统、
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设计、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推广。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总资产 154,856.83 138,331.42
总负债 117,370.95 112,026.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7,485.88 26,304.77
营业收入 89,027.08 99,500.70
净利润 11,181.11 9,347.32
让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国投航科股权转让。
院股份有限公司拟控股投资北京中航弱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涉及的北
京中航弱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
报字(2024)6007 号),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中航弱电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一)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及其子公司共有 8 起尚未了结的、案件标的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诉讼或仲裁,具体情况
如下:
序 原告/申请 被告/被申请人/被 案件 受理机 涉及 进展
案件基本情况
号 人/上诉人 上诉人 类型 构 金额 情况
就光机电产业园一期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纠纷,世源科技、中建
世源科
一局请求:(1)确认其与晋城园区签署的《光机电产业园一期
技、中建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已于 2024 年 2 月 29
一局集团 晋城市园区开发
日解除;(2)晋城园区向世源科技支付剩余设计费、总包管理 暂计
建设发展 建设运营有限公
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晋
科技、中建一局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延期付款利息、停窝工损失暂 元
(以下简 城园区”)
合计 275,230,622.86 元(4)世源科技、中建一局在上述诉请费用
称“中建
范围内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晋
一局”)
建设 城园区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
晋城市 一审
工程 就光机电产业园一期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纠纷,晋城园区请求:
中级人 程序
合同 (1)确认其与世源科技、中建一局签署的《光机电产业园一期
民法院 中
纠纷2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解除;(2)
世源科技、中建一局返还超付的工程款及资金占用利息,支付已
发生的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费用并承担剩余质量缺陷的修复费用 暂计
世源科技、中建一
局
水电费、合同解除导致的损失等合计暂 220,975,973.31 元;(3) 元
世源科技、中建一局配合办理 1#-6#厂房、9#10#门房及室外配套
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撤销总包备案手续、移交项目全部工程资料
等;(4)世源科技、中建一局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
费(如有)。
世源科技、中建一局与晋城园区就光机电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相互起诉,互为原被告。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原告/申请 被告/被申请人/被 案件 受理机 涉及 进展
案件基本情况
号 人/上诉人 上诉人 类型 构 金额 情况
就《南京紫峰天然气科技有限公司云存储设备生产项目 EPC 总承
包合同》纠纷,世源科技请求裁决:(1)南京紫峰向世源科技
支付工程款 39,859,375.09 元;(2)南京紫峰向世源科技支付逾
期付款违约金 6,979,991.84 元(以 32,434,906.34 元为计算基数,
以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自 2021 年 7 月 2 日起暂计至 2022 年 12 月 暂计
数,以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自 2022 年 12 月 29 日起计算至实际支 元
付之日止);(3)世源科技在欠付工程款 39,859,375.09 元范围
南京紫峰天然气 内,对南京紫峰建设的南京紫峰云存储设备生产项目折价或拍卖
世源科技 建设
科技有限公司(以 上海国 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南京紫峰承担世源科技因办理该 仲裁
(申请人/ 工程
下简称“南京紫 际仲裁 案支出的合理费用 622,500 元。 程序
反请求被 合同
峰”,被申请人/ 中心 南京紫峰反请求裁决:(1)世源科技承担由于其工程漏项、未 中
申请人) 纠纷
反请求申请人) 完工工作给南京紫峰造成的损失,以及返还南京紫峰垫付的款
项,共计 5,092,042.54 元;(2)世源科技因其未能对工程质量问
题进行修复、工期延误、违约分包而承担违约金 51,186,875.2 元;
暂计
(3)请求裁决世源科技因其指派的项目经理未到场履职而承担
违约金 1,420,000 元;(4)裁决由世源科技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元
并承担南京紫峰为应对该案仲裁而支出的全部实际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其他实际费用(因该等费用仍在持续发
生,数额暂无法确定,南京紫峰保留在该案适当阶段进一步明确
具体数额的权利)。
就希达工程、兴森半导体签署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编
广州兴森半导体 号:_XSBDT-GC-20224381)发生纠纷,希达工程请求:(1)判
有限公司(以下简 令兴森半导体向希达工程支付剩余工程款人民币 16,142,720.68
建设 广州市
称“兴森半导体”)、 元;(2)判令兴森半导体向希达工程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暂计 一审
工程 黄埔区
合同 人民法
路科技有限公司 体向希达工程返还质保金人民币 3,718,908.56 元;(4)判令兴森 元 中
纠纷 院
(以下简称“兴森 半导体向希达工程返还质保金利息人民币 71,382.67 元(暂计算
电路”) 至开庭之日);(5)判令兴森半导体向希达工程支付管理费索
赔人民币 3,528,710 元;(6)判令兴森半导体向希达工程支付二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原告/申请 被告/被申请人/被 案件 受理机 涉及 进展
案件基本情况
号 人/上诉人 上诉人 类型 构 金额 情况
次保洁索赔 171,629.94 元;(7)判令兴森电路就兴森半导体的
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8)就希达工程施工完成该案工
程的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工程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9)判令兴森半导体、兴森电路承担该案诉讼费、保全费、保
函费等全部费用。
就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项目飞行区弱电工程建设工程合
同纠纷,易航科技请求:(1)判令国投航科向易航科技支付所
欠合同款项 19,117,775.10 元;(2)判令国投航科向易航科技支
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为 1,441,308.96 元;
易航科技
(3)该案的诉讼费用由国投航科承担。
股份有限 建设 海口市
公司(以 工程 美兰区
下简称 合同 人民法
合同款 8,795,294.88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 2021 年 11 月 5 日 元 中
“易航科 纠纷 院
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在 825,231 元限额内,以 8,795,294.88
技”)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为标准计付);(2)驳回易航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国投航科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
上海中昌胜建设 就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生态示范城一期工程 A、B、C 标准化厂
集团有限公司(以 房建设项目纠纷,上海中奥请求: (1)判令中昌胜集团向上海中
下简称中昌胜集 奥支付工程款 185,867,185.00 元;(2)判令中昌胜集团向上海中
上海中奥 团)、苏州仕净环 奥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而产生的利息 2,877,843.58 元(自 2024 年
建筑工程 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 太原铁 10 月 1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暂计 一审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仕净 工程 路运输 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算至 2025 年 4 月
(以下简 环保)、苏州仕净 合同 中级法 7 日,实际应计算至支付完毕全部工程款之日止); (3)判令仕净
元 中
称上海中 科技股份有限公 纠纷 院 环保、仕净股份、天颂集团、世源科技、山西汾飞、中昌胜发展
奥) 司(以下简称仕净 对中昌胜集团在第一、二项诉讼请求下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
股份)、天颂建设 任;(4)判令中昌胜集团、仕净环保、仕净股份、天颂集团、世
集团有限公司(以 源科技、山西汾飞、中昌胜发展承担该案的诉讼费、鉴定费、保
下简称天颂集 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原告/申请 被告/被申请人/被 案件 受理机 涉及 进展
案件基本情况
号 人/上诉人 上诉人 类型 构 金额 情况
团)、世源科技、
山西汾飞潇河园
区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西
汾飞)、上海中昌
胜企业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
昌胜发展)
安徽创翔新能源 就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炭房收费站附近建设大清塘
中商华通
工程集团有限公 建设 光伏电站项目纠纷,中商华通请求判决: (1)安徽创翔、电子院
(北京)
司(以下简称安徽 工程 砚山县 向中商华通支付工程款 30,000,000.00 元(具体金额以司法鉴定意 暂计 一审
置业有限
公司(以
魏桥砚山新能源 合同 院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 元 中
下简称中
有限公司(以下简 纠纷 息; (2)魏桥新能在欠付案涉项目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商华通)
称魏桥新能) (3)该案诉讼费用均由安徽创翔、电子院、魏桥新能承担。
就世源科技、吴江天奕签署的《天奕·汾湖设计产业园房屋销售合
同》发生纠纷,世源科技请求: (1)解除世源科技、吴江天奕之
中国国
间的《天奕·汾湖设计产业园房屋销售合同》及《天奕·汾湖国际
房屋 际经济
吴江天奕投资管 创意产业园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2)吴江天奕向世源科技 暂计 仲裁
销售 贸易仲
合同 裁委员
简称吴江天奕) 65,242.04 元及解除合同违约金 440,987.87 元;
(3)吴江天奕向世 元 中
纠纷 会上海
源科技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1,166,155 元,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
分会
(4)吴江天奕承担该案全部仲裁费用及世源科技因
本案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全、差旅等相关费用。
(二)行政处罚
电子院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罚款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共计 3 项,具体情况如下: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被罚单位 处罚机关 处罚文书号 处罚原因 处罚措施 出具日 是否执行完毕
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项目地址位于北京经济技
开消行罚决字 根据《北京市单位消防安
术开发区科创六街 98 号院的世源科技进行检
[2023]第 全主体责任规定》第 35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 查时发现,世源科技施工现场动火区域周围可
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燃物未清理干净,世源科技制定了施工现场动
政处罚决定 科技罚款 1 万元整的行
火作业方案,但未按照相关方案落实到位,上
书》 政处罚。
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规定》第 16 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师消行罚决字
防法》第 69 条第一款之
师宗县消防救援大 [2024]第 0026 国投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失实文件,违
队 号《行政处罚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34 条之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 5 万元整
决定书》
的行政处罚。
电子院于 2024 年 10 月在上海市自贸区临港新
区临港第 根据《消防法》第 59 条
中国(上海)自由 片区长电汽车芯片成品制造封测一期项目存在
《行政处罚决 对电子院处罚款人民币
片区管理委员会 进行消防设计的行政处罚的行为,违反了《消
定书》 6 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防法》第 9 条的规定。
(三)刑事处罚
最近三年内,标的公司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四)其他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电子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电子院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序 公司 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颁发机构 有效期 范围
号 名称 /备案号
工程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A1110004 2023.12.29-
(甲级) 建设部 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
工程咨询 甲
中国工程咨询 2025.12.31- 广电、信息化),电力(含
协会 2028.12.30 火电、水电、核电、新能
资信证书 2444
源)
建筑业企 北京市住房和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D2113789 2024.04.03-
书 会 业承包不分等级
对外承包 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
证书 2.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
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建筑业企 中华人民共和
D1110469 2023.12.22-
书 建设部
电子
院 检验检测 中国国家认证
认定证书 委员会
(京)JZ
北京市住房和
安全生产 安许证字 2025.09.30-
许可证 [2022]010 2028.09.29
会
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
子项目:公用管道(GB2)
特种设备 许可参数:公用管道
TS181107 北京市市场监 2021.06.07-
证 子项目:工业管道(GC1)
许可参数:工业管道
(GC1)
北京市放 (京)放
射卫生技 卫技(乙)
北京市卫生健 2026.01.08- 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
康委员会 2031.01.07 (乙级)
构资质证 [2021] 第
书 1号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
工程)甲级;建筑行业(建
中华人民共和 筑工程)甲级;建筑智能
世源 工程设计 A1110003 2023.12.22-
科技 资质证书 91 2028.12.22
建设部 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
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
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公司 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颁发机构 有效期 范围
号 名称 /备案号
甲级。
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
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
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
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
工程设计业务。
北京市规划和
A2110003 2025.07.11- 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
会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建筑业企 中华人民共和
D1110047 2025.07.09- 级;
书 建设部
级。
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
子项目:工业管道(GC1)
特种设备
TS181107 北京市市场监 2025.04.22- 许可参数:/
证
许可参数:1. GC1 级以外
的工艺管道;2. 制冷管道
(京)JZ
北京市住房和
安全生产 安许证字 2025.08.27-
许可证 [2022]126 2028.08.26
会
北京市住房和
D3115802 2023.12.31-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
会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一级;
建筑业企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
业资质证
北京市住房和 级;
书 D2110862 2024.12.23-
工程 会 包一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
包一级;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京)JZ 北京市住房和
安全生产 安许证字 2025.05.23-
许可证 [2022]211 2028.05.22
会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可承
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
工程监理 E1110026 2023.12.11- 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
希达 资质证书 77 2028.12.11 务;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
建设部
咨询 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
咨询等业务。
设备监理 CAPEC20 中国设备监理 2021.06.21- 在以下专业符合甲级设备
单位证书 16071 协会 2026.06.20 监理单位规范条件: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公司 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颁发机构 有效期 范围
号 名称 /备案号
统
统 4.信息工程:信息应用
系统在以下专业符合乙级
设备监理单位规范条件:
备
备
程:自动化控制系统
及燃气工程设备
信息系统
T/CEEA
工程监理 中国电子企业 2022.09.19-
服务标准 协会 2026.12.31
贯标证书
水建监资
水利工程 II 等(堤防 2 级)及以下
字 第 中华人民共和 2025.07.03-
乙级 理
B419 号
水建监资
水土保持
字 第 中华人民共和 2025.07.03- II 等及以下各等级水土保
监理乙级
B251 号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
工程)甲级;建筑行业(建
设工程)甲级。可承担建
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
中华人民共和
A1440029 2024.09.20- 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
工程设计 27 2029.09.20 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
建设部
资质证书 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
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
奥意
务。
建筑
A2440029 广东省住房和 2024.12.26-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
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
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
特种装备 (GB2)
TS184418 广东省市场监 2024.12.30-
证 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
(GC2)
许可参数:GC1 级以外的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公司 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颁发机构 有效期 范围
号 名称 /备案号
工艺管道;制冷管道
乙级城乡规划(国土空间
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
国范围内承担下列业务:
(一 )城 区常 住人 口 20
万以下市县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
城乡规划
规划的编制; (二)乡镇、
(国土空 粤自资规
广东省自然资 2025.09.10- 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城
源厅 2030.09.09 区常住人口 100 万以下城
编制资质 22440050
市,法律法规对于规划编
证书
制单位资质有特定要求的
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
和用地预审阶段相关论证
报告的编制。
深圳市环
境保护工 核准承担环境治理工程种
深圳市环境保 2025.07.01-
护产业协会 2026.06.30
力评价证 气-甲级,噪声-甲级。
书
施工图设
深圳 计文件审 审查业务范围为一类 房
广东省住房和 2023.08.11-
城乡建设厅 2026.08.01
院 录备案证 程。
书
北京市住房和
D2113763 2024.09.10-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
建筑业企 10 2027.01.13 包二级
会
业资质证
北京市住房和
书 D3113777 2024.09.10-
会
国投 (京)JZ
北京市住房和
融合 安全生产 安许证字 2025.07.24-
许可证 [2022]051 2028.07.23
会
业务种类:国内多方通信
增值电信 中华人民共和
B2-20242 2025.06.13- 服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
许可证 化部
覆盖范围:全国
建筑业企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D2233425 黑龙江省住房 2025.01.13-
哈尔 书 二级
滨融 (黑)JZ
合 安全生产 安许证字 黑龙江省住房 2025.01.16-
许可证 [2020]010 和城乡建设厅 2026.10.18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公司 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颁发机构 有效期 范围
号 名称 /备案号
增值电信 中华人民共和 业务种类:国内呼叫中心
武汉 B2-20220 2022.04.25-
融合 426 2027.02.07
许可证 化部 覆盖范围:全国
北京市住房和
D3110500 2025.01.17-
会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
建筑业企 北京市住房和
D2110504 2025.02.27- 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
书 会
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中华人民共和
D1110049 2025.01.17-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
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
工程设计 A1110045 2025.02.24-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
资质证书 41 2030.02.14 甲级
建设部
安防工程
企业设计 ZAX-NP
能力证书 2
(一级)
(京)JZ 北京市住房和
安全生产 安许证字 2025.05.27-
许可证 [2022]211 2028.05.26
国投 会
航科
北京市科学技
术委员会中关
村科技园区管
理委员会、北
北京市新 京市发展和改
产品(服务)名称为机场
技术新产 XFW2022 革委员会、北 2022.12-
品(服务) TS0102 京市经济和信 2025.123
服务。
证书 息化局、北京
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
北京市科学技
术委员会中关
村科技园区管
北京市新
理委员会、北 新产品名称为中航弱电安
技术新产 XCP2023 2023.09-
品(服务) IT0360 2026.09
革委员会、北 型号为 V1.0。
证书
京市经济和信
息化局、北京
市住房和城乡
根据电子院提供的书面说明,该项资质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申请延续。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公司 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颁发机构 有效期 范围
号 名称 /备案号
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
信息技术 中国电子工业
ITSS-YW
服务标准 标准化技术协 2025.03.12- 业务领域为运行维护,评
符合性证 会信息技术服 2026.12.19 估等级为二级
书 务分会
A: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B: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
测
C: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D:钢结构工程检测
E:建筑电气工程检测
建设工程
F: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
质量检测 20102061 云南省住房和 2025.02.25-
机构资质 141 城乡建设厅 2026.03.31
H:建筑给水、排水及采
证书
暖工程检测
I: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
质量的检测
J:公路(市政)工程检测
K:水利工程
Z:见证取样检测
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
程乙级、金属结构乙级、
机械电气乙级、量测乙级。
水利工程 云水质检 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
质量检测 资 字 第 2024.12.31- 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
单位资质 20200005 2027.12.31 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
工程 号
等级证书 的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
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
电气类、量测类质量检测
业务。
乙级测绘 乙测资字 云南省自然资 2023.08.21- 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
资质证书 53508086 源厅 2028.08.20 测绘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
工程勘察 B2530183 昆明市住房和 2023.02.10-
资质证书 10 城乡建设局 2028.02.10
乙级
检验检测
认定证书
在云南省开展人防工程防
人防工程
护设备检测业务(具体检
防护设备
云南省人民防 2022.08.04- 测内容详见资质认定证书
空办公室 2028.07.06 附表,检测工作涉及国家
资质备案
秘密的,检测机构应当具
证明
有保密资质) 。
实验室认 CNAS 中国合格评定 2021.03.26- 符合 ISO/IEC 17025:2017
可证书 L14546 国家认可委员 2027.03.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公司 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颁发机构 有效期 范围
号 名称 /备案号
会 的 通 用 要 求 》
(CNAS-CL01《检测和校
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的要求,具备承担证书附
件所列服务能力。
雷电防护 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资质证 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符合 ISO/IEC 17025:2017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中国合格评定 的 通 用 要 求 》
实验室认 CNAS 2025.04.14-
可证书 L10708 2030.02.01
会 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的要求,具备承担证书附
件所列服务能力。
符 合 ISO/IEC 17020:2012
《各类检验机构运行的基
中国合格评定 本准则》 (CNAS-C101《检
检验机构 CNAS 2025.04.15-
认可证书 IB0639 2030.02.01
会 类的要求,具备承担证书
附件所列检验服务的能
力。
检验检测
认定证书
网络安全 符 合
服务认证 SC202127 TRIMPS-SC13-001:2025
公安部第三研 2025.11.16-
究所 2026.05.31
信息 保护测评 9 规则(等级保护测评)》的
服务认证 要求。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
质 符 合
中国网络安全
CCRC-20 CCRC-ISV-C01:2025 《 信
审查认证和市 2025.09.23-
场监管大数据 2028.05.24
A-1594 CCRC-ISV-R01:2025 《 信
中心
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实施
规则》一级服务资质要求。
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资
信息安全
质 符 合
服务资质 中国网络安全
CCRC-20 CCRC-ISV-C01:2025 《 信
认证证书 审查认证和市 2025.09.23-
场监管大数据 2028.05.24
R-654 CCRC-ISV-R01:2025 《 信
中心
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实施
规则》一级服务资质要求。
中国网络安全 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
CCRC-20 审查认证和市 2025.09.23- 质 符 合
场监管大数据 2028.05.24 CCRC-ISV-C01:2025 《 信
M-1844
中心 息 安 全 服 务 规 范 》、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公司 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颁发机构 有效期 范围
号 名称 /备案号
CCRC-ISV-R01:2025 《 信
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实施
规则》二级服务资质要求。
信息技术
ITSS-YW 中国电子工业
服务标准 2025.03.28- 运行维护,评估等级为三
符合性证 2028.05.04 级
书
商用密码
GM-P-00 国家密码管理 2025.10.27-
资质证书
涉密信息
系统集成 JCJ25240 2024.02.18-
资质证书 0431 2029.02.19
(甲级)
国家信息
安全漏洞
库 CNNVD-
TechSup- 中国信息安全 2025.10.13- 符合 CNNVD 二级技术支
D)技术 18
支撑单位
等级证书
国家信息
安全测评
信息安全 CNITSEC 符合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
中国信息安全 2023.04.17-
(A
测评中心 2026.04.16
证书(风 RA-I-216 类)要求
险评估一
级)
软件工程 符 合 《 T/CQAE
造价评估 CQAE-SE 11012-2019 软件工程造价
中国电子质量 2024.10.12-
管理协会 2027.10.11
符合性证 I12 要求,达到软件工程造价
书 评估机构能力一级水平
能力符合《通信网络安全
通信网络 服务能力评定管理办法》
CESSCN-
安全服务 中国通信企业 2025.08.29- 及《电信网和互联网第三
能力评定 协会 2027.09.05 方安全服务能力评定准
C-191
证书 则》 (YD/T 2669-2013)一
级能力要求
检验检测
中电 25102034 江苏省市场监 2025.06.05- 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
院 0201 督管理局 2031.06.04 的数据和结果。
认定证书
检测专项包括建筑材料及
建设工程 (京)建 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
北京市住房和
中电 质量检测 检专字第 2024.10.30- 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
投 机构资质 20240041 2029.10.30 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
会
证书 号 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桥梁及地下工程。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公司 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颁发机构 有效期 范围
号 名称 /备案号
电子数据鉴定(电子数据
相似性鉴定,电子数据功
能性鉴定),空气污染环境
损害鉴定(室内空气污染
司法鉴定 2022.04.15- 损害鉴定、室内空气污染
许可证 2027.04.14 致人体健康损害鉴定) ,其
他环境损害鉴定(电磁辐
射损害鉴定、光损害鉴定、
振动损害鉴定、噪声损害
鉴定)。
品;纸浆、纸和纸制品,
印刷品;化工类产品;建
材产品;金属材料及金属
制品;GB/T7635.2 中涉及
产品形成过程的不可运输
产品;
售业服务;
国家认证认可 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
认证机构 CNCA-R- 2024.08.28-
批准书 2018-443 2030.08.27
会 理体系认证;
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
控制点、能源管理体系、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一)
—涂料、防水与密封材料、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二)
—建材(围护结构及混凝
土类)、建材(门窗幕墙及
装饰装修类) 、建材(防水
密封及建筑涂料类)。
北京市房 具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条
北京市住房和
屋安全鉴 京 鉴 字 件,予以备案,可以在业
定机构备 01031 务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安
会
案证书 全评估、鉴定活动。
符合 ISO/IEC 17025:2017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中国合格评定 的 通 用 要 求 》
实验室认 CNAS 2024.01.13-
可证书 L4135 2030.01.12
会 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的要求,具备承担证书附
件所列服务能力。
检验检测 中国国家认证
认定证书 委员会
CNAS 2024.01.13-
IB0286 2030.01.12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公司 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颁发机构 有效期 范围
号 名称 /备案号
认可证书 国家认可委员 《各类检验机构运行的基
会 本准则》
(CNAS-C101《检
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A
类的要求,具备承担证书
附件所列检验服务的能
力。
钢结构工
程质量检 中钢构检
中国钢结构协 2025.09.30- 钢结构工程第三方检测
会 2028.09.29 (鉴定)机构综合特级
构能力等 024 号
级证书
北京市建
筑工程室 北京建设工程
内环境质 BJHJ2021 质量检测和房 2021.07.01-
量检测机 079 屋建筑安全鉴 2026.06.30
构登记证 定行业协会
书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
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
务),不含网络借贷信息中
介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增值电信 冀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国投 河北省通信管 2025.05.28-
中标 理局 2030.05.28
许可证 286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
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
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
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
九、主营业务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标的公司因中国电子工业而生,前身是 1953 年成立的重工业部电信工业管
理局设计处。作为我国电子信息工程设计领域的领先企业,在服务国家电子信息
产业及其重大战略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在真空电子管时代,标的公司是国内最
早开展微电子生产环境技术研究的机构,并完成电子工业第一个洁净厂房,实现
我国无线电工业从无到有;在显示领域,标的公司在彩管时代从中国第一个彩管
厂项目开始,承接了中国 CRT 时代全部彩管、玻壳项目。在平板显示时代,标
的公司承接了从中国大陆 TFT-LCD 各世代的第一条生产线项目,直至全球第一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条最高世代 10.5/11 代 TFT-LCD 生产线项目,助推我国显示产业成为全球第一;
在集成电路领域,从我国第一个集成电路项目至第一条由国内企业主导的 12 英
寸 3D 闪存芯片生产线项目,标的公司承担了多条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的咨询、
设计和工程总承包工作,助力完成国家基础战略布局。
标的公司是国内首个在电子信息领域拥有综合甲级资质的大型设计院,主要
为电子信息产业客户提供综合服务解决方案,依托多年的行业经验与核心技术的
积累,运用自主研发的工厂仿真信息模型(PSIM)数字化技术,结合自身全过
程综合解决能力,助力客户实现从实验室样品阶段到大规模生产阶段的无缝衔接,
满足客户的产业定制化需求。
标的公司聚焦电子信息产业,为半导体、新型显示及其他相关领域客户提供
产业化咨询、工艺设计、设备选型与组线、工厂设计与建设、产线调试与运行管
理、数字化服务、检验检测及认证等专业服务,能够为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综合
服务支持。具体主营业务方面,分为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项目管
理、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三大类。
标的公司可根据客户项目所处行业、产品及工艺特点、建设规模、复杂度及
难度等因素,提供咨询设计、专项工程承包、工程总承包等专业服务。下游客户
可根据自身项目的需要,在标的公司的服务范围内选择全部或部分的服务内容,
形成定制化、菜单化的合同模式。对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方式相似的服务内容进
行归类后,将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三类,即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
与项目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
(1)服务领域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电子信息产业,积累了一系列高科技工厂运行所
需的核心技术,例如,洁净技术、振动控制技术等。标的公司通过对核心技术的
进一步研究及推广应用,逐步将服务领域从电子信息产业延伸到算力基础设施、
大科学装置等其他相关领域。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服务范围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服务范围涵盖投资咨询、规划咨询、工程设计、工程采购、
工程施工、专项承包、检验检测、运营维护等项目全生命周期。根据项目因素及
客户需求,提供适合的服务方式。
(3)业务类型
标的公司业务类型包括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及工程
技术服务与销售三大类。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主要依托标的公司的整厂咨询规划能力、整厂设计能
力和工程承包能力,根据客户需求不同,采取不同的业务模式向客户提供服务。
主要分为总承包及专项承包服务两类,主要流程如下:
EC
项
采
项 项 组 目 施
购
目 目 合 合 项 建 项 咨 工 竣 项
和
信 标 同 同 目 项 目 询 过 工 目
EPC/EC EPC 物
息 前 评 签 立 目 预 设 程 验 关
资
备 评 审 订 项 团 算 计 管 收 闭
管
案 审 队 管 理
理
理
项目变更
①总承包服务
工程总承包(EPC)的含义系“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的缩
写,为“设计、采购、施工”。对于 EPC 项目的总承包方而言,工程设计、工程
采购及施工、项目管理系其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核心环节。
标的公司作为国内电子工程、洁净环境、振动控制、数据中心等领域国家标
准、规范的主编单位,凭借多年在电子信息产业积累的核心技术及丰富的项目经
验,结合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向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他相关领域客户提供总承包服
务。在 EPC 项目中,标的公司担任总承包方并与客户签订总承包合同,主要负
责厂房的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具体施工部分一般主要由建工类的土建施工方或
部分具备专业工程能力的专业承包商来承接,后续共同推进。
②专项承包服务
专项承包是指具备特定专业技术能力与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依法承接建设
单位直接发包或其他工程总承包方(EPC)分包的特定专业工程任务,独立完成
该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及验收全流程工作。标的公司依托洁净技术、微
振动控制技术、超纯水制备技术、废水废气处理技术、数字化及智能化解决方案
等技术,主要向半导体、新型显示、民航机场信息化等领域提供洁净工程、机电
工程、信息化及弱电工程、二次配工程等专项承包服务。
标的公司凭借多项核心技术能力的支撑,结合对高科技工厂各系统的深入研
究,可在专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在施工完成后对系统进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行整体调试和试运行后再整体交付,确保专项工程能够符合客户的生产要求。
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业务主要依托标的公司的咨询规划能力、设计能力和项
目管理能力,向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他相关领域客户提供咨询及设计服务、项目管
理服务,主要流程如下:
不通过
实
项 项 组
施
目 目 合 合 项 建 项 成 项 项
及
信 标 同 同 目 项 目 果 目 目
进 项目评审 通过
息 前 评 签 立 目 预 验 验 关
度
备 评 审 订 项 团 算 证 收 闭
管
案 审 队
理
项
目
变
更
①咨询及设计服务
咨询及设计服务系客户与标的公司签订咨询或设计合同,标的公司为客户提
供符合客户需求的各类咨询报告或各阶段设计图纸,主要涵盖服务范围中的投资
咨询、规划咨询、工程设计等环节。通过对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他相关领域高科技
工程的独特特征及各项系统功能性需求分析,可在工艺、建筑、结构、公用工程
等方面向客户提供模块化解决方案。
在电子信息领域,标的公司凭借多年研发及项目经验积累,形成了丰富的工
艺流程库、工艺设备库、关键工程技术参数指标库等技术储备,可为客户提供项
目的工艺设计、设备选型与组线等服务,具体包括技术路线分析建议、产能与设
备配置方案、工艺设备布局方案或图纸、物流系统配置方案、工程工艺条件(环
境条件、微振条件、温湿度等)方案、设备选型方案、设备技术规格书、协同打
样验证等具体服务环节。
此外,标的公司具备利用数字化技术对设计方案进行全面仿真优化的能力,
能够在设计阶段为客户提供一个接近真实工厂的数字仿真模型,就工艺设计、产
线布局等环节进行模拟和优化,以减少试错成本、缩短建设周期,提高运营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②项目管理服务
在半导体、新型显示等领域制造产线新建及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阶段,若客户
未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推进项目,则客户可能需要聘请专业的项目管理
公司代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整体管控。项目管理服务为工程项目提供全
面的监督及支持,涵盖整个项目生命周期或客户需要的特定阶段。经过多年的项
目经验积累,标的公司熟悉高科技工厂建设过程中各阶段的难点,拥有完备的项
目管理体系、健全的文件流程、充足的专业化人员,能够有效监督和管理项目各
阶段的实施,确保项目建设目标顺利达成,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
标的公司长期为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他相关领域客户提供综合服务支持,能够
更早的参与先进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并以更全面的视角了解产业的发展。因此,
标的公司基于长期项目经验积累和专业技术积淀,进一步挖掘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丰富标的公司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业务,包括工程配套
销售、检验检测与认证服务及工业互联网技术服务,主要流程如下:
不通过
项 合 合 项 项 项 项 项
目 同 同 目 目 目 目 目
成果验证 通过
备 评 签 立 预 执 验 关
案 审 订 项 算 行 收 闭
服务类
项 需
目 求
信 变
息 更
备
案
销售类 不通过
标 合 合 设 设 项
质
前 同 同 备 备 目
设备验收 通过 保 通过
评 评 签 安 调 关
期
审 审 订 装 试 闭
①工程配套销售
标的公司依托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他相关领域项目实施和技术研发能力,自主
开发了一系列专用及配套设备,在总承包服务及专业承包项目中向客户进行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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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主要包括振动控制类、洁净类、废水废气类等设备。
②检验检测与认证服务
电子信息产业等高科技领域对生产环境的精密控制要求相对其他行业较高,
标的公司依托在电子信息产业积累的客户资源及技术能力,结合标的公司业务发
展战略,将服务延伸至检验检测与认证领域。通过向客户提供检验检测与认证服
务,确保项目满足高质量标准和符合性能标准。
标的公司提供一系列旨在维护安全标准的服务,包括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精密设备环境微振动检测鉴定、结构与精密设备振动性能检测鉴定、算力中心综
合测试等检测认证服务,以及网络安全等级评估、加密应用程序安全评估和信息
系统风险评估服务。
③工业互联网技术服务
标的公司通过对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他相关领域客户生产及运行过程的深入
研究,结合标的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对其传统工程技术服务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
依托拥有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能够为客户提供数字化生产管理、全生
命周期设备管理、自动化物流、能源优化及质量验证等服务,通过数字化及智能
化手段赋能运营升级,帮助客户降低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二)经营模式及核心业务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通过为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他相关领域客户提供工程总承包及
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等服务实现收入。
标的公司聚焦行业重点客户,将其作为主要业务来源,通过组建重点客户服
务团队,精准对接客户长期发展规划与定制化需求,深度绑定合作关系。此外,
在重点客户合作的基础上,标的公司推行区域化策略,通过区域市场布局,搭建
区域经营触角,组建适配区域需求的专项团队,开展属地化服务,拓展市场与维
护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最新需求,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收集和跟踪项目信息,
充分挖掘潜在的市场机会。
(1)客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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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电子信息产业客户集中于半导体类、新型显示类及其上下游产业链
细分领域,代表性客户包括:中芯国际、广州粤芯、合肥晶合、长鑫存储、华润
微电子、京东方、TCL、维信诺、厦门天马等。
其他相关领域客户主要包括:
(1)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科学研究基
础设施等项目,代表性客户包括: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半导
体所、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等。
(2)科技公司及金融机构投资的算力设施类项目,代表性客户包括:字节跳动、
阿里、腾讯、百度、苹果、亚马逊、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
(3)国内各省
市民航机场工程设计、智能系统建设项目,代表性客户包括:北京首都机场、北
京大兴机场、上海浦东机场、成都天府机场、广州白云机场等。
(2)业务获取方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一般通过招投标和谈判委托模式承接业务,其中招投标
模式是最主要的订单获取方式。标的公司下设市场中心,负责制定整体营销战略,
搭建营销队伍。营销人员通过客户拜访、既有客户回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客户的最
新需求,充分挖掘潜在的市场机会,获取项目信息。
招投标模式是标的公司主要的业务承接模式。获取项目信息后,标的公司将
对项目进行评价,评价包括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估计项目成本及潜在利润、评
估项目风险及识别可能的风险缓解措施以及评估人员、绩效及所需资源等因素确
定是否进行投标。评审通过后,标的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投标工作和后
续签订合同。
标的公司招投标的主要流程如下:
谈判委托模式适用于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或属于法律法规
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的特殊情形,包括询比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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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委托等。
标的公司业务通过招投标方式和谈判委托方式取得,其中招投标方式为最主
要方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单位:万元,%
类别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招投标模
式
谈判委托
模式
合计 705,539.74 100.00% 679,781.34 100.00% 549,255.66 100.00%
(1)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业务主要采用总承包模式。总承包模式是国际通用的
工程项目建设模式,该模式要求总承包方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及较强的技术实力。
在总承包模式下,标的公司组建项目团队,负责项目组织及项目实施管理,涵盖
了咨询、规划、设计、项目管理及项目实施等各环节,确保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2)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
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业务主要分为咨询及设计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两类,根
据发改委、住建部相关要求,国家鼓励开展跨阶段咨询服务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
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发展多种形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在该种模式下,
标的公司向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他相关领域客户提供咨询及设计、项目管理等服务,
可由客户自由选择所需的服务内容组合。
(3)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
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主要分为工程配套销售、检验检测与认证服务及工业互
联网技术服务三类。工程配套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根据客户需求,为
客户提供满足要求的各类设备;检验检测与认证服务在客户进行检测委托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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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进行接洽,签订服务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对服务及成果质量要求进行
确定和评审,组织项目现场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工业互联网技术服务主要在国
家级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基础上,为客户提供模块化定制服务,通过将复杂的生
产运行过程分解为多个简单的模块,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定制集成。
标的公司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和内部采购管理规定,根据项目地理位置、进度、
费控要求等具体项目情况,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价、竞争性谈判、单
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选择分包商和供货商。标的公司制定了《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对各类业务涉及的采购、分包流程进行全面管控,明确了采购、分包过程中各职
能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领导、各业务部门、项目部的管理机制与审批权限。
此外,标的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办法》,对参与标的公司招投标或签订
合同的供货商、分包商进行全面的评价,并对供货商、分包商实行入库管理、评
级管理、名录管理、评价管理。
标的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包括服务采购、建安工程采购、设备材料采购等,其
中,服务采购主要为部分专项技术服务或其他服务;建安工程采购主要为建筑及
机电安装等施工服务;设备材料采购主要为项目所需专用设备及配套材料等。
标的公司设有专职研发机构工业技术研究院,内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工艺数
智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院、振动技术研究院、银发经济技术研究院、人工智能
创新与应用技术研究院和雄安实验室等多个研发单元,作为科技研发主体,负责
技术研发方向及技术路线规划,科研项目经营、科研资源获取与调配,产业研究、
关键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究、产品研发、测试与验证,主导科技成果“0-1”
转化与应用。标的公司设有科技质量与数字化中心作为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技
创新战略规划及相关制度、机制制定及推进;负责科研项目、科技资质、科技平
台及知识产权的经营、申报及维护;负责科技创新资源统筹与调配;负责科研项
目的管理、监督与评价;负责科技成果的管理、评价、保护与推广;负责科技组
织机构的考核等支撑服务。标的公司各子公司、直属生产单位、分公司等各业务
单元作为成果转化主体,负责提出技术、产品研发创新需求,以及主导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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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规模化推广。
标的公司内部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图
任
签
组 科 中
科技发展规划 科 订
务
形 织
专 行 系
研 期 项 资
数 合格 通过 通过 任
书
项目负责人
项目单位 式 专
家 政 统
系 年 目 料
部 务
合
编制申报材料 审 家
论 审 立
统 度 验 归
审 书
同
查 论
证 批 立
项 检 收 档
年度项目征集 查 合
签
证 项 查
同
订
标的公司外部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图
申
任
项目 报 科
务 提交
院外 承担 形 材 研 项 资
合格 中标 书 年度
项目 单位 式 料 系 目 料
信息 编制 审 合 中期
外 统 验 归
申报 同 进展
跟踪 查 部 立 收 档
签 报告
材料 提 项
订
交
(三)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按照服务类型分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程总承包及
专项承包
设计咨询与项
目管理
工程技术服务
与销售
合计 705,539.74 100.00% 679,781.34 100.00% 549,255.66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服务内容 收入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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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服务内容 收入 占比
项目管理
浦江 县海 欣科 技有
限公司
京东 方科 技集 团股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
份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
浙江 省建 设投 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新微 半导 体有
限公司
合计 206,749.86 29.30%
润鹏半导体(深圳)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
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
中国 建筑 集团 有限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
公司 项目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
TCL 科技集团股份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
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
京东 方科 技集 团股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
份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
华为 投资 控股 有限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
公司 项目管理
合计 266,123.09 39.15%
润鹏半导体(深圳)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
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
宁波 北仑 灵芯 产业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
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
京东 方科 技集 团股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
份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
TCL 科技集团股份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
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
深圳 市重 大产 业投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
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
合计 210,294.80 38.29%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披露。
根据上述表格,报告期内,电子院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当期销
售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电子院的前五名客户中,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润鹏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25%股份。除上述情
形外,电子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电子院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不存在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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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电子院采购内容主要为建安分包、设备材料采购,具体采购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安分包 246,722.74 55.33% 180,443.74 42.80% 188,115.85 50.43%
设备材料 187,495.31 42.05% 212,614.68 50.43% 183,030.61 49.06%
服务采购 11,664.31 2.62% 28,540.54 6.77% 1,911.03 0.51%
合计 445,882.36 100.00% 421,598.96 100.00% 373,057.49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号
合计 82,997.60 18.61%
合计 57,585.24 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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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号
合计 50,581.63 13.56%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已合并披露。
根据上述表格,报告期内,电子院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当期
采购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电子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电子院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五)境外地域分析及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通过自身及控股子公司希达咨询、希达工
程及中电投进行,主要包括海外援助类业务及工程咨询、工程检测类业务。按照
地域划分,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主营业务收入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704,442.02 99.84% 676,278.68 99.48% 546,532.54 99.50%
境外 1,097.72 0.16% 3,502.66 0.52% 2,723.12 0.50%
合计 705,539.74 100.00% 679,781.34 100.00% 549,255.66 100.00%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境外业务规模不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标的公
司境外子公司按照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运营状态良好,具体
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下属企业
情况”。
(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节约能效情况
(1)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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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标的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等,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
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取得了《安
全生产许可证》等业务资质,获得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相关工作人员
也已取得从事相关工作应当具备的资质。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情况如下:
序号 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 许可范围 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 (京)JZ 安许证字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
可证 [2022]010639 设委员会
安全生产许 (京)JZ 安许证字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
可证 [2022]051823 设委员会
安全生产许 (京)JZ 安许证字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
可证 [2022]211134 设委员会
安全生产许 (京)JZ 安许证字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
可证 [2022]211224 设委员会
安全生产许 (京)JZ 安许证字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
可证 [2022]126997 设委员会
哈尔滨融 安全生产许 (黑)JZ 安许证字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
合 可证 [2020]010537 建设厅
(2)安全生产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 3
起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请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
础情况”之“七、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之“(二)行政处罚”部分。上述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标的公司及其子
公司已经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上述被处罚行为均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障碍。
除此之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
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标的公司业务所属行业为“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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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门类下的“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根据《企业环境信
用评价办法(试行)》
(环发〔2013〕150 号)对重污染行业的规定,标的公司所
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部
署实施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开展环境保护合规性活动,重视环保技术推广,组织
开展环保教育培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环保处罚。
(七)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标的公司严格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相关程序
文件和作业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予以持续改进其有效性。具体如下:
标准编号:GB/T19001-2016 和 GB/T50430-2017
标准类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覆盖范围: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设计、
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交付和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含软件开
发);电子信息产业与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信息(含数据平台建设和数据服务)
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承包(预应力工程、
特种专业工程、防微振工程);建筑装饰装修的项目管理活动管理体系标准条款
全部适用。
标的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规定了质
量管理体系的范围、质量职责和对质量体系的过程控制要求。
(1)控制制度完备
标的公司建立了涵盖各项主营业务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咨询、设计及检验检测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级工
程咨询、设计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咨询、设计项目质量抽查管理办法》
《业
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设计质量责任制》等,并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外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部审核,有效确保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规范开展。
(2)控制措施执行有效
标的公司实行技术质量责任制和技术质量考核制度,将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专业技术能力建设和项目技术质量管理水平作为标的公司对各生产单位业绩考
核的重要内容。标的公司实行项目分类分级质量管理,项目分咨询、设计和工程
建设三类,及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个技术等级,其中,咨询、方案设计实行院
审制,施工图设计实行内部审定和外部审查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方案审批制
度和内部监管制度,控制措施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受控。
标的公司业务质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情况,未因质量
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八)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十、主要财务数据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1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410,382.65 1,331,846.40 1,221,587.16
非流动资产 126,090.45 123,234.26 89,582.58
总资产 1,536,473.10 1,455,080.66 1,311,169.74
流动负债 1,149,073.40 1,090,983.71 1,006,432.04
非流动负债 19,467.73 18,511.50 10,951.25
总负债 1,168,541.13 1,109,495.21 1,017,383.29
所有者权益 367,931.97 345,585.45 293,786.45
(二)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706,000.06 680,577.54 550,263.37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利润总额 29,870.67 22,717.97 17,920.55
净利润 21,982.63 14,836.30 11,034.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401.25 11,345.33 10,626.21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81.77 34,575.54 48,460.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6.12 22,001.30 -8,673.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0.40 -12,991.91 -271.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114.12 43,589.64 39,537.87
十一、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根据电子院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大基金二期、
建广投资、湾区智能、国华基金、科改策源合计持有电子院 100%股份,除上述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外,电子院不存在其他股东,电子院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其
他股东同意。
十二、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及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外,电子院最近三
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如下:
项,天健兴业于 2021 年 12 月出具了《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拟进行混合
所有制改革所涉及的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1)第 1700 号),评估价值为 239,577.15 万元,评
估增值率为 286.47%。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1786 号),
确认电子院有限在审计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所有者权益合计 321,532.10 万元,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78,026.53 万元。2023 年 4 月 4 日,天健兴业出具《中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
报字(2023)第 0181 号),确认电子院有限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资
产评估值为 556,142.84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100.03%。
前次评估与本次交易的评估对比情况、差异原因如下:
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值 增值额
事项 评估基准日 评估方法
账面价值(万元) (万元) (万元)
混合所有制改
革并引入外部 收益法 61,990.55 239,577.15 177,586.60
投资者
股份制改制 278,026.53 556,142.84 278,116.31
本次重组 收益法 243,566.74 602,581.04 359,014.30
有关差异的原因具体如下:
期、建广投资、湾区智能、科改策源和国华基金等五名外部投资人,并同步实施
电子院员工持股计划。该次改制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电子院 100%
股权的评估值约为 23.96 亿元。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由于五名外部投资人和员工持股平台新世达壹号增
资 21.64 亿元,电子院的净资产得以大幅增长,此外叠加电子院盈利水平持续提
升的因素,评估值 55.61 亿元较前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评估值大幅增长具有合理
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评估值约为 60.26 亿元,较 2023
年 9 月电子院股份制改制的评估值增长 8.35%,主要系两次评估的评估范围有所
变化所致,相比于股份制改制,本次交易的评估范围增加了后续收购的国投航科、
道普信息和国投融合等重要子公司。
十三、关于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的情况
电子院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许可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
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情况”。除前述情况外,电子院不涉及其他资源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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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许可。
十四、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
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电子院 100%的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五、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电子院均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始终由其
自身享有或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十六、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一)重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电子院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
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
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
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
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
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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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35 3 2.77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5 3 19.40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5 3 19.40
其他设备 平均年限法 3-5 3 19.40-32.33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电子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
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电子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电子院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电子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电子院根据合同条款,
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
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电子院以
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电子院按照假定客
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
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电子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电子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电子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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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电子院在整个合同
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电子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电子院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
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
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电子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
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电子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电子院考虑下列迹
象:
•电子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
时付款义务。
•电子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
所有权。
•电子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电子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电子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来判断从事交易时电子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电子院在向客户转让
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电子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
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电子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
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业务主要为 EPC 工程项目、专项承包项目。EPC 工
程项目、专项承包项目: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仅包含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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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
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投入法,
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
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
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设计业务;咨询、项目管理、项目监理业
务。
①设计业务:由于电子院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当
电子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电子院
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
合理确定的除外。电子院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即在提交阶段成
果并取得外部证据如客户签收证明、政府批文、第三方审验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
该阶段工作已完成的合理证据时,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属于某一时点履行
履约义务,提交设计图纸或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②咨询、项目管理、项目监理业务:由于电子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
耗电子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电子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电子院履约进度按照已
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量比例确定。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获取相关报告
签收或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业务主要包括销售业务、检验与认证服务、软件技术服
务。
①工程配套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点确
认收入。需要安装的业务,公司将商品交付给客户且完成安装、调试,与客户办
理验收手续后确认收入;不需要安装的业务,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②工程配套软件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控制
权时点确认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交付工作成果且经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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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检验检测与认证服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获取相关报告签收或
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电子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会计准则及行业特性确定,与同行业企
业及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对其利
润产生影响的情形。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电子院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电子院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电子院及其全部子公司。
(四)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电子院不涉及资产转移剥离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及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电子院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不存在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电子院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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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可分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其
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
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
交易概况”之“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相当于发行证券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72,600.00 万元,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比例为 28.64%。
(二)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节 本次交易
概况”之“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72,600.00 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
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PSIM 数字化业务——先进制造组线技术与数字孪生研究及应
用
合计 172,600.00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
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
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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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
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
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重点实验室建设是标的公司创新体系的关键载体。一方面,下游客户产品技
术持续迭代,为匹配下游客户产品技术升级所需的工程技术新要求,标的公司依
托重点实验室开展相关研发活动,为标的公司在开展工厂设计、建造等业务活动
时提供技术支撑;另一方面,标的公司面向产业前沿方向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
跟踪并消化客户前沿产品的技术路线,预先形成与之匹配的工厂建设方案与工艺
布局策略等,为后续的业务承接做好充分的技术储备,帮助客户实现产品从实验
室技术到规模化生产的高效平滑过渡。
本项目拟在雄安新区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新建重点实验室,根据研发工
作需要,拟建设四个核心实验室,分别为洁净技术实验室、微振动控制实验室、
半导体显示技术实验室、光电技术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具体如下:
洁净技术通过控制室内悬浮颗粒物、化学污染物、气流组织及高精度温湿度
等核心参数,为高精密生产制造构筑所需的洁净环境。当前,洁净环境已成为影
响电子信息产业产品质量、生产良率与制造成本的关键因素。随着制造精度持续
向纳米级逼近,行业对洁净技术的更新迭代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本实验室将聚焦半导体先进制程厂房的设计与建造领域,围绕厂房生
产过程中的洁净环境需求,重点研发洁净度控制、温湿度精密调节及气态化学污
染物净化等关键技术及其配套装置。本实验室系在标的公司现有洁净技术基础上
的系统性升级,建成后预计拟实现以下核心指标:单级化学过滤器目标去除效率
≥95%,优于国内同类产品 90%的常规水平;面向光刻机、量测机、键合机等核
心半导体生产设备,开发其自带的微环境控制模块,使洁净度达到国际标准最高
等级 ISO Class 1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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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半导体与新型显示等高端制造业中,光刻、高精密量测等核心工序对环境
微振动控制有着极为严苛的要求——有效频带须控制在 0.5Hz~100Hz 范围内,
振动速度不超过 50μm/s。一旦微振动超出管控阈值,将直接导致加工精度偏移,
进而引发产品品质降级与良率损失。
本实验室将聚焦 28 纳米及以下半导体先进制程的应用需求,在标的公司现
有微振动控制技术基础上进行全面升级。本实验室计划建设大型微振动模拟振动
台,围绕纳米级微振动控制技术、核心控制算法与软件、及相关配套产品等方向
开展系统性研发。
核心目标方面,实验室拟自主研发大承载主动振动模拟台,台面振动幅值范
围覆盖 0.001~20gal,主动隔振效率≥30dB@10Hz(在 10Hz 处不低于 30dB),
频率响应范围为 0.1~100Hz,性能区间完整覆盖 VC-A 至 VC-G 全等级振动标准,
多项关键技术指标预期达到并优于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当前,TFT-LCD 和 OLED 显示面板技术已较为成熟,全球显示行业正迈入
以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为核心的关键转型期,产业正经历从 OLED 向 Micro-LED
等半导体显示技术的第三次重大跃迁。作为国内新型显示领域工厂设计与工程服
务的绝对龙头企业,标的公司亟需紧跟技术迭代步伐,确保业务能力与产业新需
求深度匹配。
为此,公司将依托半导体显示技术实验室,聚焦 Micro-LED、Micro-OLED
等下一代新型显示产品,重点攻克工厂端高效规模化生产及组线布局等关键技术,
让客户的前沿产品技术落地为可复制的量产能力,为后续承接半导体显示工厂的
设计与建造业务奠定坚实技术基础。
标的公司基于多年在显示技术(电→光转换)领域的深厚积淀,并借助电光
转换与光电转换的底层技术互通性,设立光电实验室(光→电转换)。本实验室
拟聚焦砷化镓太阳电池芯片产品,重点攻关其工厂端高效规模化生产及组线布局
等关键技术,为未来标的公司光电领域项目拓展进行技术储备,创造业务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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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标的公司围绕行业与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获取到的客户前沿技术需求,持续
开展技术研发与迭代升级。由于半导体、新型显示等行业领域技术更新迭代速度
较快,对相关工艺与工程技术研发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将建立的实
验室,必要性分析具体如下:
标的公司已在满足电子生产加工及半导体成熟制程(28nm 及以上)洁净环
境要求的设计与建设领域,构建了覆盖污染源机理研究、污染控制、性能测评及
标准制定等全链条闭环技术体系,实现了洁净度 1 级、温度波动±0.01℃、相对
湿度±1%的业内最高精度控制目标,并开发出适用于新型显示面板领域的化学
过滤器产品。
然而,随着半导体制程向先进节点(28nm 以下)加速迭代,生产环境对气
态化学污染物等关键参数的控制要求持续攀升(由每立方米十亿分之一级别跃升
至万亿分之一级别),亟待开发适用于先进制程的化学过滤器技术与配套装置。
此外,当前电子行业洁净室能耗约占整厂能耗的 30%,在双碳政策约束与企业降
本增效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洁净室绿色节能降耗已成为行业发展不可回避的课题。
标的公司将依托洁净技术实验室开展系列研发活动,在现有洁净技术基础上
实现系统性升级,以满足先进制程半导体工厂日益严苛的洁净环境需求;同时,
本实验室还将围绕洁净室绿色节能方向开展专项研究,助力半导体工厂实现降本
增效。
较长时期以来,国内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厂的核心设备主要依赖进口,标的公
司曾围绕进口设备的技术参数,针对性构建了贯穿微振动机理研究、仿真分析、
装备研发、试验测评、工程应用、标准制定等全链条的微振动控制能力。
然而,这一格局正在被逐步打破。随着国产半导体设备在种类丰富度和品质
可靠性上的持续突破,其在国内半导体芯片产线中的渗透率快速攀升。由于不同
型号、不同类型的半导体设备对微振动环境的耐受阈值存在显著差异,微振动控
制方案必须“因机而异”。面对国产设备日益多元化的应用场景,尽快建立与之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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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的微振动控制标准体系,已成为行业发展的紧迫需求。
标的公司依托微振动控制实验室,拟建设大型微振动模拟振动台,用于精准
采集与量化分析各类半导体设备的微振动环境指标,并在此基础上系统性构建适
配国产半导体设备特征的微振动控制技术标准与测评体系,为标的公司未来在半
导体厂房设计建造中实现更精准的微振动控制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作为国内新型显示领域工厂设计与工程服务的绝对龙头企业,标的公司在新
型显示,如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等
细分领域积累了先进的设备组线、工艺布局技术和大量的工程经验及数据库。
当前全球显示行业正迈入以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为核心的关键转型期,产业
正经历从 OLED 向 Micro-LED 等半导体显示技术的第三次重大跃迁。标的公司
将依托半导体显示技术实验室,聚焦 Micro-LED、Micro-OLED 等下一代新型显
示产品,重点攻克工厂端高效规模化生产及组线布局等关键技术,让客户的前沿
产品技术落地为可复制的量产能力,为后续承接半导体显示工厂的设计与建造业
务奠定坚实技术基础。
当前,业内砷化镓电池芯片的主流技术路线为三结结构,而五结方案因光电
转换效率突破 55%、显著优于三结技术,预计将成为下一代主流技术方向,在商
业航天等特定领域展现出广阔应用前景。面对这一技术趋势和部分客户提出的相
关需求,标的公司就五结砷化镓电池芯片的厂房规模化生产落地开展专项研究,
并就产品规模化生产所需具备的特征条件形成专业建议向客户反馈,助力客户从
实验室技术加速向产业化生产落地过渡。
标的公司将依托光电实验室,开展上述研究,为未来光电领域的项目拓展进
行技术储备,创造业务先机。
综上,在上述行业技术快速更新迭代的环境下,标的公司现有洁净、微振动、
光电等相关实验设施已难以满足前沿技术研发与展业竞争需要,亟待更新更为先
进的实验设施,对实验能力进行全面升级。建设重点实验室,瞄准半导体先进制
程与先进工艺、新一代新型显示技术与砷化镓光电领域,开展相关应用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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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标的公司准确把握产业化前沿技术,在技术革新过程中占据主动权,全面
提升标的公司自身的技术服务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与人力资源投入,其中建设投资 12,000 万元,
人力资源投入 6,000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4)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计划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实验室建设 △ △ △ △
实验设备及软件购置 △ △ △ △ △ △ △ △ △ △ △ △ △ △
人力资源投入及运营成本 △ △ △ △ △ △ △ △ △ △ △ △ △ △ △ △ △
(5)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属于非盈利性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未进行效益测算。
本项目主要围绕半导体、新型显示等核心主业领域,聚焦先进产品与先进制程工
艺,开展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现有电子工艺及工程技术的迭代升级,赋能电子
院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并创造新的附加价值,同时探索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的产品化。
(6)项目建设涉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为雄安新区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 A3 栋,系标的公司子公
司国投雄安与雄安科技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协议租赁的土地。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等报批事项情况
资项目备案信息》
(备案编号:雄安备案〔2025〕007 号)。本项目无需取得环评
批复。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聚焦半导体、新型显示等先进电子制造产业,在标的公司现有数字
化业务基础上,构建能够对先进电子生产制造环节全方位覆盖的生产线仿真与数
字孪生平台,以该数字化仿真模型与数字孪生平台为载体,通过模拟仿真技术,
为客户全面优化产线方案,具体包括产线瓶颈分析、设备选型与组线、工艺设备
布局、生产物流系统设计、厂务系统设计等方面的分析与优化工作,帮助客户实
现减少建设投资、缩短建设周期、提升生产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等目标。本项目
主要应用于以下方面:
半导体工厂生产运行所需的厂务系统极为复杂,涵盖数十个主系统及上百个
子系统。标的公司在开展半导体工厂设计与建设前,通过构建厂务系统数字化仿
真模型,对其复杂工况及多参数变量开展动态模拟分析,以优化厂务系统配置和
设计方案,有效提升厂房设计精度与裕度,大幅降低后续建设阶段的试错成本。
目前,标的公司具备数字化仿真能力的厂务系统覆盖度约为 30%,受投资节
奏与研发进度等因素制约,剩余近 70%的厂务系统尚未建立全要素仿真能力。本
项目拟进一步针对以下厂务系统进行数字化仿真技术开发,包括工艺循环冷却水
系统、大宗气体供应系统、工艺供配电等核心系统。预计项目建成后,厂务系统
的数字化仿真覆盖度将超过 60%。
半导体产业的产品种类繁多、工艺技术更新迭代频繁,构建系统化的工艺与
设备数据库,是实现工厂设计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的基础支撑,
也是提升工厂建造效率与精准度的关键前提。数据库的构建不仅是技术工具的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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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更是企业核心知识资产的有序沉淀,有助于将碎片化的项目经验转化为可复
用的标准化能力,提升企业的长期竞争力。
本项目拟构建半导体工厂建造所需的工艺与设备数据库,涵盖工艺参数、设
备信息、流程数据及模型数据等核心内容,实现对市场主流半导体产品工艺路线
及国产化设备的覆盖。
数字化仿真平台的核心价值在于“让仿真自动化”。其底层依托前期积累的
工艺数据库与设备数据库,汇聚了海量参数、模型及工程案例;上层则由算法工
程师构建智能算法模型,实现需求输入到成果输出的全自动映射。员工仅需在平
台中输入产线规划与系统设计关键参数,平台即可参数化、自动化进行仿真建模
和实验分析,减少员工繁琐的基础建模仿真工作,使其将精力聚焦于高价值的设
计分析与优化决策,从而提升复杂系统仿真建模效率与精度。
前述数字化仿真平台主要基于现有数据库与工厂需求输入,提前对工厂生产
系统和厂务系统的建造过程进行虚拟建模和仿真分析,并依据虚拟仿真分析结果
对现实中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前述行为目前还处于“离线仿真”阶段,虚拟仿
真模型与现实系统之间没有建立实时的数据连接,无法根据现实系统的实时变化
对虚拟仿真模型进行动态调整和反馈。
数字孪生技术则能打通虚实界限,实现仿真模型与现实系统之间的实时数据
映射交互,可依据实时数据动态优化建造方案,让厂房建设更精准、更高效。同
时,该技术还可延伸至后期厂房运维的服务。
为此,本项目拟开发生产系统数字孪生平台,面向生产过程海量运行数据,
重点攻克实时采集、处理与分析等关键技术,打通虚拟模型与现实数据的实时交
互通道,提高厂房建设、运维的效率和精准度。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真平台以提升自动化仿真能力,全面加强标的公司面向半导体工厂全核心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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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仿真能力
“十四五”期间,标的公司已构建涵盖 8 英寸、12 英寸制程半导体工厂部
分核心厂务系统的数据库,自主研发了工艺组线、设备布局、自动化物流等仿真
设计工具,基本形成了面向半导体工厂建造生产系统和关键厂务系统的数字化仿
真能力。相关成果已在国内某 12 英寸头部晶圆制造企业、某 12 英寸大硅片制造
企业及某 12 英寸硅基微显示制造企业等实现产业化落地,助力客户产线生产效
能提升 5%–10%。
然而,标的公司在半导体工厂设计建造的数字化仿真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厂务系统仿真覆盖度不足,目前仅能对部分主要厂务
系统进行仿真,覆盖度约 30%;二是数据库尚不完善,现有数据仅聚焦于部分核
心厂务系统,较多其他系统的工艺与设备数据尚未建库;三是仿真自动化水平偏
低,当前主要依赖员工的基础建模仿真能力,智能化程度亟待提升。
因此,标的公司亟待通过本募投项目,提高厂务系统的数据仿真覆盖度、完
善数据库建设、搭建数字化仿真平台以提升自动化仿真能力,全面加强标的公司
面向半导体工厂全核心系统的高效仿真能力。
对标国际半导体产业发展趋势,美国商务部于 2024 年投资约 2.85 亿美元启
动建设美国首个半导体数字孪生研究所,并计划累计投入 10 亿美元,专注于数
字孪生技术在半导体设计、制造及先进封装领域的开发、验证与应用;三星与英
伟达亦于 2022 年起展开合作,利用 Omniverse 平台构建数字孪生工厂,在产线
规划与系统运行中全方位应用数字化仿真优化,其效率、良率与成本控制优势显
著。可见,加速数字孪生技术在国内半导体产业的落地应用,已成为顺应全球产
业竞争格局的必然选择。
基于数字孪生技术在国内半导体产业应用的加速趋势,本项目拟开发生产系
统数字孪生平台,围绕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海量运行数据,重点攻克实时采集、处
理与分析等关键技术,打通虚拟模型与现实数据的实时交互,可依据实时数据动
态优化建造方案,让厂房建设更精准、更高效;同时,该技术还可延伸至后期厂
房运维阶段,进一步拓展标的公司的服务链条与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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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借助数字孪生技术,标的公司可为国内半导体客户提供更精益、更高
效的工厂设计、建设、运维服务,帮助其降本增效,助力国内半导体企业国际竞
争力的提升。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与人力资源投入,其中建设投资 46,100 万元,
人力资源投入 18,000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4)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计划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先进电子制造
△ △ △ △ △ △ △ △ △ △ △ △ △ △ △ △ △ △ △ △
基础数据库
先进电子制造
交互式智能布
△ △ △ △ △ △ △ △ △ △ △ △ △ △
局与协同设计
平台开发项目
先进电子制造
生产仿真与数
△ △ △ △ △ △ △ △ △ △ △ △ △ △ △ △ △ △ △ △
字孪生平台开
发项目
(5)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7.76%,投资回收期为 7.97 年(含
建设期)。
(6)项目建设涉及用地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项目以标的公司自有场地进行建设,无需用地批准。
(7)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等报批事项情况
具的《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备案编号:
京海科信局备[2025]367 号)。本项目无需取得环评批复。
(1)项目概况
标的公司业务场景复杂、跨主体协作频繁,但目前各子系统(财务、项目、
采购、销售、库存、生产等)数字化平台建设较早,系统功能单一,各系统间协
同性偏低,数据尚未打通,难以实现高效协同与关联分析,制约了管理层精准、
高效决策。同时,标的公司业务种类较多,各作业条线相对独立,缺乏协同一体
化的生产办公平台、统一部署的智能化生产工具和自动化的作业管理系统,作业
效率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标的公司成立七十余年,积累了庞大的案
例库(涵盖各种技术报告、项目图纸等),但目前主要依赖线下传输分享,缺乏
统一调用的案例数据库及基于 AI“文生文”功能的报告自动生成能力,知识复
用水平较低。
基于上述实际情况,标的公司拟通过开展该募投项目,建设企业智慧管理中
枢平台、云原生生产协同平台、IC-GPT 大模型及算力平台,具体如下:
标的公司拟通过建设企业智慧管理中枢平台,将各个子系统的数据进行全面
打通,构建全流程数字化管控的“中枢神经”。该平台的核心作用在于通过集成
化的信息系统,统一管控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等全部资源,打通各部
门数据,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与数据一体化,最终达到“降本增效、管控风险、
辅助决策”的目的。
标的公司拟依托云原生生产协同平台,重点实现以下三大功能:
一是建设协同一体化的生产办公平台,将设计画图、审图、修改、质量控制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等环节全部纳入同一平台,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生产办公协同一体化,
从流程层面提升整体效率。
二是集成智能化生产工具。在平台上统一采购部署智能设计、智能审图、数
据分析等软件与功能模块,为所有生产人员提供标准、高效、便捷的智能化工具,
减少其繁琐的基础工作,有效提升生产效率。
三是构建智能作业管理功能。将标的公司积淀多年的项目作业管理制度与经
验系统化、平台化,形成内置的智能作业管理模块,对项目进度、预算管理、质
量控制、人力资源匹配等关键节点进行自动化管控与动态提示,确保作业过程规
范有序,减少人为疏漏,提升生产效率。
标的公司拟建设 IC-GPT 大模型及算力平台,其核心建设逻辑在于:以标的
公司七十余年积淀的海量项目案例为数据底座,构建内部项目资源数据库;在此
基础上,基于开源大模型进行二次开发,打造面向半导体工厂设计建造场景的专
用模型。该平台可实现两大核心功能:一是历史项目数据的快速检索与调用,避
免线下繁琐低效的资料调阅工作;二是基于“文生文”能力自动化生成报告——
项目人员仅需输入项目关键要素,系统即可匹配历史资料并自动生成技术报告供
员工参考,从而将员工从繁琐的案头工作中解放出来,显著提升生产效率。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标的公司业务主要聚焦电子信息产业领域,涵盖产业咨询、工厂设计与建设、
产线调试与运行管理、数字化服务等专业服务,业务场景复杂且跨主体协作需求
突出,标的公司目前各个子系统(财务、项目、采购、销售、库存、生产等)的
功能单一、技术老旧、协同性偏低,数据未能实现打通,难以实现数据资源的高
效协同和关联分析,亟需借助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打破跨业务、跨组织的信息孤
岛,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与数据一体化,解决现有业务模式下协同效率低、难以
高效决策的痛点。
同时,当前标的公司目前作业条线相对独立,缺乏协同一体化的生产办公平
台、统一的生产工具部署、和自动化的作业管理系统,作业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标的公司亟待通过本募投项目打造涵盖设计、审图、质控等环节的一体化办公平
台,打通部门信息壁垒;集成智能设计、智能审图、数据分析等智能化工具以提
升生产效率;并将多年项目管理制度经验平台化,对进度、预算、质量、人力等
关键节点实现自动化管控,确保作业规范有序、减少人为疏漏,提升生产效率。
标的公司在多年业务开展过程中积累了覆盖工程设计与咨询、项目管理、工
程实施等各环节的大量数据资源,但目前对其应用主要在员工线下的传输分享,
缺乏可统一调用的案例数据库和基于 AI“文生文”功能的自动化生成报告能力。
通过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标的公司可以七十余年项目案例为数据底座,构建
内部数据库,并基于开源大模型二次开发,打造半导体工厂设计建造的内部专用
模型。该模型平台支持历史数据快速检索,具备自动生成技术报告功能,可大幅
提升员工的生产效率。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与人力资源投入,其中建设投资 14,300 万元,
人力资源投入 6,200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4)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计划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云原生生
产协同平 △ △ △ △ △ △ △ △ △ △ △ △
台建设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IC-GPT 大
模型及算
△ △ △ △ △ △ △ △ △ △ △ △ △ △ △ △
力平台建
设
企业智慧
管理中枢 △ △ △ △ △ △ △ △ △ △ △ △
平台建设
(5)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属于非盈利性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未进行效益测算。
本项目主要通过算力攻关复杂计算、大模型渲染、大型结构计算等,提升标的公
司数字化水平与运营效率,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6)项目建设涉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以标的公司自有场地进行建设,无需用地批准。
(7)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等报批事项情况
具的《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备案编号:
京海科信局备[2025]366 号)。本项目无需取得环评批复。
为满足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上市公司或标的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 70,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上市公司
或标的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日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前次募集资金已使
用完毕。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上市公司不存在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募集资金的监督等进
行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
息披露程序。
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及时与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并严格按照上述制度与协议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
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
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需求。
(八)配套募集资金对收益法评估的影响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采取
收益法评估时,未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在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国投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小计
其中:国投集团 11,685.55 44.57% 41,373.63 51.02%
新世达壹号 - - 7,728.22 9.53%
其他股东 14,535.45 55.43% 31,999.03 39.46%
合计 26,221.00 100.00% 81,100.88 100.00%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
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
金,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总资产 260,203.82 1,796,676.93 590.49% 281,409.70 1,736,490.36 517.07%
总负债 155,604.17 1,324,145.30 750.97% 184,007.05 1,293,502.26 602.96%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72,575.92 878,575.98 409.10% 198,701.84 879,279.38 342.51%
净利润 6,222.14 28,204.77 353.30% 3,764.40 18,600.70 394.12%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资产负债率 59.80% 73.70% 13.90% 65.39% 74.49% 9.10%
注:资产负债率变动率=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有所增加,2024 年及 2025 年
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一、电子院总体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交易价格以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天健兴业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25)第 1691 号”
《评
估报告》,该等评估报告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
全部权益价值为 602,581.0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值
股东全部权 所采用的评
评估对象 (100%股权 增值额 增值率
益账面价值 估方法
价值)
电子院 243,566.74 602,581.04 359,014.31 147.40% 收益法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此为基础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
由于上述评估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天健兴业以 2025 年 11 月
经加期评估验证,以 2025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电子院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值为 614,297.37 万元,较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
果未发生评估减值。加期评估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变化。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未
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亦不涉及变更本次
交易方案。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
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
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
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
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
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择采用理由如
下:
本次评估可采用收益法的原因:评估师对标的资产经营现状、经营计划及发
展规划的了解,其未来收益具备预测条件,收益相关评估资料可充分获取,具备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且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
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
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
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
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从收益法适用条件
来看,由于标的资产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且标的资产管理层提供了未来年度的盈
利预测数据,根据标的资产历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能够合理预计企业未
来的盈利水平,并且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
本次评估可采用资产基础法的原因: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
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
合本次评估情况,电子院可以提供、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所需的资料,可以对电子院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
用资产基础法。
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的原因是:由于电子院为非上市公司,同一行业的上
市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的经营
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电子院相差较大,且评估基准日附
近同一行业的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较少,所以相关可靠的可比交易
案例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很难取得,无法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故本次评估不适用
市场法。
标的资产选取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最终选取的评估结果对应的评估方法
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基础法 最终所选取
评估对象 收益法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 的评估方法
电子院 602,581.04 542,430.22 收益法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02,581.04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42,430.22 万元,两者相差 60,150.82 万元。
收益法评估结果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两者存在一定差异,分析差异原因,
主要是两种方法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
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仅能反映企业资
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
性,并且也无法涵盖诸如客户资源与人力资源等不可具体量化之无形资产的价值。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
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
的资源,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销售网络、潜在项目、企业资质、人力资源、
产品研发能力等,而该等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所以,
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好体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根据上述分析,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电子院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602,581.04 万元,增值额为 359,014.31 万元,增值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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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评估主要从企业未来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角度反映企业价值,
考虑了电子院拥有的客户资源、良好的口碑、经验丰富的行业管理人才以及行业
中较齐全的资质所形成的收益,是形成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三)评估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
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
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
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
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
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
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
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
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
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
持持续经营能力。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假设电子院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电子院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电子院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5)假设电子院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电子院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
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
(7)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
化。
(8)电子院基准日的税收优惠能够持续延续。
(9)电子院基准日资质证书到期后可延续。
(10)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电子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1)假设电子院预测年度现金流为均匀产生。
(1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电子院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1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电子院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继续保持目前的水
平。
二、电子院具体评估情况
(一)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电子院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收益法评估
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天兴评报字(2025)第 1691 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电子院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43,566.74 万元,评估值为 602,581.04 万元,增值率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电子院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础,合理评估电子院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从而确定电子院 100%股权价值的评
估方法。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电子院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81,963.14 万元,评估价值为
为 1.56%,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43,566.74 万元,评估价值为 542,430.22 万元,增
值额为 298,863.48 万元,增值率为 122.70 %。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35,687.98 237,070.16 1,382.18 0.59
非流动资产 146,275.16 441,603.03 295,327.87 201.90
其中:长期股权
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5,219.57 24,572.34 9,352.77 61.45
固定资产 37,036.55 55,735.83 18,699.28 50.49
在建工程 659.65 678.3 18.65 2.83
无形资产 4,340.33 33,557.44 29,217.11 673.15
其他 61.06 61.07 0.01 0.02
资产总计 381,963.14 678,673.19 296,710.05 77.68
流动负债 134,584.22 134,584.22 - -
非流动负债 3,812.18 1,658.75 -2,153.43 -56.49
负债合计 138,396.40 136,242.97 -2,153.43 -1.56
净资产 243,566.74 542,430.22 298,863.48 122.70
电子院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预付
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各项流动资产的评估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货币资金 1,131,054,991.37 1,131,054,991.37 -
应收票据 142,500.00 142,500.00 -
应收账款 974,746,683.57 974,746,683.57 -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应收款项融资 3,312,913.35 3,312,913.35 -
预付账款 53,618,521.30 53,618,521.30 -
其他应收款 51,635,619.60 51,635,619.60 -
存货 63,719,253.58 77,541,061.61 21.69
合同资产 73,161,787.65 73,161,787.65 -
其他流动资产 5,487,543.15 5,487,543.15 -
流动资产合计 2,356,879,813.57 2,372,163,634.51 0.59
流动资产增值主要系存货的评估增值 13,821,808.03 元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存货账面余额 63,719,253.58 元,跌价准备 0.00 元,账面价值 63,719,253.58
元。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合同履约成本。
评估师对存货申报表与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进行核对,查阅相关账簿记
录和原始凭单,以确认存货的真实存在及产权状况。
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 37,738.90 元,均为外购物资,库龄大部分在 3-6 月
之间,其市场价值变化不大,评估师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其评估值。
在产品的账面价值为 63,681,514.68 元,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和制造费用等。
制造费用为尚未分配的相关费用支出,其形成时间较短,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
认评估值。合同履约成本按照在产品评估思路计算,具体如下:
在产品评估计算公式=预期结算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所得税-净
利润×净利润折减率
=账面成本/(1-毛利率)×(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净利润×
净利润折减率
其中: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率等指标均依据电子院近年来
的会计报表综合确定;因工程结算不存在畅销和滞销,本次评估净利润折减率为
上述在产品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本次在产品评估时考虑了一定的利润。
经计算,存货评估价值为 77,541,061.61 元。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评估中,对于实际开展业务的控股子公司,评估师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
和收益法进行整体资产评估,除国投中标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外,其他实际开展业务的子公司选用其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投中标为电子院全资子公司,为了整合
区域发展资源,电子院拟调整国投中标的战略定位,目前正在积极寻找合作者,
并推动其检验检测业务在雄安地区落地,有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国投中标目前
处于暂停业务的战略转型阶段,无法判断其未来收益情况,因此本次评估选取其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对于拟注销的中电印度和刚成立的国投雄安,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估值,
并按照整体评估值乘以相应的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三十八条“……对专门从长期股
权投资获取收益的控股型企业进行评估时,应当考虑控股型企业总部的成本和效
益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资产基础法评估中,电子院在汇总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结果时,若未考虑电子院自身期间费用的影响,将会造成电子院股权价值的高估,
因此在评估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时须考虑电子院自身期间费用分摊所带来的影响。
本次评估中,评估师根据电子院的管理架构和实际成本费用结算情况,将母
公司本级发生的付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根据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
的业务毛利贡献比例计算子公司需分摊的母公司的费用总额。对于需要分摊的母
公司费用总额,考虑到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差异及盈利能力差异,各子公司按照考
虑电子院对其持股比例之后的净利润占比计算应分摊的母公司期间费用。
经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88,958.00 万元,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子公司独 母公司费 考虑持股比例
序 被投资单位 持股 账面 子公司
立估值定 用分摊影 及费用分摊后
号 名称 比例 价值 独立估值
价方法 响 长投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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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独 母公司费 考虑持股比例
序 被投资单位 持股 账面 子公司
立估值定 用分摊影 及费用分摊后
号 名称 比例 价值 独立估值
价方法 响 长投评估值
资产基础
法
账面价值
调整法
账面价值
调整法
账面价值
调整法
资产
基础法
资产
基础法
合计 326,998.05
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各种评估方法定义
如下:
市场法: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
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
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预计评估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报酬率将其折现到评
估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求取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
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1)评估方法的选择
评估对象为商品房,一般可参照市场成交案例或租金水平,采用市场法或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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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电子院提供的有关资料,评估师经过实地察看和市场调查研究后认为,
评估对象所在区域有成交案例可供参考,故可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师注意到同
类出租的房地产数量较多,故本次评估对该房地产的评估采用收益法。
(2)具体评估方法介绍
A、市场比较法
(a)市场比较法定义
房地产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比较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并修正其差异,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比较法根据替代原则,即利
用与可比实例的价值指标,通过与被评估对象的对比分析,以及必要的调整,来
估算被评估对象的评估思路。房地产价值评估中市场比较法常用的具体方法是交
易案例比较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交易案例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
在与评估对象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其价值的具体方法。运用交易案例比较法
时,应当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因素对价值的影响。
(b)市场法适用前提条件
a)需要在价值时点之前的较近一段时间内有较多类似房地产的交易;
b) 存在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
c)参照物与评估对象的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相关资料可以搜集。
(c)价值模型
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时需选择符合条件的参照物,进行交易情况、交易
时间、区域因素、个别因素修正,从而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可比实例修正后的单价=可比实例成交单价×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
修正系数×区域因素调整系数×个别因素调整系数。
B、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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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具体步骤如下:
(a)搜集有关收入和费用的资料。
(b)估算潜在毛收入。
假定物业在充分利用、无空置状态下可获得的租金收入。
(c)估算有效毛收入
由潜在毛收入扣除一般的空置、拖欠租金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收入损失后所得
到的收入。
(d)估算运营费用
维持物业正常生产、经营或使用必须支出的费用及归属于其他资本或经营的
收益。
(e)估算净收益
有效毛收入扣除合理运营费用后得到的归属于物业的收益。
(f)选用适当的报酬率
报酬率通过累加法计算,报酬率包含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两大部分。
(g)选用适宜的计算公式求出收益价格
A é ?1 + g ? ù
n
V = ê1 - ?? ÷ ú
Y-g ê è 1 + Y ÷? ú
基本公式: ? ? +收益期结束时委估房地产残余价值
折现
V 为地产价格
A 为年纯收益
Y 为报酬率
g 为纯收益逐年递增比率
n 为收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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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
收益法求出的价格是根据基准日投资性房地产实际租金且考虑后期一定涨
幅的基础上求出租金总和,同时扣除相关的税费所得出的结果,是根据投资性房
地产实际用途所产生的未来收益折现得来。而市场比较法则是以评估基准日附近
实际成交案例进行对比修正所得,其数据直接来源于市场,与市场价值更为贴近。
综合考虑,本次评估结果以市场法测算的结果确定其最终评估价值。
经评估,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152,195,716.20 元,评估原值 245,723,424.00
元,评估净值 245,723,424.00 元;评估原值增值率 8.29%,评估净值增值率 61.45%。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汇总表见下表:
单位: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投资性房
地产
合计 226,913,898.16 152,195,716.20 245,723,424.00 245,723,424.00 8.29 61.45
增值的原因如下:房地产购入时间较早,物业所在区域配套的发展,是本次
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1)评估方法
相关评估方法同电子院的“3、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中所列评估方法。
(2)评估结果
收益法求出的价格是根据基准日固定资产——建(构)筑物实际租金且考虑
后期一定涨幅的基础上求出租金总和,同时扣除相关的税费所得出的结果,是根
据固定资产——建(构)筑物实际用途所产生的未来收益折现得来。而市场比较
法则是以评估基准日附近实际成交案例进行对比修正所得,其数据直接来源于市
场,与市场价值更为贴近。综合考虑,本次评估结果以市场法测算的结果确定其
最终评估价值。
经评估,建筑物账面价值 359,525,566.87 元,评估原值 539,789,134.00 元,
评估净值 539,789,134.00 元;评估原值增值率 1.96%,评估净值增值率 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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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评估汇总表见下表:
单位: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房屋建筑
物
合计 529,401,984.69 359,525,566.87 539,789,134.00 539,789,134.00 1.96 50.14
经评估后,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原值增值 10,387,149.31 元,增值率 1.96%,
净值增值 180,263,567.13 元,增值率 50.14%。房地产购入时间较早,物业所在区
域配套的发展,是本次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本次设备的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设备的更
新重置成本,然后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设备评估价值的方法。设备
的重置价值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一
切合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设备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本次
评估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1)机器设备的评估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对于零星购置的小型设备,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格+
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对于一些运杂费和安装费包含在设备费中的,
则直接用不含税购置价作为重置价值。
①设备购置价
对于仍在现行市场流通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备的购置价格;对
于已经淘汰、厂家不再生产、市场已不再流通的设备,则采用类似设备与委估设
备比较,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确定购
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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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厂家或经销商销售处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本次评估,考
虑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设备重量及外形尺寸等因素,按不同运杂费率
计取,运杂费费率按《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计取。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设备运杂费率。
③安装调试费
设备安装调试费,主要包括各种机械和电气设备的装配。为测定安装工作质
量所进行的试运转费用。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按不同费率计
取。费率按《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计取。评估师在本次评估中,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率。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理论成新率×0.4
①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以企业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作环
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定勘
察成新率。
②理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和已使用的年限确
定。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的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已使用年限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设备,使用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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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车辆购置时间较早,市场上已无新车销售,此次评估对购
置的车辆主要通过查询二手交易价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则,将车辆与上牌日期、行驶里程较近已经成交或拟
成交的类似车辆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交易价格,参照该车
辆行驶里程、上牌日期、交易地区、车辆状况等差别,修正得出车辆的评估时点
价值的方法。计算步骤如下:
的车辆交易实例价格为参照价格,通过比较车辆与交易实例的行驶里程、交易地
区、上牌日期、车辆状况等因素,对交易实例的车辆价格进行行驶里程修正、上
牌日期修正、交易地区修正、车辆状况修正后,得出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行驶里程修正系数=估价车辆行驶里程价格指数/可比实例行驶里程价格指
数
上牌日期修正系数=估价车辆上牌日期价格指数/可比实例上牌日期价格指
数
车辆状况修正系数=估价车辆状况价格指数/可比实例车辆状况价格指数
交易地区修正系数=估价车辆交易地区价格指数/可比实例交易地区价格指
数
比准价格=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行驶里程修正系数×上牌日期修正系数×车辆
状况修正系数×交易地区修正系数
根据具体情况,对选取的可比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再根据比准价格,确定最
终的评估价值。
上海车辆需要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加上车辆牌照额度费,对于上海非营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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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额度费用,以基准日政府公布的牌照额度拍卖均价计列。
(3)电子设备的评估
电子设备多为企业办公用各类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办公家具、空调等设
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装调试,重置成本直接以市场采购价确定。
电子设备成新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
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已停产且无类比价格的电子设备,主要查询二手交易价
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经评估,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为 30,115,260.00 元,评估净值为 17,569,283.00
元。评估原值减值率 48.07%,评估净值增值率 62.08%。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见
下表:
单位: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机器设备 6,404,823.54 636,562.72 5,353,700.00 2,404,960.00 -16.41 277.80
车辆 8,212,364.76 470,014.63 1,636,500.00 1,636,500.00 -80.07 248.18
电子设备 43,379,147.02 9,733,338.00 23,125,060.00 13,527,823.00 -46.69 38.98
合计 57,996,335.32 10,839,915.35 30,115,260.00 17,569,283.00 -48.07 62.08
机器设备原值减值是由于设备更新换代较快导致设备购置价降低所致;评估
净值增值系由于设备的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其经济寿命年限所致。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系由于车辆购置时间较早,市场上已无新车销售,本次采
用市场法评估所致;车辆净值评估增值系由于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所致。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主要因为近几年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导致价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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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下降所致,净值增值是由于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中电子设备的经济寿命
年限所致。
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对于开工时间距基准日一年内的在建项目,
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
值。经评估师核实,电子院在建工程均为委外建设的系统,不存在不合理支出。
对于开工时间距基准日一年以上的在建项目,因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本成本,需
加计资金成本。其中,资金成本=(申报账面价值-不合理费用)×利率×工期/2。
经评估,在建工程评估值 6,782,950.77 元,增值 186,445.88 元,增值率 2.83%。
电子院的使用权资产为经营租赁的办公楼和打印机,是在租赁期开始日,在
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一种权利,且在租赁期内对该部分租赁资产计提相应的
折旧。
对于使用权资产的评估,评估师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
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收集入账凭证及相关合同协议等原始资料,确定使用权
资产的资产类别、租赁期、租赁期开始日期、到期日、折现率、账面构成等资料。
核实使用权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评估师核实查看了租赁双方签署的租
赁协议等文件,对账面价值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经核实,电子院的使用权资产金
额核算准确,折旧或摊销期限合理,账面价值与使用权资产剩余使用期限对应的
摊余价值相当,因此,本次评估中以经核实的账面价值作为使用权资产的评估价
值。
经评估,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 610,590.51 元,评估值为 610,590.51 元,无
增减值。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43,403,308.11 元,全部为外购软件。
企业申报的账外无形资产主要为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和域名。无形资产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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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账面无形资产共 263 项,主要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U8C 系统、midas
civil 桥梁结构通用分析软件 2021 等,均正常使用,原始入账价值为 76,052,008.60
元,账面价值为 43,403,308.11 元。
账外无形资产主要为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和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共 254 项,其中 154 项权利人均为电子院;其中 66 项
权利人为电子院和其子公司,评估师经了解,该部分实际使用人均为子公司,也
不存在收益分配的情况,故共有专利价值在子公司资产组中体现,电子院专利资
产组估值不包含该部分;其中 20 项权利人为电子院和国投集团,经了解无收益
分配情况;14 项权利人为电子院与合作单位(共同权利人),经向电子院了解,
双方均可将共有专利用于各自业务,至评估基准日无共同合作项目,无对外许可
的情况,故不存在利润分配,本次不考虑外部单位分成情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软件著作权共 123 项,其中 105 项权利人均为电子院;15
项权利人为电子院和其子公司,评估师经了解,该部分实际使用人均为子公司,
也不存在收益分配的情况;其中 3 项权利人为电子院和合作单位,均可用于各自
业务,至评估基准日无共同合作项目,无对外许可的情况,故不存在利润分配,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为电子院曾用名。纳入评估
范围的商标共 32 项;域名共计 3 项;1 项作品著作权。
(2)评估方法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评估
师采用市场法评估外购软件,并根据软件的业务功能模块的组成,以及软件所依
赖的操作系统平台、数据库平台、流程模块开发语言来分析软件的功能模块涵盖
的工作范围,及技术手段的运用水平。评估师在调查了解软件在数据方面、系统
崩溃、物理断电、误操作等极端情况下,所表现出来的应用的可靠性、数据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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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性、可修复性以及易操作性等实际数据,来判断软件的运行效率、先进程度;
并依据上述情况咨询了与原软件开发商规模大体相同的公司。在依赖新的开发技
术手段以实现相同的业务功能的前提下,本次评估中,评估师以其他无形资产在
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值。
专利、软件著作权统称为技术类无形资产,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
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方法的适用性,恰
当选择相关评估方法。
成本法是对其开发研制过程中投入的相关劳动费用进行合理化的归集,同时
还应考虑到因投入研发而占用了资本获取它项投资收益的机会报酬,或资本因投
入该项研发而失掉获取它项投资收益报酬的机会损失或增加的投资机会成本,企
业无法针对专利提供相关费用,故本次评估不具备应用成本法评估的条件。
市场法是通过对同类无形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的比较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
产的价值。由于无形资产特有的保密性,使其在市场上难以找到易比较的参照物,
故本次评估不具备应用市场法评估的条件。
收益法的技术思路是预测使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未来年期的收入,分析
该类无形资产对收入的贡献程度,确定适当的分成率,计算该无形资产的未来收
益状况,同时分析该类无形资产的正常更新周期,据以确定未来收益年限,再用
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得出评估价值。故本次采用收益法。
收益法基本公式:
n η×Ri
P= i
i-1 (1+r)
式中: P=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Ri=年销售收入;
η=收入分成率;
n=收益年限;
r=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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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第几年。
域名、商标和作品著作权均为非技术类无形资产,其市场上均无交易案例,
其对于收益的贡献较小,但其成本能合理归集,故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公
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贬值额
① 重置成本的确定
域名的取得成本为发生的年费,商标和作品著作权取得成本为发生的登记费
和代理费等。
② 贬值额
贬值额=重置成本×贬值率
本次评估,域名的年费为每年产生,故不考虑贬值情况;商标到期可以续展,
本次也不考虑其贬值情况。美术作品著作权因为在保护期内,亦不确认贬值。
(3)评估结果
经评估,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43,403,308.11 元,评估值为
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评估范围内的其他无形资产大部分为账外资产,无账面
价值,本次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进行评估,故造成评估增值。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值 评估值
应付账款 732,929,346.16 732,929,346.16
合同负债 231,170,364.39 231,170,364.39
应付职工薪酬 121,040,850.35 121,040,850.35
应交税费 3,295,337.60 3,295,337.60
其他应付款 157,064,644.14 157,064,644.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7,811.40 217,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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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负债 100,123,870.40 100,123,870.40
流动负债合计 1,345,842,224.44 1,345,842,224.44
租赁负债 209,988.83 209,988.8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5,350,000.00 15,350,000.00
预计负债 1,027,480.37 1,027,480.37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1,534,342.4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121,811.60 16,587,469.20
负债总计 1,383,964,036.04 1,362,429,693.64
递延收益账面值 21,534,342.40 元,递延收益不是负债义务,企业在收到相
关补贴时计入递延收益,在实际支出年度转入其他收益,故递延收益按未来年度
需缴纳的所得税计算,因电子院未来预测亏损,无需缴纳所得税,经计算,递延
收益评估值 0 元。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根据国资类资产评估规则,对于存在多个级次的集团型公司的评估,对集团
型母公司为评估对象的收益法评估一般不能采用合并方式进行,而以单体法人为
主体评估并进行估值,再根据股权结构逐级向上汇总得到母公司评估值。预测期
各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并不考虑各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交易抵消
因素,评估师也不预测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等相关项目。
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
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
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
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电子院的资
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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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电子院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n
F
P = ?
t
t
(1 + r )t
=1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t——企业未来第 t 年预期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t——收益期计算年;
n——预测期。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
加额
此外,预测期末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还需要考虑营运资金的收回和资产处置
收入的回收。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 e ? + K d ? (1 - t) ?
E+D E+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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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 e = r f + MRP ? β L + rc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电子院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电子院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付息债务单独分析和
评估。
(1)收益期的确定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期限通常是指企业未来获取收益的年限。为了合理预
测企业未来收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和合同等,
可将企业的收益期限划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
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
(2)预测期的确定
第一阶段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30 年,在此阶段根据电子院的经营情况及
经营计划,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 2031 年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电
子院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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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电子院主营业务特性,未来主营业务收入按在手存量合同项目、预计新
签合同项目两部分拆分预测,具体如下:
(1)在手合同项目预测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电子院尚未执行完毕合同金额 267,047.70
万元。对在手合同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的情况,按照预计完工进度进行预
测营业收入。
(2)新签合同项目预测
新签合同的预测不超过电子院下游主要行业的增速,关于电子院下游行业增
速情况见“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分类及行业特点之
(三)行业概括及发展趋势”。
(3)收入预测
结合行业增速,并鉴于新签施工合同平均施工周期约 3 年,结合实际项目落
地情况、企业访谈信息及历年合同转化规律,确定各年度合同转化率,最终按各
年度转化率测算未来营业收入。
(4)其他业务收入预测
其他业务收入为出租给全资子公司世源科技和中电投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
收入,预测年度按照基准日租金水平确定。
其他零星收入,未来年度不再考虑。
综合上述分析,对企业预测年度的营业收入的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工程
承包
技术
服务
租赁 760.05 1,520.09 1,520.09 1,520.09 1,520.09 1,520.09 1,520.09
合计 40,362.13 118,095.89 132,721.49 143,130.56 145,962.77 147,407.20 147,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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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期内,电子院的营业成本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营业 2025 年
成本 7-12 月
工程
承包
技术
服务
租赁 313.79 627.58 627.58 627.58 627.58 627.58 627.58
合计 31,853.53 96,797.70 109,779.72 119,389.11 122,694.20 124,816.44 124,816.44
电子院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车船使用费和印花税等。
城建税按增值税应缴额的 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应缴额的 3%计缴、
地方教育附加按增值税应缴额的 2%计缴。
房产税采用从价方式和从租方式两种方式计征,剔除非经营部分房产后,出
租房产按租金的 12%计算,自用房产按房产原值扣减 30%的 1.2%计算。
印花税按照历史年度营业收入占比进行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税项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城市维护建设税 30.41 114.94 126.24 129.35 127.66 119.46 119.46
教育费附加 13.03 49.26 54.1 55.44 54.71 51.2 51.2
地方教育费附加 8.69 32.84 36.07 36.96 36.47 34.13 34.13
土地税 4.6 9.19 9.19 9.19 9.19 9.19 9.19
房产税 311.43 622.85 622.85 622.85 622.85 622.85 622.85
印花税 35.2 103 115.75 124.83 127.3 128.56 128.56
车船使用税 0.72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税金及附加合计 404.07 933.52 965.65 980.06 979.62 966.83 9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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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院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租赁费、专业机构费等。销售费用随
收入变动而变动,与收入的相关性较高。评估师复核了电子院提供的预测期销售
费用与收入的比例,在合理的范围内,销售费用的预测按照历史期上述费用占收
入的比率进行预测,销售费用的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人工 731.84 1,736.90 1,952.01 2,105.10 2,146.75 2,167.99 2,167.99
业务宣传
费
专业机构
费
差旅费 37.60 110.01 123.63 133.33 135.97 137.32 137.32
租赁费 19.64 57.46 64.58 69.64 71.02 71.73 71.73
其他费用 66.48 194.52 218.61 235.75 240.41 242.79 242.79
合计 891.94 2,205.33 2,478.45 2,672.83 2,725.71 2,752.70 2,752.70
电子院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等。对于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
酬及其他费用,未来预测以 2025 年水平为基础,按 3%的稳定增长确定。折旧预
测根据现有的折旧政策来确定。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系电子院于 2020 年末一次性
计提的离退休人员费用。该费用由相关精算机构合理进行预计并出具精算报告,
未来该项计提费用将在符合条件的员工退休后逐月支付;基准日未支付的离退休
职工薪酬在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中核算,本次评估认定为非经营负债,未来年度不
予预测。
电子院的管理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管理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人工 4,993.06 10,135.91 10,439.99 10,753.19 11,075.78 11,408.06 11,408.06
业务宣传
费
水电费 144.92 195.75 201.62 207.67 213.90 220.31 220.31
折旧费 847.80 1,635.11 1,635.11 1,635.11 1,635.11 1,635.11 1,6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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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专业机构
费
诉讼仲裁
- - - - - - -
费
无形资产
摊销
长期待摊
- - - - - - -
费用
差旅费 198.42 275.49 283.76 292.27 301.04 310.07 310.07
租赁费 478.00 723.89 745.61 767.98 791.02 814.75 814.75
信息系统
运行费
物业费 381.30 586.61 604.21 622.34 641.01 660.24 660.24
党组织工
作经费
长期应付
- - - - - - -
职工薪酬
其他 1,803.86 3,692.71 3,803.49 3,917.59 4,035.12 4,156.18 4,156.18
合计 10,975.85 20,117.05 20,650.03 21,198.97 21,764.39 22,346.77 22,346.77
电子院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委外研发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研
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根据 2025 年人数及平均薪酬增长率 3%进行预测。其他费用
较为稳定,按照 2024 年度水平预测。经实施以上分析,研发费用预测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研发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人工 3,850.03 7,815.55 8,050.02 8,291.52 8,540.27 8,796.48 8,796.48
租赁费 166.48 259.42 259.42 259.42 259.42 259.42 259.42
委外研发
费
知识产权
事务所费
测试化验
加工费
专家咨询
费
专业机构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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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劳务费 169.07 338.14 338.14 338.14 338.14 338.14 338.14
其他 463.60 812.73 812.73 812.73 812.73 812.73 812.73
合计 6,597.31 11,553.10 11,787.56 12,029.07 12,277.81 12,534.02 12,534.02
电子院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由于本次评估已将该部分作为溢余货币资
金加回,因此未来年度不再考虑财务费用。
预测
资产减值损失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评估各
子公司已单独考虑估值,故未来年度不再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合同资产
减值损失系根据坏账政策计提,由于电子院历史年度无实际核销损失,因此预测
年度也不再考虑。
信用减值损失系根据坏账政策计提,由于电子院历史年度无实际核销损失,
因此预测年度也不再考虑。
对于投资收益、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均为非经常性损益,无法合理预计,
故本次预测时不予考虑。
报告期内,电子院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接受捐赠、政府补助和其他收入,营
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对外捐赠和其他支出等,由于其存在很
强的不确定性,故本次预测时不予考虑。
电子院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税率为 15%。由于企业亏
损,预测年度无需缴纳所得税。
本次折旧摊销根据电子院执行的会计政策,车辆折旧年限为 5 年;电子设备
折旧年限为 5 年;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为 3 年,未来折旧摊销预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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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固定资产折旧 1,744.22 3,488.45 3,488.45 3,488.45 3,488.45 3,488.45 3,488.45
折旧小计 1,744.22 3,488.45 3,488.45 3,488.45 3,488.45 3,488.45 3,488.45
无形资产摊销 380.26 760.52 760.52 760.52 760.52 760.52 760.52
摊销小计 380.26 760.52 760.52 760.52 760.52 760.52 760.52
折旧及摊销
合计
营运资金变动是指企业在维持现有业务模式下,保持企业持续经营所需投入
或减少的营运资金。
本次预测参照电子院历史期财务数据测算各项目各年的周转次数,以历史期
平均周转次数测算预测各年的营运资金,从而计算营运资金追加额。
营运资金追加额=本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纳入营运资金预测的项目如下: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存货、其
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科目。
其中,货币资金根据最低现金保有量确定,最低现金保有量是企业维持持续
经营所需要的货币资金,结合历史年度企业的付现成本确定。
付现成本=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折旧摊销
最低现金保有量按照月付现成本进行测算。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运资金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货币资金 27,708.86 35,760.61 39,274.28 41,926.44 42,969.36 43,713.12 43,713.12
受限货币资
金
应收账款
(含应收票 80,020.21 94,557.10 106,267.54 114,601.88 116,869.58 118,026.10 118,026.10
据)
应收款项融
资
预付款项 5,231.29 6,192.60 7,023.12 7,637.88 7,849.32 7,985.09 7,985.09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其他应收款 2,075.59 2,452.66 2,756.40 2,972.58 3,031.40 3,061.40 3,061.40
存货 7,053.65 8,349.84 9,469.68 10,298.59 10,583.69 10,766.75 10,766.75
合同资产 1,396.46 1,650.14 1,854.51 1,999.95 2,039.53 2,059.71 2,059.71
其他流动资
产-待抵扣进 606.83 718.35 814.69 886 910.53 926.28 926.28
项税
经营性流动
资产合计
应付账款 68,884.02 81,542.21 92,478.25 100,573.18 103,357.38 105,145.15 105,145.15
合同负债 28,379.24 33,534.76 37,687.88 40,643.66 41,447.90 41,858.06 41,858.06
应付职工薪
酬
应交税费 694.48 820.64 922.27 994.6 1,014.28 1,024.32 1,024.32
其他应付款 1,322.32 1,565.31 1,775.24 1,930.63 1,984.08 2,018.39 2,018.39
其他流动负
债
经营性流动
负债合计
营运资金 8,845.12 12,637.54 12,105.14 11,618.32 11,323.21 11,078.51 11,078.51
资本性支出主要考虑了未来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保持原有设备的正常运转及
使用所要求的更新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更新支出等,评估师进行本次评估时,假
设房屋建筑物成新率低于 30%、机器设备、其他设备成新率低于 15%时即需要
更新,从而测算预测期及永续期的资本性支出。
经实施以上分析,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直接新增
固定资
产、无形
资产
经实施以上分析预测,电子院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汇总如下表所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7-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营业收入 40,362.13 118,095.89 132,721.49 143,130.56 145,962.77 147,407.20 147,407.20
营业成本 31,853.53 96,797.70 109,779.72 119,389.11 122,694.20 124,816.44 124,816.44
税金及附加 404.07 933.52 965.65 980.06 979.62 966.83 966.83
销售费用 891.93 2,205.33 2,478.45 2,672.83 2,725.72 2,752.69 2,752.69
管理费用 10,975.85 20,117.07 20,650.03 21,198.98 21,764.39 22,346.77 22,346.77
研发费用 6,597.31 11,553.10 11,787.56 12,029.07 12,277.81 12,534.02 12,534.02
营业利润 -10,360.56 -13,510.83 -12,939.93 -13,139.49 -14,478.98 -16,009.55 -16,009.55
利润总额 -10,360.56 -13,510.83 -12,939.93 -13,139.49 -14,478.98 -16,009.55 -16,009.55
所得税 - - - - - - -
净利润 -10,360.56 -13,510.83 -12,939.93 -13,139.49 -14,478.98 -16,009.55 -16,009.55
营运资金的追
-25,779.47 3,792.42 -532.40 -486.82 -295.12 -244.70 -
加
长期经营性资
-1,635.32 -2,842.56 -2,842.56 -2,095.36 -2,082.04 -1,249.49 -1,249.49
产的追加
其中:折旧 1,744.22 3,488.45 3,488.45 3,488.45 3,488.45 3,488.45 3,488.45
摊销 380.26 760.52 760.52 760.52 760.52 760.52 760.52
资本性支出 489.16 1,406.41 1,406.41 2,153.61 2,166.93 2,999.48 2,999.48
折旧+摊销-资本
性支出
分摊给子公司
费用
无杠杆自由现
金流小计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无风险利率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距离评估基准日剩余
期限为 10 年期的全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表示,数据来源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
网 http://www.cas.org.cn/。本次评估中,评估师以 1.65%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电子院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L = [1 + (1 - t ) ? D E ] ? βU
式中:βL :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U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 :电子院的所得税税率;
D E :电子院的目标资本结构。
根据电子院的业务特点,评估师通过 WIND 资讯系统查询了中信行业分类-
工程设计及咨询相关公司的βL 值(起始交易日期:截止日 1 年前;截至交易日
期:2025 年 6 月 30 日),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
βU 值,将计算出来的βU 取算术平均数 0.9143 作为电子院的βU 值。具体如下:
带息债务/股权价值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βU
(%)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带息债务/股权价值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βU
(%)
算术平均值 1.87 0.9143
评估师取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算术平均数 1.87%作为电子院的目标资
本结构 D/E。
电子院评估基准日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 15%,但电子院未来年度亏损,因此
预测期内,评估师选取电子院所得税率为 0。
评估师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电子院
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L = [1 + (1 - t ) ? D E ] ? βU
经计算,预测期电子院的βL 为 0.9314。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评估师采用中国证券市场指数测算市场风险溢价,用公式表示如下:
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中国无风险利率
其中: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以沪深 300 指数的历史数据为基础,从
Wind 资讯行情数据库选择沪深 300 指数自正式发布之日(2005 年 4 月 8 日)起
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月度数据,采用 10 年期移动算术平均方法进行测算;中国无
风险利率以上述距离评估基准日剩余期限为 10 年期的全部国债到期收益率表示。
评估基准日,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为 6.52%。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指的是企业相对于同行业企业的特定风险,影响因素
主要有:1)企业所处经营阶段;2)历史经营状况;3)主要产品所处发展阶段 ;
人员的经验和资历;7)企业经营规模;8)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9)财
务风险;10)法律、环保等方面的风险。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评估师将本次评估中电子院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评估师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电子院的权
益资本成本。
K e = R f + β ? MRP + R c
= 9.72%
(6)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因电子院无有息债务,故本次评估中,评估师按照 2025 年中国人民银行授
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2025 年 6 月 20 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计算得出电子院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 D
WACC = Ke ? + K d ? (1 - t )?
D+ E D+ E
= 9.60%
根据上述预测的现金流量以计算出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得出电子院的经
营性资产价值为 205,168.49 万元。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企业自由
现金流
折现率 9.60% 9.60% 9.60% 9.60% 9.60% 9.60% 9.60%
折现期 0.25 1 2 3 4 5 /
折现系数 0.9772 0.9121 0.8322 0.7593 0.6928 0.6321 6.585
折现值 31,607.68 11,902.39 15,639.56 14,213.92 12,581.66 10,583.35 108,639.91
现值和 205,168.49
从资产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角度,评估师将资产、负债分为经营性资产、负
债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企业因营利目的而持有、且实
际也具有盈利能力的资产及对应的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电子院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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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并非用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资产及对应的负债。
在经营性资产、负债中,有一部分是与本次预测的公司未来收益无直接关系
的多余资产及多余负债,评估师将其分别定义为溢余资产和溢余负债。
评估师通过与电子院管理层沟通,对资产评估明细表逐项进行分析和评估后,
电子院溢余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合计为 397,412.55 万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备注
货币资金 81,475.47 81,475.47 /
其他应收款 3,165.94 3,165.94 内部往来等
其他流动资产 0.56 0.56 预交税金
长期股权投资 88,958.00 326,998.05 /
固定资产 401.71 933.56 闲置房产
在建工程 659.65 678.30 /
使用权资产 61.06 61.06 /
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
小计
股权收购款、内部往
其他应付款 14,219.86 14,219.86
来、代垫款等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租赁负债 21.00 21.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535.00 1,535.00 /
预计负债 102.75 102.75 /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
债
溢余及非经营性负债
小计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V= P + C 1
+ C 2
+ E ’=602,581.04 万元
上式中:
V:企业整体价值;
P :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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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
:溢余资产评估价值;
C 2
:非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E ’:(未在现金流中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电子院无付息债务。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电子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E = V - D=602,581.04 万元。
上式中:
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D:付息债务评估价值。
三、重要子公司世源科技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世源科技股东
全部权益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世源科技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607,293.01 万元,评估价值
为 686,311.71 万元,增值额为 79,018.70 万元,增值率为 13.01%;负债账面价值
为 571,330.44 万元,评估价值为 570,481.76 万元,减值额为 848.68 万元,减值
率为 0.15%,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5,962.57 万元,评估价值为 115,829.95 万元,
增值额为 79,867.38 万元,增值率为 222.08%。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600,661.18 605,507.55 4,846.37 0.81
非流动资产 6,631.83 80,804.16 74,172.33 1,118.4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9.03 39.03 0 0
固定资产 548.02 1,090.08 542.06 98.91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无形资产 1,195.40 74,825.68 73,630.28 6,159.47
其他 4,849.38 4,849.38 0 0
资产总计 607,293.01 686,311.71 79,018.70 13.01
流动负债 567,364.50 567,364.50 0 0
非流动负债 3,965.94 3,117.26 -848.68 -21.40
负债合计 571,330.44 570,481.76 -848.68 -0.15
净资产 35,962.57 115,829.95 79,867.38 222.08
世源科技的流动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货币资金 1,058,754,045.45 1,058,754,045.45 -
应收票据 1,075,957.13 1,075,957.13 -
应收账款 1,257,424,252.11 1,257,424,252.11 -
应收账款融资 40,048,090.80 40,048,090.80 -
预付账款 118,420,065.42 118,420,065.42 -
其他应收款 19,804,151.81 19,804,151.81 -
存货 224,959,093.04 273,422,794.13 21.54
合同资产 3,227,175,050.06 3,227,175,050.06 -
其他流动资产 58,951,046.56 58,951,046.56 -
流动资产合计 6,006,611,752.38 6,055,075,453.47 0.81
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由存货-在产品评估增值所致。存货-在产品评估增
值 48,463,701.09 元,主要原因系本次评估在产品评估考虑了一定的利润进行测
算导致。
世源科技对子公司中电印度的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
下表: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采用的方法
中电印度 390,292.66 资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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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名称 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采用的方法
合计 390,292.66 /
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90,292.66 元,评估结果 390,292.66 元。
世源科技的固定资产—设备的评估结果汇总表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车辆 5,453,755.85 1,394,303.99 2,358,800.00 2,358,800.00 -56.75 69.17
电子设备 21,499,089.81 4,085,906.16 16,900,844.72 8,541,953.72 -21.39 109.06
合计 26,952,845.66 5,480,210.15 19,259,644.72 10,900,753.72 -28.54 98.91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世源科技的使用权资产为租赁房屋,用于世源科技上
海分公司办公场所,账面价值为 6,931,585.60 元,经评估,使用权资产评估价值
为 6,931,585.60 元。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11,954,022.89 元,全部为外购软件。
世源科技申报的账外无形资产主要为专利、软件著作权、美术作品、域名。经评
估,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1,954,022.89 元,评估值为 748,256,792.31 元,评估增值
账外资产,无账面价值,本次采用成本法或收益法进行评估,故造成评估增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41,562,209.39 元,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
收款坏账准备、递延收益、党组织工作经费、租赁负债、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存
货跌价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经
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价值为 41,562,209.39 元,无增减值变化。
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9,137,131.87 元,减值准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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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评估值为 0.00 元,评估增减值无变化。
世源科技的负债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应付账款 4,959,823,176.93 4,959,823,176.93 -
合同负债 313,265,551.01 313,265,551.01 -
应付职工薪酬 182,263,388.52 182,263,388.52 -
应交税费 22,022,795.18 22,022,795.18 -
其他应付款 78,163,780.21 78,163,780.2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其他流动负债 115,615,883.26 115,615,883.26 -
流动负债合计 5,673,644,973.52 5,673,644,973.52 -
租赁负债 4,785,156.07 4,785,156.0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3,850,000.00 23,850,000.00 -
递延收益 9,984,516.04 1,497,677.41 -8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39,737.84 1,039,737.8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659,409.95 31,172,571.32 -21.40
负债合计 5,713,304,383.47 5,704,817,544.84 -0.15
负债评估减值主要是由递延收益评估减值所致,具体原因为递延收益不是负
债义务,按未来年度需缴纳的所得税计算。
(二) 收益法
和电子院母公司的评估方法和模型相同,具体见“本节之二、电子院具体评
估情况”之“(二)收益法评估情况”之“1、评估方法和模型”。
和电子院母公司的评估方法和模型相同,具体见“本节之二、电子院具体评
估情况”之“(二)收益法评估情况”之“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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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源科技历史期收入增长情况良好,在手合同及新签合同、储备项目覆盖率
较高。营业收入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营业 2025 年
收入 7-12 月
工程承包 148,234.92 231,000.00 242,600.00 254,700.00 264,900.00 273,400.00 273,400.00
产品销售 - - - - - - -
技术服务 20,861.16 69,800.00 71,900.00 74,100.00 75,900.00 77,400.00 77,400.00
其他 - - - - - - -
合计 169,096.07 300,800.00 314,500.00 328,800.00 340,800.00 350,800.00 350,800.00
世源科技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人工、非人工、折旧摊销和租赁费四大部分。
预测期内,世源科技的营业成本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营业 2025 年
成本 7-12 月
工程承包 136,743.00 205,082.00 215,381.00 226,123.00 235,179.00 242,725.00 242,725.00
产品销售 - - - - - - -
技术服务 10,052.30 41,395.00 42,640.00 43,945.00 45,013.00 45,902.00 45,902.00
其他 - - - - - - -
合计 146,795.30 246,477.00 258,021.00 270,068.00 280,192.00 288,627.00 288,627.00
世源科技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附加、车船使用费和印花税。
预测期内,世源科技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税金及附加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0.07 299.79 313.62 327.3 339.39 349.51 349.51
教育费附加 72.89 128.48 134.41 140.27 145.45 149.79 149.79
地方教育费附加 48.59 85.66 89.61 93.51 96.97 99.86 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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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车船使用税 0.64 0.98 0.98 0.98 0.98 0.98 0.98
其他 0.01 0.01 0.01 0.01 0.01 0.01 0.01
印花税 391.73 696.84 728.58 761.71 789.51 812.67 812.67
税金及附加合计 683.93 1,211.77 1,267.21 1,323.78 1,372.31 1,412.83 1,412.83
世源科技的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费、差旅费等。预测期内,世源
科技销售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职工薪酬 753.19 1,528.97 1,574.83 1,622.08 1,670.74 1,720.86 1,720.86
劳务派遣人
员费用
业务宣传费 17.03 30.30 31.68 33.12 34.33 35.34 35.34
水电费 0.11 0.19 0.20 0.21 0.22 0.23 0.23
外事费 - - - - - - -
邮电通讯费 4.21 7.48 7.83 8.18 8.48 8.73 8.73
交通费 23.41 41.64 43.53 45.51 47.17 48.56 48.56
修理维护费 0.04 0.04 0.04 0.04 0.04 0.04 0.04
印刷费 49.97 88.90 92.94 97.17 100.72 103.67 103.67
办公杂费 1.46 2.60 2.72 2.85 2.95 3.04 3.04
折旧费 4.49 8.97 8.97 8.97 8.97 8.97 8.97
会议费 0.18 0.18 0.18 0.18 0.18 0.18 0.18
资料讯息费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专业机构费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劳务费 - - - - - - -
差旅费 327.75 583.02 609.58 637.30 660.55 679.94 679.94
租赁费 56.00 96.00 96.00 96.00 96.00 96.00 96.00
车辆使用费 0.30 0.54 0.56 0.59 0.61 0.63 0.63
投标费 3.06 5.44 5.69 5.95 6.17 6.35 6.35
其他 80.56 143.31 149.84 156.65 162.37 167.13 167.13
合计 1,348.76 2,571.58 2,658.59 2,748.80 2,833.50 2,913.67 2,913.67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世源科技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和专业机构费
用等。预测期内,世源科技的管理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管理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职工薪酬 3,918.63 6,872.66 7,078.84 7,291.20 7,509.94 7,735.24 7,735.24
劳务派遣人
员费用
业务宣传费 4.78 8.51 8.89 9.30 9.64 9.92 9.92
水电费 31.00 31.00 31.00 31.00 31.00 31.00 31.00
邮电通讯费 7.72 13.73 14.36 15.01 15.56 16.02 16.02
交通费 4.68 8.32 8.70 9.10 9.43 9.71 9.71
修理维护费 39.70 70.62 73.84 77.20 80.02 82.36 82.36
印刷费 - - - - - - -
办公杂费 45.45 80.84 84.52 88.37 91.59 94.28 94.28
绿化费 5.20 11.00 11.00 11.00 11.00 11.00 11.00
折旧费 256.96 513.91 513.91 513.91 513.91 513.91 513.91
培训费 - - - - - - -
政府行政收
- - - - - - -
费
资料讯息费 3.17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专业机构费 55.96 75.00 75.00 75.00 75.00 75.00 75.00
行业会费 8.85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代理费 0.88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劳务费 25.58 45.51 47.58 49.74 51.56 53.07 53.07
委托管理费 26.47 47.09 49.23 51.47 53.35 54.91 54.91
保险费 - 21.29 21.29 21.29 21.29 21.29 21.29
无形资产摊
销
差旅费 51.04 90.80 94.93 99.25 102.87 105.89 105.89
租赁费 169.59 295.00 295.00 295.00 295.00 295.00 295.00
信息系统运
行费
招聘费 4.79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车辆使用费 4.06 7.22 7.55 7.89 8.18 8.42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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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其他 16.50 29.34 30.68 32.07 33.24 34.22 34.22
合计 4,904.30 8,649.23 8,881.11 9,120.31 9,361.57 9,605.63 9,605.63
研发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差旅费用等。
预测期内,世源科技的研发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职工薪酬 6,421.75 13,036.16 13,427.24 13,830.06 14,244.96 14,672.31 14,672.31
材料费 114.37 203.44 212.71 222.38 230.5 237.26 237.26
办公交通
及差旅费
其他 45.64 81.19 84.88 88.74 91.98 94.68 94.68
合计 6,623.76 13,395.50 13,802.96 14,222.86 14,652.09 15,091.39 15,091.39
对于投资收益、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均为非经常性损益,其存在很强的
不确定性,故本次预测时不予考虑。
世源科技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税率预测企业所得
税。详见企业自由现金流预测表。
预测期内,世源科技的折旧摊销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折旧 261.44 522.89 522.89 522.89 522.89 522.89 522.89
摊销 101.97 203.94 203.94 203.94 203.94 203.94 203.94
合计 363.41 726.82 726.82 726.82 726.82 726.82 726.82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营运资金变动是指企业在维持现有业务模式下,保持企业持续经营所需投入
或减少的营运资金。
本次预测参照世源科技历史期财务数据测算各项目各年的周转次数,以历史
期平均周转次数测算预测各年的营运资金,从而计算营运资金追加额。
营运资金追加额=本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纳入营运资金预测的项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存货、其他
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科目。
其中,货币资金是最低现金保有量。最低现金保有量是企业维持持续经营所
需要的货币资金,按照月付现成本进行测算。付现成本=营业成本+期间费用-
折旧摊销。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运资金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货币资金 65,881.99 69,013.05 72,148.44 75,418.46 78,192.48 80,532.11 80,532.11
应收账款 150,632.09 157,475.03 164,647.26 172,133.61 178,415.86 183,651.07 183,651.07
应收款项融
资
预付款项 21,556.93 22,564.49 23,621.32 24,724.20 25,651.03 26,423.24 26,423.24
其他应收款 1,231.14 1,287.07 1,345.69 1,406.87 1,458.22 1,501.01 1,501.01
存货 33,306.77 34,863.51 36,496.38 38,200.40 39,632.41 40,825.52 40,825.52
合同资产 344,269.24 359,908.76 376,300.89 393,410.91 407,768.97 419,734.02 419,734.02
受限货币资
金
经营性流动
资产合计
应付账款 593,882.58 621,640.29 650,755.44 681,139.21 706,672.98 727,946.91 727,946.91
合同负债 51,648.32 53,994.61 56,453.80 59,020.70 61,174.74 62,969.77 62,969.77
应付职工薪
酬
应交税费 1,816.59 2,095.63 2,194.54 2,295.67 2,377.30 2,440.50 2,440.50
其他应付款 3,680.84 3,852.88 4,033.33 4,221.65 4,379.91 4,511.76 4,511.76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经营性流动
负债合计
营运资金 -40,608.39 -43,370.95 -46,239.54 -49,228.25 -51,737.63 -53,792.07 -53,792.07
资本性支出系考虑了未来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保持原有设备的正常运转及使
用所要求的更新支出、无形资产更新支出等,本次评估假设设备类资产成新率低
于 15%时即需要更新,从而测算预测期及永续期的资本性支出。
经实施以上分析,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直接新增固定资产 122.44 518.16 522.89 713.5 726.82 726.82 726.82
合计 122.44 518.16 522.89 713.5 726.82 726.82 726.82
经实施以上分析预测,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汇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营业收入 169,096.07 300,800.00 314,500.00 328,800.00 340,800.00 350,800.00 350,800.00
营业成本 146,795.30 246,477.00 258,021.00 270,068.00 280,192.00 288,627.00 288,627.00
税金及附加 683.93 1,211.77 1,267.21 1,323.78 1,372.31 1,412.83 1,412.83
销售费用 1,348.76 2,571.59 2,658.60 2,748.80 2,833.50 2,913.66 2,913.66
管理费用 4,904.28 8,649.23 8,881.12 9,120.32 9,361.57 9,605.63 9,605.63
研发费用 6,623.76 13,395.50 13,802.96 14,222.86 14,652.09 15,091.39 15,091.39
营业利润 8,740.05 28,494.91 29,869.11 31,316.25 32,388.53 33,149.49 33,149.49
利润总额 8,740.05 28,494.91 29,869.11 31,316.25 32,388.53 33,149.49 33,149.49
所得税 1,372.26 4,473.93 4,689.69 4,916.91 5,085.26 5,204.74 5,204.74
净利润 7,367.79 24,020.98 25,179.42 26,399.34 27,303.26 27,944.75 27,944.75
税 后利 息费
- - - - - - -
用
息 前税 后利
润
营 运资 金的 -35,675.39 -2,762.56 -2,868.59 -2,988.72 -2,509.38 -2,054.44 -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追加
长 期经 营性
-240.97 -208.66 -203.94 -13.32 - - -
资产的追加
其中:折旧 261.44 522.89 522.89 522.89 522.89 522.89 522.89
摊销 101.97 203.94 203.94 203.94 203.94 203.94 203.94
资本性支出 122.44 518.16 522.89 713.5 726.82 726.82 726.82
折 旧+ 摊 销-
资本性支出
无杠 杆自 由
现金流小计
世源科技的折现率的确定方法和步骤和电子院相同,详见本节之“二、电子
院具体评估情况”之“(三)收益法评估情况”之“17、折现率的确定”。由于世
源科技在评估基准日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 15%,评估师据此预测世源科技在预测
期的所得税率亦能保持 15%。除此之外,世源科技综合折现率计算中的其他参数
均和电子院保持一致。综合计算可知,世源科技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9.57%
根据上述预测的现金流量以计算出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得出世源科技的
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337,135.50 万元。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企业自由
现金流
折现期 0.25 1 2 3 4 5
折现率 9.57% 9.57% 9.57% 9.57% 9.57% 9.57% 9.57%
折现系数 0.98 0.91 0.83 0.76 0.69 0.63 6.61
折现值 42,297.99 24,624.33 23,521.45 22,339.47 20,672.60 18,984.26 184,695.42
现值和 337,135.50
世源科技的溢余资产与非经营性净资产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溢余资产 37,123.23 37,123.23
非经营性资产小计 11,234.35 11,234.35
其他应收款 489.87 489.87
其他流动资产 5,895.10 5,895.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56.22 4,156.22
使用权资产 693.16 693.16
非经营性负债小计 9,244.47 9,244.47
其他应付款 5,029.48 5,029.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9.04 249.04
租赁负债 478.52 478.5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385.00 2,385.0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溢余) 998.45 998.45
递延所得税负债(溢余) 103.97 103.97
世源科技的长期股权投资为 1 家联营单位中电印度,评估师采用资产基础法
对中电印度 100%股权进行评估,再按世源科技所占权益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值。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金额: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评估方法 评估结论
合计 / 39.03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V= P + C 1
+ C 2
+ E ’=376,287.65 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世源科技无付息债务。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世源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 = V - D=376,287.65 万元。
相关符号指代详见本节之“二、电子院具体评估情况”之“(三)收益法评
估情况”之“20、收益法评估结论”。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 第三十八条“对专门从长期股权
投资获取收益的控股型企业进行评估时,应当考虑控股型企业总部的成本和效益
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对专门从长期股权投资获取收益的控股型企业的子公司单独
进行评估时,应当考虑控股型企业管理机构分摊管理费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根据电子院的管理架构和实际成本费用结算情况,将母公司本级发
生的付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根据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业务毛利
贡献比例计算子公司需分摊的母公司的费用总额。对于需要分摊的母公司费用总
额,考虑到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差异及盈利能力差异,各子公司按照考虑电子院对
其持股比例之后的净利润占比计算应分摊的母公司分摊费用,从而调整独立估值。
下表测算了电子院的相关费用分摊到世源科技后,对世源科技独立估值的影
响合计为 164,052.74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总部费用
分配
折现率 9.57% 9.57% 9.57% 9.57% 9.57% 9.57% 9.57%
折现系数 0.9772 0.9123 0.8326 0.7598 0.6934 0.6328 6.6093
折现值 6,370.78 12,983.36 11,993.47 11,180.25 10,424.12 9,708.11 101,392.66
考虑母公司费用分摊影响后电子院对世源科技 100%股权价值=世源科技工
程有限公司收益法评估结果×100%-母公司费用分摊影响= 212,234.91 万元
四、重要子公司希达工程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希达工程股东
全部权益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 资产基础法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希达工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99,009.74 万元,评估价值
为 233,596.89 万元,增值额为 34,587.15 万元,增值率为 17.38%;负债账面价值
为 173,586.05 万元,评估价值为 173,586.05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
面价值为 25,423.69 万元,评估价值为 60,010.84 万元,增值额为 34,587.15 万元,
增值率为 136.04%。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96,070.36 196,811.86 741.50 0.38
非流动资产 2,939.38 36,785.03 33,845.65 1,151.46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0 0 0 0
投资性房地产 0 0 0 0
固定资产 188.97 341.02 152.05 80.46
在建工程 0 0 0 0
无形资产 131.58 33,825.18 33,693.60 25,606.93
其他 2,618.83 2,618.83 0 0
资产总计 199,009.74 233,596.89 34,587.15 17.38
流动负债 173,110.36 173,110.36 0 0
非流动负债 475.69 475.69 0 0
负债合计 173,586.05 173,586.05 0 0
净资产 25,423.69 60,010.84 34,587.15 136.04
希达工程的流动资产评估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货币资金 293,435,119.02 293,435,119.02 -
应收票据 190,000.00 190,000.00 -
应收账款 531,210,660.28 531,210,660.28 -
应收账款融资 2,359,856.99 2,359,856.99 -
预付账款 56,601,175.95 56,601,175.95 -
其他应收款 16,439,003.45 16,439,003.45 -
存货 75,962,361.26 83,377,346.93 9.76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合同资产 931,906,462.06 931,906,462.06 -
其他流动资产 52,598,936.71 52,598,936.71 -
流动资产合计 1,960,703,575.72 1,968,118,561.39 0.38
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由存货评估增值所致,为在产品评估增值
经评估,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为 4,898,270.00 元,评估净值为 3,410,199.00
元。评估原值减值率 53.13%,评估净值增值率 80.46%。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见
下表:
单位: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机器设备 700,890.68 56,106.44 613,100.00 266,100.00 -12.53 374.28
车辆 5,347,761.35 1,102,967.80 1,900,300.00 1,885,884.00 -64.47 70.98
电子设备 4,402,844.48 730,637.91 2,384,870.00 1,258,215.00 -45.83 72.21
合计 10,451,496.51 1,889,712.15 4,898,270.00 3,410,199.00 -53.13 80.46
经 评估 , 无形 资 产 - 其 他无 形 资产账面 价 值 1,315,792.58 元, 评 估值 为
范围内的其他无形资产大部分为账外资产,无账面价值,本次采用成本法或收益
法进行评估,故造成评估增值。
经 评 估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26,188,344.32 元 , 评 估 价 值 为
希达工程的负债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无增减值变化。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应付票据 116,096,591.37 116,096,591.37
应付账款 1,346,431,311.14 1,346,431,311.14
合同负债 148,501,358.41 148,501,358.41
应付职工薪酬 36,618,235.08 36,618,235.08
应交税费 14,614,447.94 14,614,447.94
其他应付款 2,461,938.14 2,461,938.14
其他流动负债 66,379,692.85 66,379,692.85
流动负债合计 1,731,103,574.93 1,731,103,574.9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860,000.00 2,860,000.00
预计负债 1,896,888.35 1,896,888.3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56,888.35 4,756,888.35
负债合计 1,735,860,463.28 1,735,860,463.28
(二) 收益法
和电子院母公司的评估方法和模型相同,具体见“本节之二、电子院具体评
估情况”之“(二)收益法评估情况”之“1、评估方法和模型”。
和电子院母公司的评估方法和模型相同,具体见“本节之二、电子院具体评
估情况”之“(二)收益法评估情况”之“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自成立以来,希达工程逐步形成并巩固以工程总承包、环境工程、信息化工
程为特色的核心业务。预测期内,希达工程营业收入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营业
收入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类别
工程
承包
产品
销售
合计 40,700.00 156,800.00 163,900.00 171,300.00 179,000.00 187,100.00 187,100.00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希达工程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人工、非人工、折旧摊销和租赁费四大部分。
预测期内,希达工程的营业成本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营业 2025 年
成本 7-12 月
工程
承包
合计 34,900.00 139,000.00 145,300.00 151,800.00 158,700.00 165,900.00 165,900.00
希达工程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附加、车船使用费和印花税。
预测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税金及附加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 32.74 126.71 132.53 138.60 144.77 151.41 151.41
教育费附加 14.03 54.30 56.80 59.40 62.04 64.89 64.89
地方教育费附加 9.35 36.20 37.87 39.60 41.36 43.26 43.26
车船使用税 0.79 1.07 1.07 1.07 1.07 1.07 1.07
印花税 27.95 107.67 112.55 117.63 122.92 128.48 128.48
税金及附加合计 84.86 325.96 340.81 356.29 372.16 389.11 389.11
希达工程的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费、差旅费等。预测期内,希达
工程销售费用的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销售 2025 年
费用 7-12 月
职工薪酬 821.24 1,667.11 1,717.13 1,768.64 1,821.70 1,876.35 1,876.35
业务宣传费 0.67 2.58 2.70 2.82 2.95 3.08 3.08
邮电通讯费 3.39 13.07 13.67 14.28 14.92 15.60 15.60
交通费 2.54 9.77 10.22 10.68 11.16 11.66 11.66
印刷费 9.78 37.68 39.38 41.16 43.01 44.96 44.96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销售 2025 年
费用 7-12 月
办公杂费 1.17 4.50 4.70 4.91 5.13 5.37 5.37
绿化费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会议费 0.24 0.30 0.30 0.30 0.30 0.30 0.30
资料讯息费 0.13 3.91 3.91 3.91 3.91 3.91 3.91
差旅费 69.45 267.55 279.66 292.29 305.43 319.25 319.25
租赁费 - 103.00 103.00 103.00 103.00 103.00 103.00
信息系统运
行费
车辆使用费 9.16 35.30 36.90 38.57 40.30 42.13 42.13
投标费 10.00 10.30 10.61 10.93 11.26 11.59 11.59
其他 21.80 101.16 105.06 109.12 113.33 117.72 117.72
合计 950.14 2,257.28 2,328.29 2,401.66 2,477.45 2,555.97 2,555.97
希达工程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专业机构费
用等。
预测期内,希达工程的管理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管理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职工薪酬 2,755.57 4,987.74 5,137.37 5,291.49 5,450.24 5,613.75 5,613.75
劳务派遣人员
费用
业务宣传费 0.02 0.80 0.80 0.80 0.80 0.80 0.80
邮电通讯费 1.75 6.74 7.05 7.37 7.70 8.05 8.05
交通费 1.24 4.78 5.00 5.23 5.46 5.71 5.71
修理维护费 1.64 39.14 40.91 42.76 44.68 46.70 46.70
印刷费 0.12 0.45 0.47 0.49 0.52 0.54 0.54
办公杂费 3.64 33.17 34.67 36.24 37.86 39.58 39.58
绿化费 3.00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折旧费 101.38 202.76 202.76 202.76 202.76 202.76 202.76
会议费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资料讯息费 3.94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专业机构费 83.03 119.48 123.06 126.76 130.56 134.48 1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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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代理费 17.29 21.00 21.00 21.00 21.00 21.00 21.00
劳务费 4.29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委托管理 费 - - - - - - -
无形资产摊销 16.88 33.76 33.76 33.76 33.76 33.76 33.76
差旅费 25.65 98.81 103.28 107.94 112.79 117.90 117.90
租赁费 170.41 324.00 324.00 324.00 324.00 324.00 324.00
研究开发费 - - - - - - -
信息系统运行
费
物业费 0.57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招聘费 1.00 3.84 4.01 4.19 4.38 4.58 4.58
车辆使用费 2.80 10.80 11.28 11.79 12.32 12.88 12.88
党组织工作经
费
其他 0.35 4.26 4.45 4.48 4.52 4.56 4.56
合计 3,226.19 5,990.68 6,154.70 6,323.64 6,497.72 6,677.28 6,677.28
希达工程的研发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差旅费用等。预测期内,希达
工程的研发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研发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人工费用 1,136.38 2,177.92 2,243.26 2,310.56 2,379.87 2,451.27 2,451.27
材料费 196.66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租赁费 60.00 60.00 60.00 60.00 60.00 60.00 60.00
交通费 0.96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邮电通讯费 0.57 0.60 0.60 0.60 0.60 0.60 0.60
办公杂费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合计 1,404.57 2,449.52 2,514.86 2,582.16 2,651.47 2,722.87 2,722.87
投资收益、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均为非经常性损益,其存在很强的不确
定性,故本次预测时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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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年度希达工程实际所得税率为 25%,预测期希达工程所得税率依旧适用
评估师根据希达工程执行的会计政策预测其折旧摊销,车辆折旧年限为 5 年;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为 5 年;其他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为 10 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2027 2028 2029 2030 2031
折旧 101.38 202.76 202.76 202.76 202.76 202.76 202.76
摊销 16.88 33.76 33.76 33.76 33.76 33.76 33.76
合计 118.26 236.52 236.52 236.52 236.52 236.52 236.52
营运资金变动是指企业在维持现有业务模式下,保持企业持续经营所需投入
或减少的营运资金。
本次预测参照希达工程历史期财务数据测算各项目各年的周转次数,以历史
期平均周转次数测算预测各年的营运资金,从而计算营运资金追加额。
营运资金追加额=本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纳入营运资金预测的项目如下: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存货、其
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科目。
其中,货币资金是最低现金保有量。最低现金保有量是企业维持持续经营所
需要的货币资金,按照月付现成本进行测算。付现成本=营业成本+期间费用-
折旧摊销。
经实施以上分析,希达工程的营运资金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货币资金 36,106.95 37,850.00 39,532.66 41,273.14 43,109.57 45,029.11 45,029.11
应收账款 52,930.93 55,322.71 57,827.75 60,438.64 63,155.38 66,013.25 66,0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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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应收款项融
资
预付款项 4,457.11 4,658.46 4,869.60 5,087.44 5,318.69 5,559.99 5,559.99
其他应收款 1,764.40 1,844.13 1,927.63 2,014.66 2,105.22 2,200.49 2,200.49
存货 11,346.45 11,859.03 12,396.52 12,951.08 13,539.77 14,154.05 14,154.05
合同资产 108,598.84 113,506.06 118,645.68 124,002.47 129,576.43 135,439.95 135,439.95
其他流动资
产
经营性流动
资产合计
应付账款 162,277.52 169,608.38 177,295.67 185,227.00 193,646.41 202,431.88 202,431.88
合同负债 31,772.47 33,208.16 34,711.85 36,279.07 37,909.83 39,625.30 39,625.30
应付职工薪
酬
应交税费 3,108.73 3,379.72 3,575.75 3,796.43 3,992.74 4,216.51 4,216.51
其他应付款 257.00 268.61 280.79 293.35 306.68 320.60 320.60
经营性流动
负债合计
营运资金 19,315.94 20,171.46 21,004.04 21,914.97 22,771.39 23,707.05 23,707.05
资本性支出主要考虑了希达工程未来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保持原有设备的正
常运转及使用所要求的更新支出、无形资产更新支出等,本次评估假设设备类资
产成新率低于 15%时即需要更新,从而测算预测期及永续期的资本性支出。
经实施以上分析,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直接新增
固定资产
合计 69.18 202.76 202.76 202.76 236.52 236.52
经实施以上分析预测,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汇总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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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企业自由现 2025 年
金流量 7-12 月
营业收入 40,700.00 156,800.00 163,900.00 171,300.00 179,000.00 187,100.00 187,100.00
营业成本 34,900.00 139,000.00 145,300.00 151,800.00 158,700.00 165,900.00 165,900.00
税金及附加 84.86 325.96 340.81 356.29 372.16 389.11 389.11
销售费用 950.17 2,257.29 2,328.29 2,401.66 2,477.44 2,555.96 2,555.96
管理费用 3,226.17 5,990.68 6,154.72 6,323.64 6,497.74 6,677.27 6,677.27
研发费用 1,404.57 2,449.52 2,514.86 2,582.16 2,651.47 2,722.87 2,722.87
财务费用 0 0 0 0 0 0 0
营业利润 134.23 6,776.55 7,261.32 7,836.25 8,301.19 8,854.80 8,854.80
营业外收入 0 0 0 0 0 0 0
营业外支出 0 0 0 0 0 0 0
利润总额 134.23 6,776.55 7,261.32 7,836.25 8,301.19 8,854.80 8,854.80
所得税 31.95 1,613.07 1,728.47 1,865.32 1,975.99 2,107.77 2,107.77
净利润 102.28 5,163.48 5,532.85 5,970.93 6,325.19 6,747.02 6,747.02
税后利息费
用
息前税后利
润 EBIAT
营运资金的
-3,542.01 855.52 832.58 910.93 856.43 935.65 0
追加
长期经营性
-49.16 -33.76 -33.76 -33.76 0 0 0
资产的追加
其中:折旧 101.38 202.76 202.76 202.76 202.76 202.76 202.76
摊销 16.96 33.76 33.76 33.76 33.76 33.76 33.76
资本性支出 69.18 202.76 202.76 202.76 236.52 236.52 236.52
折旧+摊销-
资本性支出
无杠杆自由
现金流小计
希达工程的折现率的确定方法和步骤和电子院相同,详见本节之“二、电子
院具体评估情况”之“(三)收益法评估情况”之“17、折现率的确定”。由于希
达工程在评估基准日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 25%,评估师据此预测希达工程在预测
期的所得税率亦为 25%。除此之外,希达工程综合折现率计算中的其他参数均和
电子院保持一致。综合计算可知,希达工程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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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预测的现金流量以计算出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得出希达工程的
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67,563.79 万元。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企业自由
现金流
折现期 0.25 1 2 3 4 5 /
折现率 9.56% 9.56% 9.56% 9.56% 9.56% 9.56% 9.56%
折现系数 0.98 0.91 0.83 0.76 0.69 0.63 6.63
折现值 3,609.44 3,961.45 3,942.56 3,872.04 3,794.42 3,680.35 44,703.53
现值和 67,563.79
从资产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角度,评估师将资产、负债分为经营性资产、负
债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企业因营利目的而持有、且实
际也具有盈利能力的资产及对应的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电子院的经
营没有直接关系的、不是用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资产及对应的负债。在经营性资产、
负债中,有一部分是与本次预测的公司未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多余资产及多余负
债,评估师将其分别定义为溢余资产和溢余负债。
经核实汇总,希达工程的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 2,725.62 2,725.62
其他应收款 106.79 106.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18.83 2,618.83
非经营性负债小计 480.42 480.42
其他应付款 4.74 4.7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86.00 286.00
预计负债 189.69 189.69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V= P + C 1
+ C 2
+ E ’=69,808.98 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希达工程无付息债务。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希达工程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E = V - D=69,808.98 万元。
相关符号指代详见本节之“二、电子院具体评估情况”之“(三)收益法评
估情况”之“20、收益法评估结论”。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 第三十八条“对专门从长期股权
投资获取收益的控股型企业进行评估时,应当考虑控股型企业总部的成本和效益
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对专门从长期股权投资获取收益的控股型企业的子公司单独
进行评估时,应当考虑控股型企业管理机构分摊管理费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根据电子院的管理架构和实际成本费用结算情况,将母公司本级发
生的付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根据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业务毛利
贡献比例计算子公司需分摊的母公司的费用总额。对于需要分摊的母公司费用总
额,考虑到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差异及盈利能力差异,各子公司按照考虑电子院对
其持股比例之后的净利润占比计算应分摊的母公司分摊费用,从而调整独立估值。
下表测算了电子院的相关费用分摊到希达工程后,对希达工程独立估值的影
响合计为 37,348.85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总部费用
分配
折现率 9.56% 9.56% 9.56% 9.56% 9.56% 9.56% 9.56%
折现系数 0.9773 0.9124 0.8328 0.7602 0.6938 0.6333 6.6257
折现值 88.44 2,791.26 2,636.26 2,529.86 2,416.33 2,345.70 24,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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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母公司费用分摊影响后电子院对希达工程 100%股权价值=希达工程收
益法评估结果×100%-母公司费用分摊影响= 32,460.13 万元
五、重要子公司国投航科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国投航科股东
全部权益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一) 资产基础法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国投航科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40,197.27 万元,评估价值
为 157,239.84 万元,增值额为 17,042.57 万元,增值率为 12.16%;负债账面价值
为 108,823.83 万元,评估价值为 108,823.83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
值为 31,373.44 万元,评估价值为 48,416.01 万元,增值额为 17,042.57 万元,增
值率为 54.32%。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36,038.82 138,600.45 2,561.63 1.88
非流动资产 4,158.45 18,639.39 14,480.94 348.2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0 0 0 0
投资性房地产 851.67 3,323.93 2,472.26 290.28
固定资产 315.31 577.88 262.57 83.27
在建工程 0 0 0 0
无形资产 0 11,746.11 11,746.11 0
其中:土地使用权 0 0 0 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91.47 2,991.47 0 0
资产总计 140,197.27 157,239.84 17,042.57 12.16
流动负债 108,668.99 108,668.99 0 0
非流动负债 154.84 154.84 0 0
负债总计 108,823.83 108,823.83 0 0
净资产 31,373.44 48,416.01 17,042.57 54.32
国投航科的流动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货币资金 352,133,462.57 352,133,462.57 0 0
交易性金融资产 476,993.76 476,993.76 0 0
应收账款 162,788,967.44 162,788,967.44 0 0
应收账款融资 57,061.49 57,061.49 0 0
预付账款 91,275,115.47 91,275,115.47 0 0
其他应收款 7,053,057.79 7,053,057.79 0 0
存货 111,469,686.08 137,085,977.05 25,616,290.97 22.98
合同资产 516,845,475.41 516,845,475.41 0 0
其他流动资产 118,288,405.57 118,288,405.57 0 0
流动资产合计 1,360,388,225.58 1,360,388,225.58 25,616,290.97 1.88
流动资产评估增值系由存货-库存商品评估增值所致。存货-库存商品评估增
值 25,616,290.97 元,主要原因为本次库存商品评估考虑了一定的利润进行测算
导致。
经评估,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8,516,742.95 元,评估价值 33,239,330.00 元,
评估增值率 290.28%。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汇总表见下表:
单位: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投资性房
地产
合计 12,301,228.43 8,516,742.95 33,239,330.00 33,239,330.00 170.21 290.28
经评估,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为 5,967,100.00 元,评估净值为 5,778,821.00
元。评估原值减值率 50.28%,评估净值增值率 83.28%。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见
下表: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车辆 11,422,093.95 2,840,029.70 5,439,200.00 5,403,280.00 -53.38 90.25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电子
设备
合计 12,001,039.75 3,153,078.42 5,967,100.00 5,778,821.00 -50.28 83.28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使用权资产为经营性租赁房屋,账面价值为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全部为账外无形资产。国投航科申报的账外无形
资产为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域名。经评估,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0.00
元,评估值为 117,461,100.00 元,评估增值 117,461,100.00 元。评估增值原因主
要如下:评估范围内的其他无形资产均为账外资产,无账面价值,本次采用收益
法进行评估,故造成评估增值。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 2,267,976.03 元,核算内容主要为装修费用。经评估,
本 次 评 估 范 围 内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账 面 价 值 为 2,267,976.03 元 , 评 估 价 值 为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10,199,635.45 元,核算内容为国投航科确认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主要为按坏账准备计提。经评估,递延所得
税资产评估价值为 10,199,635.45 元,无增减值变化。
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14,459,797.02 元。核算内容为一年以上合
同资产重分类。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4,459,797.02 元,无增减值变化。
评估范围为企业评估申报的各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各项负债在评估基
准日账面值和评估值如下表所示,从下表结果可知,在评估基准日,负债评估无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增减值的变动。
单位:元
增 值 率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
应付账款 842,406,851.21 842,406,851.21 - -
合同负债 70,311,975.60 70,311,975.60 - -
应付职工薪酬 12,299,409.04 12,299,409.04 - -
应交税费 9,178,780.87 9,178,780.87 - -
应付股利(应付利润) 128,874,740.90 128,874,740.90 - -
其他应付款 1,314,403.80 1,314,403.8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162,902.22 3,162,902.22 - -
其他流动负债 19,140,866.22 19,140,866.22 - -
流动负债合计 1,086,689,929.86 1,086,689,929.86 - -
预计负债 1,100,308.24 1,100,308.2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448,087.18 448,087.1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48,395.42 1,548,395.42 - -
负债合计 1,088,238,325.28 1,088,238,325.28 - -
(二) 收益法
和电子院母公司的评估方法和模型相同,具体见“本节之二、电子院具体评
估情况”之“(二)收益法评估情况”之“1、评估方法和模型”。
和电子院母公司的评估方法和模型相同,具体见“本节之二、电子院具体评
估情况”之“(二)收益法评估情况”之“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从 2023 年到 2024 年,国投航科营业收入从 8.3 亿元增至 9.95 亿元,业务规
模稳步提升。预计未来年度能延续历史趋势,保持稳定增长。评估师根据报告期
内年度新增订单对预测期的年度新签订单进行预测,进而对预测期间每年营业收
入进行预测,具体如下表所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营业 2025 年
收入 7-12 月
工程
承包
产品
销售
技术
服务
合计 69,210.47 106,081.25 106,156.79 106,219.12 107,422.02 109,266.06 109,266.06
国投航科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设备材料采购费、分包费用、技
术服务费等;其他业务成本则主要为房屋租赁成本。
预测期内,国投航科的营业成本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营业成本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职工薪酬 2,620.43 3,780.34 3,855.95 3,933.07 4,011.73 4,091.96 4,091.96
设备材料采
购
分包协作费 5,108.92 11,881.10 11,889.56 11,896.54 12,031.27 12,237.80 12,237.80
技术服务费 - 1,145.68 1,146.49 1,147.17 1,160.16 1,180.07 1,180.07
办公杂费 112.59 148.51 148.62 148.71 150.39 152.97 152.97
水电费 113.17 180.34 180.47 180.57 182.62 185.75 185.75
差旅费 68.65 318.24 318.47 318.66 322.27 327.8 327.8
交通费 9.08 53.04 53.08 53.11 53.71 54.63 54.63
保险费 105.3 116.69 116.77 116.84 118.16 120.19 120.19
邮电通讯费 12.73 21.22 21.23 21.24 21.48 21.85 21.85
车辆使用费 76.75 137.91 138 138.08 139.65 142.05 142.05
劳务费 75.11 286.42 286.62 286.79 290.04 295.02 295.02
招待费 77.24 137.91 138 138.08 139.65 142.05 142.05
租赁费 3.71 180.34 180.47 180.57 182.62 185.75 185.75
修理维护费 206.24 212.16 212.31 212.44 214.84 218.53 218.53
制作费 - 10.61 10.62 10.62 10.74 10.93 10.93
其他直接费
用
合计 56,158.26 84,179.33 84,312.17 84,436.52 85,426.88 86,904.70 86,904.70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国投航科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附加、车船使用费和印花税等。
预测期内,国投航科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税项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城市维护建设税 67.52 106.29 106.37 106.43 107.64 109.48 109.48
教育费附加 31.22 49.65 49.68 49.71 50.27 51.14 51.14
地方教育费附加 18.94 31.19 31.21 31.23 31.58 32.12 32.12
印花税 36.16 65.88 65.92 65.96 66.71 67.85 67.85
水利建设基金 - 1.27 1.27 1.27 1.29 1.31 1.31
车船使用税 1.24 3.04 3.04 3.04 3.04 3.04 3.04
文化事业建设费 0.14 0.42 0.42 0.42 0.43 0.44 0.44
环境保护税 - 0.06 0.06 0.06 0.06 0.06 0.06
合计 155.22 257.80 257.97 258.12 261.02 265.44 265.44
国投航科的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和招投标费等。
预测期内,国投航科的销售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职工薪酬 588.16 878.89 896.47 914.4 932.69 951.34 951.34
交通费 21.04 32.89 32.91 32.93 33.3 33.87 33.87
办公费 30.55 37.13 37.15 37.18 37.6 38.24 38.24
差旅费 71.74 81.68 81.74 81.79 82.71 84.13 84.13
租赁费 5.29 5.3 5.31 5.31 5.37 5.46 5.46
物业费 - - - - - - -
广告费 14.81 14.85 14.86 14.87 15.04 15.3 15.3
车辆使用
费
招投标费 113.17 180.34 180.47 180.57 182.62 185.75 185.75
其他 116.16 159.13 159.23 159.33 161.13 163.9 163.9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合计 1,028.74 1,468.71 1,486.70 1,504.98 1,529.95 1,558.85 1,558.85
国投航科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差旅费、中介机构费、折旧费、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和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等。
预测期内,国投航科的管理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管理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职工薪酬 3,298.01 4,484.45 4,574.14 4,665.62 4,758.93 4,854.11 4,854.11
办公费 237.72 256.93 257.11 257.26 260.18 264.64 264.64
会议费 7.13 7.64 7.64 7.65 7.73 7.87 7.87
差旅费 382.21 421.35 421.65 421.90 426.68 434.00 434.00
维修费 4.40 4.46 4.46 4.46 4.51 4.59 4.59
保险费 17.09 18.14 18.15 18.16 18.37 18.68 18.68
信息化费用 18.74 29.38 29.41 29.42 29.76 30.27 30.27
企业宣传费 12.76 51.98 52.02 52.05 52.64 53.54 53.54
物业管理费 - 48.16 48.16 48.16 48.16 48.16 48.16
环保费 19.52 27.26 27.28 27.30 27.61 28.08 28.08
团体会费 10.96 12.09 12.10 12.11 12.25 12.46 12.46
中介机构费
用
长期待摊费
用摊销
残疾人就业
保障金
使用权资产
折旧费
租赁费 24.81 33.20 33.23 33.25 33.62 34.20 34.20
固定资产折
旧费
委托管理费 - - - - - - -
水电燃料费 17.18 27.79 27.81 27.83 28.14 28.63 28.63
其他 44.74 46.14 46.18 46.20 46.73 47.53 47.53
合计 4,617.08 6,391.65 6,352.52 6,444.63 6,550.21 6,664.17 6,692.67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国投航科的研发费用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外委研发费、差旅费和其他。
预测期内,国投航科的研发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研发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职工薪酬 1,464.82 2,745.87 2,800.79 2,856.81 2,913.95 2,972.23 2,972.23
直接投入费
用
外委研发费
用
办公杂费 0.4 1.06 1.06 1.06 1.07 1.09 1.09
专利费用 39.07 39.25 39.28 39.3 39.75 40.43 40.43
折旧 2.14 4.28 4.28 4.28 4.28 4.28 4.28
境内差旅费 11.82 63.65 63.69 63.73 64.45 65.56 65.56
合计 2,377.14 3,829.00 3,884.68 3,941.33 4,010.70 4,087.74 4,087.74
对于投资收益、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均为非经常性损益,其存在很强的
不确定性,故本次预测时不予考虑。
国投航科报告期内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接受捐赠、政府补助和其他收入,营
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对外捐赠和其他支出等,由于其存在很
强的不确定性,故本次评估中,评估师不予预测。
国投航科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未来按照 15%优惠税率
进行预测。详见企业自由现金流预测表。
本次折旧摊销根据国投航科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预测,如下表所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0 年及以后年度
折旧 116.41 232.82 232.82 232.82 232.82 232.82 232.82
摊销 97.2 129.6 - - - - 28.50
合计 213.61 362.42 232.82 232.82 232.82 232.82 261.32
营运资金变动是指企业在维持现有业务模式下,保持企业持续经营所需投入
或减少的营运资金。
本次预测参照国投航科历史期财务数据测算各项目各年的周转次数,鉴于国
投航科于 2024 年 5 月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由产出法调整为投入法),为适配该会
计政策调整对财务数据的影响,本次预测选取 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期间
的周转次数作为基准,据此测算各预测年度的营运资金规模,并进一步计算营运
资金追加额。
营运资金追加额=本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纳入营运资金预测的项目如下: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存货、合
同资产,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科目。
其中,货币资金是最低现金保有量。最低现金保有量是企业维持持续经营所
需要的货币资金,按照月付现成本进行测算。付现成本=营业成本+期间费用-
折旧摊销。
付现成本=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折旧摊销
最低现金保有量按照月付现成本进行测算。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运资金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货币资金 23,751.33 23,751.33 23,941.02 24,015.31 24,088.19 24,386.49 24,812.02
应收账款 22,551.90 22,618.60 22,634.71 22,648.00 22,904.48 23,297.67 23,297.67
预付款项 9,776.15 9,811.11 9,826.59 9,841.09 9,956.51 10,128.75 10,128.75
其他应收款 901.92 904.59 905.23 905.77 916.02 931.75 931.75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存货 8,913.86 8,945.73 8,959.85 8,973.06 9,078.31 9,235.36 9,235.36
合同资产 57,796.95 57,967.90 58,009.17 58,043.23 58,700.56 59,708.23 59,708.23
受限货币资
金
其他流动资
产
经营性流动
资产合计
应付账款 92,175.15 92,504.76 92,650.74 92,787.38 93,875.69 95,499.67 95,499.67
合同负债 17,836.16 17,888.91 17,901.65 17,912.16 18,115.01 18,425.98 18,425.98
应付职工薪
酬
应交税费 943.63 947.01 948.5 949.9 961.04 977.67 977.67
其他应付款 207.22 207.96 208.29 208.6 211.05 214.7 214.7
经营性流动
负债合计
合计 36,214.16 29,157.20 29,306.47 29,325.08 29,340.83 29,607.59 30,015.50
预测期内,国投航科的资本性支出的预测数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直接新增固定
- 219.7 227.05 232.82 232.82 232.82 232.82
资产
新增长期待摊
- - - - - - 35.08
费用
合计 - 219.7 227.05 232.82 232.82 232.82 267.9
经实施以上分析预测,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汇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企业自由现 2025 年
金流量 7-12 月
营业收入 69,210.47 106,081.25 106,156.79 106,219.12 107,422.02 109,266.06 109,266.06
营业成本 56,158.26 84,179.33 84,312.17 84,436.52 85,426.88 86,904.70 86,904.70
税金及附加 155.22 257.8 257.97 258.12 261.02 265.44 265.44
销售费用 1,028.74 1,468.71 1,486.70 1,504.98 1,529.95 1,558.85 1,558.85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企业自由现 2025 年
金流量 7-12 月
管理费用 4,617.08 6,391.65 6,352.52 6,444.63 6,550.21 6,664.17 6,692.67
研发费用 2,377.14 3,829.00 3,884.68 3,941.33 4,010.70 4,087.74 4,087.74
财务费用 - - - - - - -
营业利润 4,874.03 9,954.76 9,862.75 9,633.54 9,643.26 9,785.16 9,756.66
营业外收入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利润总额 4,874.03 9,954.76 9,862.75 9,633.54 9,643.26 9,785.16 9,756.66
所得税 396.69 950.17 928.04 885.18 876.59 886.86 882.59
净利润 4,477.34 9,004.59 8,934.71 8,748.36 8,766.67 8,898.30 8,874.07
税后利息费
- - - - - - -
用
息前税后利
润
营运资金的
-7,056.96 149.27 18.61 15.75 266.76 407.91 0
追加
长期经营性
-213.61 -142.72 -5.77 0 0 0 6.59
资产的追加
其中:折旧 116.41 232.82 232.82 232.82 232.82 232.82 232.82
摊销 97.2 129.6 0 0 0 0 28.5
资本性支出 0 219.7 227.05 232.82 232.82 232.82 267.91
折旧+摊销-
资本性支出
合计 11,747.91 8,998.04 8,921.87 8,732.61 8,499.91 8,490.39 8,867.48
国投航科的无风险收益率和电子院相同,详见本节之“二、电子院具体评估
情况”之“(三)收益法评估情况”之“17、折现率的确定”。
① 计算公式
国投航科的贝塔系数βL 和电子院相同,详见本节之“二、电子院具体评估
情况”之“(三)收益法评估情况”之“17、折现率的确定”。
② 国投航科无财务杠杆βU 的确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国投航科的业务特点,评估师通过 WIND 资讯系统查询了中信行业分
类建筑业中可比上市公司的βL 值(起始交易日期:截止日 1 年前;截止到交易
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
成βU 值,将计算出来的βU 取算术平均数 1.1579 作为国投航科的βU 值。
带息债务/股权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βL βU
值%
算术平均值 1.10 / 1.1579
③ 评估师取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算术平均数 1.10%作为国投航科的目
标资本结构 D/E。
④ 国投航科的所得税率的确定
国投航科评估基准日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 15%,预测期内,评估师亦预测其
能保持在 15%的水平。
⑤ βL 计算结果
评估师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国投航
科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b L = [1 + (1 - t )? D E]? bU
=1.1687
国投航科的市场风险溢价和电子院相同,详见本节之“二、电子院具体评估
情况”之“(三)收益法评估情况”之“17、折现率的确定”。
国投航科的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和电子院相同,详见本节之“二、电子院具体
评估情况”之“(三)收益法评估情况”之“17、折现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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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评估师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出国投航科的权
益资本成本:
K e = R f + b ? MRP + Rc
=11.27%
②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因国投航科无有息债务,故债务资本成本按照 2025 年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2025 年 6 月 20 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 年
期 3.00%进行确认,评估师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
计算出国投航科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 D
WACC = K e ? + K d ? (1 - t ) ?
D+E D+E
=11.17%
根据上述预测的现金流量以计算出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得出国投航科的
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90,437.25 万元。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企业自由
现金流
折现期 0.25 1 2 3 4 5 /
折现率 11.17% 11.17% 11.17% 11.17% 11.17% 11.17% 11.17%
折现系数 0.9739 0.8996 0.8092 0.7279 0.6548 0.589 5.2731
折现值 11,441.29 8,094.64 7,219.58 6,356.47 5,565.74 5,000.84 46,758.69
现值和 90,437.25
国投航科溢余资产与非经营性净资产评估值合计为-2,910.57 万元,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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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备注
溢余资产 5,716.69 5,716.69 货币资金
非经营性资产小计 2,259.08 4,731.34 /
金融资产 47.70 47.70 股票
投资性房地产 851.67 3,323.93 市场法估值
使用权资产 298.72 298.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9.96 1,019.96 /
其他应收款 41.03 41.03 鲁班奖和竞赛奖
非经营性负债小计 13,358.60 13,358.60 /
其他应付款 12,887.47 12,887.47 应付股利及员工垫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16.29 316.29 租赁负债
预计负债 110.03 110.03 赔偿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 44.81 44.81 /
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净资
-5,382.83 -2,910.57 /
产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V= P + C 1
+ C 2
+ E ’=87,526.68 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国投航科无付息债务。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希达工程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E = V - D=87,526.68 万元。
相关符号指代详见本节之“二、电子院具体评估情况”之“(三)收益法评
估情况”之“20、收益法评估结论”。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 第三十八条“对专门从长期股权
投资获取收益的控股型企业进行评估时,应当考虑控股型企业总部的成本和效益
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对专门从长期股权投资获取收益的控股型企业的子公司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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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评估时,应当考虑控股型企业管理机构分摊管理费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根据电子院的管理架构和实际成本费用结算情况,将母公司本级发
生的付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根据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业务毛利
贡献比例计算子公司需分摊的母公司的费用总额。对于需要分摊的母公司费用总
额,考虑到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差异及盈利能力差异,各子公司按照考虑电子院对
其持股比例之后的净利润占比计算应分摊的母公司分摊费用,从而调整独立估值。
下表测算了电子院的相关费用分摊到国投航科后,对国投航科独立估值的影
响合计为 24,551.38 万元。具体费用分摊如下表计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总部费用分
摊
折现率 11.17% 11.17% 11.17% 11.17% 11.17% 11.17% 11.17%
折现系数 0.9739 0.8996 0.8092 0.7279 0.6548 0.5890 5.2731
折现值 1,967.73 2,447.65 2,109.60 1,810.18 1,611.91 1,467.38 13,136.93
考虑母公司费用分摊影响后电子院对国投航科 51%股权价值=国投航科收益
法评估结果×51%-母公司费用分摊影响= 20,087.23 万元。
六、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评估报告引用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信会师报
字[2025]第 ZG224590 号电子院合并及母公司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不存在估值特殊处理,亦不存在对评估结
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
结果的影响
本次评估基准日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
发生其他重要变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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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董事会关于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有关评估事项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
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
性
公司聘请天健兴业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本
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除正常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
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
的现实的和可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
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
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
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
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
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实施了
必要的评估程序,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依据符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评
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
出具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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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重要评估参数具有
合理性,选取的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
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二)评估合理性的分析
标的资产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其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国家现
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宏观经济、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的现状与前景、发展
趋势,并分析了其面临的优势与风险,尤其是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
景及潜力,并参考其未来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相关标的公司的各项
资产及负债评估主要根据经济行为、国家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资产权属依据,
以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综合分析确定。标的公司所处
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报告期经营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分类及行业特点”、
“三、标的公司
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和“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三)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
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标的公司在经营中所涉及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管
理体系等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产业
政策及现有市场情况对标的资产、负债价值以及未来收益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
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此外,评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
宏观环境、行业趋势等方面的变化,未来相关因素正常发展变化,预计上述变化
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上市公司在完成本次交易后将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公司业务发
展和规范经营,适应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经营变化带来的不
利影响,提高抗风险能力。
(四)重要参数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标的资产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折现率变动幅度对其资产估值影响较大,因
此本次评估选择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折现率进行敏感性分析。由于评估师对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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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单体进行评估,再根据股权结构逐级向上汇总得到母公司全部股权价值的评估
值,因此各个法人主体存在不同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折现率,为统一进行敏感
性分析,评估师汇总收益法各主体的预测数据为合并口径的现金流量预测,并在
此基础上,进行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折现率的敏感性分析。
营业收入
-10.00% -5.00% 0% 5.00% 10.00%
变动率
估值
(万元)
估值变动率 -9.55% -4.77% 0.00% 4.77% 9.55%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设未来各年度各项收入均按同比例进行变化,与收入相
关的成本、费用、税金以及运营资金亦相应变化,其他因素、数据均不变动。
毛利率
-1.00% -0.50% 0% 0.50% 1.00%
变动额
估值
(万元)
估值变动率 -14.05% -7.02% 0.00% 7.02% 14.05%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设未来各年度,收益法评估主体合并口径的毛利率均按同
比例进行变化,其他因素、数据均不变动。
折现率
-1.00% -0.50% 0% 0.50% 1.00%
变动额
估值
(万元)
估值变动率 8.83% 4.18% 0.00% -3.77% -7.19%
上 述 敏 感 性 分 析 以 合 并 现 金 流 计 算 的 100% 股 权 价 值 所 对 应 的 折 现 率
据均不变动。
(五)协同效应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浓缩果蔬汁(浆)的生产和销售。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原主营业务基础上增加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他相关领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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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包括产业化咨询、工艺设计、设备选型与组线、工厂设计与建设、产线调试
与运行管理、数字化服务、检验检测及认证等专业服务。本次交易的评估和定价
中均未考虑电子院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根据经备案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电子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计为 602,581.04 万元。
选取 6 家与标的公司可比的上市公司,其估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平均值 32.36 2.25
电子院 53.11 1.96
电子院(剔除商誉减值损失) 25.61 1.89
注 1:市盈率=2025 年 6 月 30 日收盘市值/2024 年度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注 2:市净率=2025 年 6 月 30 日收盘市值/2025 年 6 月 30 日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
注 3: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5)第 1740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12,185.12 万元。
上述可比公司 2024 年市盈率均值为 32.36 倍,2025 年 6 月 30 日市净率均值
为 2.25 倍。剔除 2024 年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影响后标的公司 2024 年的市盈率和
的估值水平偏低,具备合理性。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根据电子院 2025 年最新财务数据计算的
市盈率及市净率与上述 6 家可比公司的市盈率及市净率情况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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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平均值 48.21 2.51
中位数 35.36 2.39
电子院 25.32 1.88
注 1:上表中电子院市盈率=电子院本次交易评估值/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股东
;上表中电子院市净率=电子院本次交易评估值/其 2025 年 12 月 31
净利润(未经审计)
日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未经审计)
;
注 2:上表中 6 家可比公司市盈率为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市盈率(TTM)
;
注 3:上表中 6 家可比公司的市净率=2026 年 3 月 31 日总市值/可比公司最近一次披露
定期报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综上,以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市值进行计算,可比公司市盈率(TTM)的平
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 48.21 和 35.36。根据电子院 2025 年最新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计算的市盈率为 25.32,较可比公司相应的平均值和中位值偏低,电子院估
值具备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可比交易选取原则是可比交易中的标的公司和电子院主营业务
类似,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承诺期市 重组实施完 标的资产客户
序号 上市公司 标的资产
盈率 成时间4 所处领域
十一科技
持嘉力达 房地产开发、能源管理及
以煤炭行业为主导,同时
中赟国际
和交通等领域
城市燃气供应、城市基础
杭设股份
规划、市政公共服务四大
以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告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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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市 重组实施完 标的资产客户
序号 上市公司 标的资产
盈率 成时间4 所处领域
核心领域
辽宁冶金设 集中于钢铁与市政供暖两
中国系统
大型基础设施的业主方,
包括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
公规院等六
家 100%股权
大型能源和工业企业和大
型建筑承包商
工程咨询公 各地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
司 100%股权 设主体或政府部门
均值 13.65 /
本次交易 17.47 /
注:承诺期市盈率=上表标的资产全部股权价值评估值/上表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前三年年均
承诺净利润。
如上表所示,可比交易承诺期市盈率平均值为 13.65 倍,本次交易承诺期市
盈率为 17.47 倍,主要系本次交易和各项可比交易的实施时点不同,市场及行业
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如无风险收益率下降),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时选用的折
现率和可比交易的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若剔除折现率差异的影响,本次交易
承诺期市盈率约为 15.53 倍,略高于可比交易承诺期市盈率平均值 13.65 倍,主
要原因如下:
一是电子院的客户主要包括半导体、新型显示等战略新兴产业客户,下游行
业未来增长前景可观,受益于下游行业的未来资本性开支持续增长,预计电子院
业务规模亦将保持快速增长。在营业收入增长率方面,电子院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增长率5约为 23.68%,高于可比交易标的公司对应指标的中位数(17.77%),反
映了电子院所处电子信息产业的增长潜力。
二是在资金营运效率方面,电子院表现良好,其报告期各期平均营运资本周
转率6约为 2.84 次,高于可比交易标的公司对应指标的中位数(约 1.61 次),体
现出电子院在资金运营效率方面的优异表现。
此处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率系报告期内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电子院和可比交易的标的公司的营运资本周转率计算公式:营运资本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末营运资本
+期初营运资本),如果报告期某一期为非整年,则将营业收入年化进行计算;如果某一年仅披露了资产负
债表期末数据,则营运资本周转率=当年营业收入/期末营运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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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电子院在业务成长性和资金营运效率方面具备一定优势,将其体现在
收益法评估结果后,导致了电子院承诺期市盈率略高于可比交易的承诺期市盈率
平均值,具备合理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
交易作价的影响分析
自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未发生对评
估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及其合理性分析
根据经备案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电子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 602,581.04 万元,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差异。
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分析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并充分了解相关材料之后,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天健兴业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本
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除正常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
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
的现实的和可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
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
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
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
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
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实施了
必要的评估程序,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依据符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评
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
出具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参考
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重要评估参数具有
合理性,选取的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
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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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签订《关于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
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二)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截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审计、评估工
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的评估机构的对标的资产截至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部门/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根据国有产权转让相关监管规定以及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则,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并另
行签署补充协议。
(三)交易方式及对价支付
国投中鲁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 100%股份。截至《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签署日,转让方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92,427.4508 100.00%
(四)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国投中鲁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国投中鲁向转让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
不低于该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国投中鲁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经国投中鲁与转让方协商并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为 10.98 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国投中鲁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
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配股:P1=(P0+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五)锁定期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经各方同意及确认,转让方在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国投集团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完成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补偿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
毕(如适用)之日(以较晚日为准)前不转让。
非经国投中鲁同意,国投集团处于锁定期内的对价股份不得质押、转让;如
果非经国投中鲁同意,国投集团质押或转让该等股份的,其应按照《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新世达壹号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完成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前不转让。
源
大基金二期、湾区智能、建广投资、国华基金、科改策源在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
前不得转让,如其取得对价股份时,对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全体转让方由于国投中鲁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
国投中鲁股份,亦应各自遵守其适用的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锁定期限届满后,其
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转让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
得国投中鲁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相关方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及要求另行协商处理,在此情形下的锁定期调整无需再次提交国投中鲁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
(六)盈利补偿安排
经各方确认,待标的公司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相关转
让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和具体补偿方案进行协
商,并另行签署盈利补偿协议。
(七)转让方之声明、保证与承诺
转让方均对标的股权拥有合法所有权,并有权将标的股权根据《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转让给国投中鲁;除新世达壹号持有的标的公司 5,298.0392
万股股份(约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73%)被质押外,标的资产及与标的公司
及其子公司相关的任何权利和利益不受任何抵押权、质押权或第三人对于其权利
主张的限制,并且该等资产并不会因法律或第三人的权利主张而被没收或扣押,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或者被施加以抵押、留置、质押和其他形式的负担,或导致上市公司取得标的资
产后使用、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标的公司和标的资产的能力受限及由此
给上市公司造成不良后果。
新世达壹号确认,对其持有的电子院 13,015.6863 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14.08%)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新世达壹
号承诺,将确保在国投中鲁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前解
除前述股份的质押。若由此导致本次交易延期或终止或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其他转让方不因本事项向上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八)交割及相关事项
的公司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变动登记,并到有权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标的股权过
户至国投中鲁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国投中鲁需提供必要帮助。
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需
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股
权的交割。
在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国投中鲁应负责将本次向转让方非公开发
行的对价股份在上交所及结算公司办理证券登记手续,转让方应当及时响应、全
力配合并提供必要帮助。
(九)期间损益归属
同认可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过
渡期内的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国投中鲁和转让方同意,如果交割日在日历日的
后一日;如果交割日在日历日的 15 日以后(不含 15 日)的,则该审计的专项审
计基准日为交割日所在当月的最后一日。国投中鲁和转让方确认,上述专项审计
基准日的审计结果,即视为交割日审计结果,并据此确定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的
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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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增加的,增值部分归上市公司享有;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及/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的,减值部分由乙方在净资产减少数额经审计确定后
金方式向上市公司一次性全额补足。
(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债权债务及人员安排
人地位并不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改变,因此标的公司仍将独立享有其自身
的债权并承担其自身的债务。
如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因标的公司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的约定,使其负有向
政府机构、债权人、债务人等第三方通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义务,转
让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后,向第三方履行通知义
务,但通知内容以国投中鲁公告信息为限。根据标的公司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
的约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如需获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同意的,转让方应
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了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不涉及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现有员工的劳动关系
的变更。但如果标的公司在职员工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给标的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造成损失的,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十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所述之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行为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或被有权机构豁免之日起生效:
(1)国投中鲁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2)标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3)转让方履行相关内部程序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4)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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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6)上交所核准本次交易;
(7)中国证监会同意对本次交易予以注册;
(8)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有权机构的审批、许可或同意(如适用)。
可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在内的进一步法律文件,该等法律文件为《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件第 1 款第(6)(7)(8)项所述之先决条件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
易的决议有效期内实现。
(7)
(8)项
所述之先决条件不能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所述之期限内
成就及满足,致使本次交易无法正常履行的,各方应当充分协商解决方式,尽最
大努力促使先决条件尽快实现。
(十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修改和终止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先决
条件全部满足或被有权机构豁免之日起生效。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
日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日期间,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进行修改。
尽管前述约定,经各方同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部分条款的约定在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即生效。
(1)协议一方严重违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致使签署《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即使实现已经在经济上严重不合理,守约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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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方式提出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时;
(2)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
(3)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可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终止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终止后将不再对各方产生法律效力,但《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部分条款除外。
(十三)违约责任条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订并生效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存
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其在《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
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买资产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
造成的损失。
违约方予以改正或作出补救措施,并给予违约方 30 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果宽
限期届满违约方仍未适当履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或未以守约方满意的方
式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则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
书面通知之日终止。
议》项下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任一转让方不就其他转让方的违约行为承担任何形
式的连带或共同责任;如全部或部分转让方之间因同一事实构成共同违约的,各
违约转让方按如下公式计算所得的违约责任比例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比例=该违约转让方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在电子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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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持股比例/全体违约转让方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在电子院的持
股比例之和。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方)签订《关于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
标的资产截至基准日(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并经有权
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定价参考依据。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编
号:0016GZWB2025016)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股权涉及
的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
报字(2025)第 1691 号),截至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电子院 100%股份的
评估价值为 602,581.04 万元。
经各方同意,参考上述评估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602,581.04 万元;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转让方各自取得的交易对价情况如下:
对应电子院股份数 对应各自所持标的公司
序号 转让方名称 持股比例
(万股) 股份的交易价格(元)
合计 100.00% 92,427.4508 6,025,81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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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付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国投中鲁向转让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购买标的股权发行股份数量=股份对价金额÷发行价格。如按前述公式计算后所
得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经各方同意,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确定的标的资产交
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上市公司向转让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合计为
对应各自所持标的公司股份的交易价格
序号 转让方名称 对价股份数量(股)
(元)
合计 6,025,810,400.00 548,798,75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安排
经各方同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关于新世达壹号在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锁定期安排调整如下:
新世达壹号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完成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补偿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完毕(如适用)之日(以较晚日为准)前不转让。
经各方确认,非经国投中鲁同意,新世达壹号处于锁定期内的对价股份不得
质押、转让;如果非经国投中鲁同意,新世达壹号质押或转让该等股份的,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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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经各方确认,除上述调整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其他转让方的
锁定期不变。
(五)交割
经各方确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交割及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的公司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变动登记,并到股份托管机构办理标的股权过户至
国投中鲁名下的变更登记手续及向国投中鲁出具将国投中鲁记载为标的公司单
一股东的股东名册,转让方及国投中鲁需提供必要帮助。
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规定的
原则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
完成标的股权的交割。
对价股份在上交所及结算公司办理证券登记手续,转让方应当及时响应、全力配
合并提供必要帮助。
(六)其他事项
其已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解除所持标的公司 5,298.0392 万股股
份的质押。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同时生效;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则《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解除或终止。
的组成部分,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共同构成《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完整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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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为准。
三、盈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签订《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宁波市新世达
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之盈
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
(二)业绩承诺期限
经各方同意,
《盈利补偿协议》项下的盈利预测年度(以下简称“承诺年度”)
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续 3 个会计年度,即 2026 年、2027
年和 2028 年。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能在 2026 年度实施完毕,则承诺年度
相应顺延;如监管部门在审核中要求对承诺年度进行调整的,各方将另行协商签
署补充协议。
(三)承诺净利润数
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5)第 1691 号),经各方协商,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
公司 2026 年、2027 年、2028 年的税后净利润数(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 31,158.77 万元、34,803.82 万元
和 37,513.09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利润”)。
司的税后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
据,以下简称“实际利润”)与《盈利补偿协议》乙方承诺利润的差异情况,并
由甲方委托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以下简
称《专项审核报告》)。
经各方确认,承诺年度内,标的公司各年度的实际利润以甲方委托的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该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出具的《专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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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经各方确认,承诺利润系根据《评估报告》中标的公司预测净利润数确定,
前述预测净利润数未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后募集资金投入对标的公司损
益产生的影响,计算实际利润时将剔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产生的损益及其节
省的财务费用的影响。
该年度累积承诺利润的,乙方将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约定条款及条件,按照《盈
利补偿协议》约定的公式,以其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甲方对价股份
(即乙方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甲方股份)对甲方进行补偿。
(四)盈利补偿及其方案
乙方需对甲方进行利润补偿的,由乙方中的每一方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
该方取得的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占标的股权交易价格的比例各自对甲方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方中每一方应补偿股份数按如下方式计算:
业绩承诺方中每一方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利润-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实际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和×该方取得的标的股权
交易价格-该方累积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方中每一方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该方当期补偿金额/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经各方确认,上述计算公式所含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利润为:标的公司在承诺年度内截至该补偿年
度期末承诺利润的累积值;
(2)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利润为:标的公司在承诺年度内截至该补偿年
度期末实际利润的累积值;
(3)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标的股权的交易价
格总额;
(4)该方取得的标的股权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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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取得的交易对价;
(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为: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发行价格;
(6)承诺年度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和为:标的公司承诺年度内承诺利润的
合计值;
(7)该方累积已补偿金额为:该业绩承诺方在承诺年度内已经按照《盈利
补偿协议》约定的相关公式计算并已实施了补偿的金额。
经各方确认,如按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应补偿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
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处理。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或者由于其持有的对价股份被冻结、
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乙方对其持有的对价股
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届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盈利补偿协议》项下补
偿义务的,其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应补偿未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对甲方进行足额补偿。
《盈利补偿协议》项下乙方中各方各自的补偿股份数及补偿
现金数以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乙方中各方分别支付的对价总额为限(含
转增及送股的股票及现金分红)。在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现金数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日内,依据《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公式计算并确定乙方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及
应补偿的现金数,并将该等应补偿股份划转至国投中鲁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
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
被锁定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国投中鲁所有。经国投中鲁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该等
乙方应补偿股份由国投中鲁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若国投中鲁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等原因
而无法实施的,则乙方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 2 个月内,将相关被锁定的股份
赠送给国投中鲁审议回购注销事宜的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全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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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国投中鲁总股本
(扣除全体转让方持有股份数)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金方式进行补偿的,乙方应在该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20 个交易日内,
将用于利润补偿的现金支付到甲方届时指定的银行账户。
议》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之前年度累积获得的分红收益,应
随之赠送给国投中鲁,计算公式为:应返还分红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
现金股利×应补偿股份数量;若国投中鲁在承诺年度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则回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盈利补偿协议》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
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五)减值测试及补偿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经
减值测试,如: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承诺年度内已补偿金额(承诺年度内已补
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数)
的,则乙方需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原则各自对国投中鲁另行补
偿股份,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补偿。另需补偿的股份数/现金数的计算方
法如下: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
行价格-承诺年度内已补偿股份数-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数÷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另需补偿的现金数=(另需补偿的股份数-另需补偿的股份数中已补偿股份
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如按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另需补偿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
余股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处理。
内标的股权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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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之前年度累积获得的分红收益,应
随之赠送给国投中鲁,计算公式为:应返还分红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
现金股利×另需补偿的股份数;若国投中鲁在承诺年度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则另需补偿的股份数应调整为:按《盈利补偿协议》相关公式计算的另
需补偿的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股份补偿的具体实施方式按《盈利补
偿协议》约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担责任。
《盈利补偿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则《盈利补偿协议》同时解除或终止。
《盈利补偿协议》应作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共同构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完整协议。《盈利补偿协议》未约定的,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为准。
《盈利补偿协议》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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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国投集团,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经营实
体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上市公司和国投
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电子院 100%股份。电子院主营业务聚焦电子信息产业,
为半导体、新型显示及其他相关领域客户提供产业化咨询、工艺设计、设备选型
与组线、工厂设计与建设、产线调试与运行管理、数字化服务、检验检测及认证
等专业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投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标的资产现有业务与国
投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重合情况如下:
除标的资产外,国投集团部分下属企业存在从事少量设计及咨询、建设监理、
项目管理业务的情况,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具体情况如下:
(1)中投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咨询”)
中投咨询是国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是一家综合咨询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政策
研究、行业及区域规划研究、投资机会研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
划及项目申请报告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工程监理、
融资咨询、招标代理、招标咨询、电子化采购、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咨询等全
流程咨询服务。中投咨询与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在工程咨询、工程监理领域存在一
定的业务重合。
中投咨询的工程咨询业务涉及的领域有煤炭、火电、水电、新能源(光伏、
风电、光热发电)、港口码头、建筑等,持有主要资质为《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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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证书》
(煤炭,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建筑)、
《工程咨询单位
乙级资信证书》
(石化、化工、医药),主要客户为政府机关和国投集团及国投集
团下属子公司,开展工程咨询评审和投资复核工作。
电子院的工程咨询业务主要为工程建设前期的技术性咨询服务,持有资质为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电
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工作成果为各类咨询报告,通常与设计、
承包业务相衔接,业务覆盖半导体、新型显示、数据中心、民用建筑领域。
因此,中投咨询与电子院在工程咨询业务战略定位及主要客户不同。
标的资产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32%、0.23%和 0.16%,占比较小。同时,鉴于
中投咨询与电子院在工程咨询业务战略定位及主要客户不同,中投咨询在工程咨
询领域与电子院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中投咨询工程监理业务主要涉及行业领域为房屋建筑工程,持有《工程监理
乙级资质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工程监理业务主要为国投集
团在京小型维修改造类监理业务,无进一步扩展监理业务的计划。
占标的资产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02%、0.01%和 0%,占比极小,中投咨询在工
程监理领域与电子院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四川二滩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滩咨询”)
二滩咨询是国投集团控股的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
从事工程咨询与监理业务,包括水电、抽蓄、新能源项目土建和机电安装工程监
理、设备制造监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括新能源项目场站运维服务、水电
及抽蓄项目水工维护、机电维修服务等)。二滩咨询与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在工程
监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领域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
二滩咨询主要从事水电抽蓄、新能源行业土建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业务可分为水电和新能源(主要为光伏)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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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电工程监理领域,电子院报告期内并未从事水电抽蓄相关工程监理业务,
主要从事电子信息、民用建筑等行业工程监理业务;电子院子公司希达咨询在
对水资源不丰富的北方地区小型水利工程。双方在水电工程监理业务领域不存在
同业竞争。
在新能源工程监理领域,电子院仅承接过零星光伏工程监理业务,报告期内
新能源工程监理业务收入共计 9.58 万元,占电子院营业收入比例极低,主要系
为业主提供配套服务,电子院未来无计划主动开展新能源工程监理业务。
鉴于电子院与二滩咨询聚焦的业务领域不同,电子院与二滩咨询在工程监理
领域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此外,2023 年二滩咨询曾从事新能源行业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咨询和水电站
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业务,2023 年二滩咨询工程咨询收入金额占标的资产营业收
入比例为 0.05%,项目管理收入金额占标的资产营业收入比例为 0.09%,占比极
小,且二滩咨询 2024 年和 2025 年 1-11 月无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收入。综上所
述,二滩咨询在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领域与电子院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
山东特检方圆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检测”)是国投集团控股的山
东特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综合检测鉴定、建
筑材料型式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无损检测、电力检测等。电子院检验检测
业务主要针对工程结构、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健康养老等业务方向。方圆检测
与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在建筑工程检测领域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
建筑工程检测业务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受当地住建委对行政区内检测机构业
务活动的监管需求、建筑材料送检的运输距离等因素影响,因此从交通、成本、
便利性考虑,建筑工程检测业务跨地区开展具有一定的难度。电子院检验检测业
务覆盖地域以京津冀、云南、江苏为主,方圆检测业务主要集中在山东地区,双
方检测业务覆盖地域不同。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收入比例分别为 0.31%、0.24%和 0.14%,占比较小,同时,鉴于双方检测业务
覆盖地域不同,方圆检测与电子院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国投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
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国投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发行完成后,交易对方新世达壹号、大基金二期预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且新世达壹号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对价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
国投集团,系国投集团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对
方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电子院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电子院的控股股东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电子院的股权
结构及控制关系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相关内
容。
(2)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持股 5%以上股东及控股股东的一致
宁波市新世达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行动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广州湾区智能传感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广州产投建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5%以上股东
(3)标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电子院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下属企业情况”相关内容。
(4)控股股东控制的下属企业
电子院控股股东国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为电子院的关联方。其
中,报告期内,与电子院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如下表所示: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北京海普智兴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中裕睿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元江县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西安鑫垚陶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山东特检方圆检测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山东鲁源节能认证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厦门安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三河中电电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云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云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源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国投颐康(北京)养老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新能源(红河)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十堰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生物能源(海伦)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山西河津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健康医养产业发展(南京)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健康养老服务(重庆)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盐城)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健康(贵州)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哈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大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楚雄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宝原(苏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电子十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北京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雅砻江(攀枝花)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健康产业发展(邵武)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健康医养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健康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健康产业发展(秦皇岛)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国投健康产业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健康医养产业发展(葫芦岛)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云县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健康产业发展(大连)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酒泉第二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酒泉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青海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石嘴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沽源县光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敦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张家口晶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昆明东川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健康产业发展(黑龙江)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靖边县智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沪康(上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天津国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创业(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 同受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5)标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电子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关联方 职务
娄宇 董事长
夏连鲲 董事、总经理
陈效民 董事
刘子钊 董事
王维 董事
张亮 董事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联方 职务
施设 独立董事
谢德仁 独立董事
高志鹏 独立董事
席京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周永刚 副总经理
杨光明 首席技术官
张松 总会计师
谭军 副总经理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电子院现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构成
标的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与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电子院的关联自
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电
子院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电子院的关联方。
(6)其他关联方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
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电子院的关联方;以及根据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电子院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电子院对其利
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电子院的关联方。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北京海普智兴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56.94 363.22 356.00
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113.24 0.32
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1.97 102.23 178.55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95.68 -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联方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国投云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1.42 36.96 -
厦门安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3.02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56 -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63.34 6.60 2.90
国投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1.42 1.42 63.27
国投源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0.02 -
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11.32 - 0.16
电子十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214.90
国投环境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 113.21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105.33
山东特检方圆检测有限公司 - - 0.24
中电创联(河北)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0.09 - -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8.28 - -
中京同合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5.87 - -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5.05 - -
国投哈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52 - -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0 - -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 0.24 - -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82.78 - 804.45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85.10 88.21 1,075.96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227.99 - -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 83.02 - -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674.50 7.68 28.11
国投健康产业发展(秦皇岛)有限公司 75.42 - -
国投健康产业发展(邵武)有限公司 72.17 -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48.08 42.45 513.07
国投健康医养产业发展(南京)有限公司 101.77 - -
国投健康养老服务(重庆)有限公司 38.10 - -
国投健康产业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1,106.72 - -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联方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北京海普智兴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30 49.37 -
雅砻江(攀枝花)能源有限公司 30.97 - -
国投健康医养产业发展(葫芦岛)有限公
司
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34.52 103.86 -
国投健康医养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44.24 - -
电子十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8.87 313.53 287.37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7.55 - -
国投颐康(北京)养老投资有限公司 41.30 16.48 -
三河中电电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7.68 29.55 16.98
国投健康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52.32 - -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98 2.67 183.96
广州增芯科技有限公司 264.72 731.27 1,259.10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291.82 52.83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
- 46.00 -
司
国投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21.85 22.64 21.06
国投楚雄风电有限公司 10.38 16.11 -
国投生物能源(海伦)有限公司 - 12.26 -
国投大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83 9.77 2.09
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1 -
山东鲁源节能认证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0.94 30.19
国投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40.91 - 6,712.60
国投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盐城)有限公司 - - 53.96
国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44.34
元江县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12.02 - 35.85
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 11.79 - 23.17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1.27
国投山西河津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 18.96
国投健康(贵州)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 18.49
国投十堰新能源有限公司 - - 16.98
国投新能源(红河)股份有限公司 11.48 - 2.41
中电创联(河北)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8.79 - -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联方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中微半导体设备(广州)有限公司 106.84 -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14 - -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09 - -
云县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24.52 - -
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5.09 - -
国投健康产业发展(大连)有限公司 13.80 - -
北京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44 - -
国投酒泉第二风电有限公司 6.10 - -
国投酒泉新能源有限公司 6.10 - -
国投青海风电有限公司 9.57 - -
国投石嘴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6.01 -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09 - -
沽源县光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3.46 - -
国投敦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3.46 - -
张家口晶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3.46 - -
国投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1.42 - -
(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确认的租赁收入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中电创联(河北)建
筑科技股份有限公 房屋租赁 8.49 55.24 53.33
司
单位:万元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费用
电子十院技术服务
房屋租赁 967.40 1,203.96 977.04
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支付的租金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
房屋租赁 7.10 6.51 -
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万元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
房屋租赁 0.39 0.22 -
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万元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
房屋租赁 - 18.63 -
盐有限责任公司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25/10/17 2026/10/17 利率 2.25%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25/9/26 2026/9/26 利率 2.25%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25/10/13 2026/10/13 利率 2.25%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25/10/29 2026/10/29 利率 2.25%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坏账 坏账 坏账
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货币 国投财务有限
资金 公司
国投生态环境
投资发展有限 1,056.02 168.35 2,182.15 195.08 5,637.48 304.75
公司
应收 国投智能信息
账款 科技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中电创联(河
- - 365.81 154.74 309.19 207.01
北)建筑科技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关联方 坏账 坏账 坏账
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增芯科技
有限公司
中投咨询有限
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产业
发展(邵武) 76.50 3.83 - - - -
有限公司
国投新疆罗布
泊钾盐有限责 191.34 9.57 - - 5.96 0.30
任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
保股份有限公 57.33 5.28 57.62 4.64 288.64 17.89
司
国投盘江发电
有限公司
中微半导体设
备(上海)股 59.92 3.00 74.04 3.70 - -
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特种设
备检验研究院 46.00 2.30 46.00 2.30 - -
集团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养老
服务(重庆) 35.59 1.78 - - - -
有限公司
雅砻江(攀枝
花)能源有限 3.28 0.16 - - - -
公司
国投健康医养
产业发展(南 70.68 3.53 - - - -
京)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产业
发展(成都) 86.95 4.35 - - - -
有限公司
国投国际贸易
青岛有限公司
国投创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十院技术
- - 0.00 0.00 - -
服务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医养
产业发展(葫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关联方 坏账 坏账 坏账
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芦岛)有限公
司
国投颐康(北
京)养老投资 18.87 0.94 2.02 0.10 0.00 -
有限公司
山东鲁源节能
认证技术工程 - - 1.00 0.05 - -
有限公司
国投云南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 0.91 0.09 0.91 0.05 2.25 0.11
司
国投生物能源
(海伦)有限 - - 13.00 0.65 - -
公司
国投哈密实业
- - 9.00 9.00 9.00 9.00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投高新
产业投资有限 2.76 0.14 2.83 0.14 161.88 9.56
公司
国投泰康信托
- - 0.14 0.01 - -
有限公司
北京亚华房地
产开发有限责 - - - - 70.81 3.57
任公司
国投健康养老
产业发展(盐 - - - - 26.78 1.34
城)有限公司
国投宝原(苏
州)健康产业 - - - - 1.20 0.06
有限公司
三河中电电子
工程建设管理 34.13 1.71 - - - -
有限公司
国投酒泉新能
源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产业
发展(北京) 27.40 1.37 - - - -
有限公司
云县乾润新能
源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产业
发展(秦皇岛) 23.72 1.19 - - - -
有限公司
元江县乾润新
能源有限公司
国投证券股份 19.11 0.96 - - - -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关联方 坏账 坏账 坏账
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有限公司
国投人力资源
服务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产业
发展(大连) 14.63 0.73 - - - -
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贵
州)养老服务
有限公司龙里
分公司
国投新能源
(红河)股份 9.17 0.46 - - - -
有限公司
国投电力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东川区乾
润新能源有限 4.32 0.22 - - - -
公司
沽源县光辉新
能源发电有限 3.67 0.18 - - - -
公司
张家口晶科新
能源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产业
发展(黑龙江) 1.06 0.05 - - - -
有限公司
国投检测认证
(山东)有限 1.00 0.10 - - - -
公司
国投(鄂尔多
斯市)新能源 0.82 0.04 - - - -
有限公司
国投云南大朝
山水电有限公 0.37 0.02 - - - -
司
靖边县智光新
能源开发有限 0.36 0.02 - - - -
公司
东方蓝天钛金
科技有限公司
国投沪康(上
海)养老服务 0.22 0.01 - - - -
有限公司
天津国投新能
源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关联方 坏账 坏账 坏账
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国投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中电创联(河
北)建筑科技 - - 146.79 - - -
股份有限公司
预付
海南中电工程
账款 101.89 - 101.89 - 99.53 -
设计有限公司
中投咨询有限
公司
三河中电电子
工程建设管理 - - 1,484.64 1,484.64 1,484.64 1,484.64
有限公司
中电创联(河
北)建筑科技 - - 585.92 330.39 569.43 197.60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
保股份有限公 - - 98.70 78.96 98.70 49.35
司
中投咨询有限
公司
国投盘江发电
- - 8.80 0.44 - -
有限公司
其他 国投健康产业
应收 发展(秦皇岛) 6.39 0.32 - - - -
款 有限公司
电子十院技术
- - 1.68 0.29 1.75 0.07
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
- - - - - -
集团有限公司
国投哈密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普智兴
技术服务有限 - - 0.40 0.16 0.40 0.08
责任公司
国投源通网络
- - 0.20 0.02 0.20 0.01
科技有限公司
国投物业有限
- - - - 4.16 0.21
责任公司
国投智能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 - - 615.40 6.15 94.79 0.95
合同 公司
资产 国投健康产业
发展(成都) 477.83 4.78 - - - -
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关联方 坏账 坏账 坏账
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中投咨询有限
- - - - - -
公司
国投健康医养
产业发展(葫
- - - - - -
芦岛)有限公
司
国投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一年
内到
期的 国投财务有限
- - 5,910.44 - 1,649.04 -
非流 公司
动资
产
其他
非流 国投财务有限
- - - - 5,773.12 -
动资 公司
产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11.30 2024.12.31 2023.12.31
短期借款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4,012.06 - -
中电创联(河北)建
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中电工程设计有
限公司
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
- 47.17 -
司
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
应付账款
深圳建广数字科技有
限公司
北京海普智兴技术服
- - 0.78
务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
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
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十院技术服务有
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
其他应付款 13.70 7.70 13.70
限公司
山东鲁源节能认证技
- 6.86 6.92
术工程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11.30 2024.12.31 2023.12.31
北京海普智兴技术服
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
- - -
份有限公司
国投检测认证(山东)
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
- 922.13 -
份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
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增芯科技有限公
司
国投健康产业发展
(北京)有限公司
国投颐康(北京)养
老投资有限公司
国投云南新能源有限
公司
中电创联(河北)建
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河中电电子工程建
设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合同负债 23.11 - -
司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
西安鑫垚陶瓷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医养产业发
- 26.80 -
展(深圳)有限公司
国投河北新能源有限
公司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
国投宝原(苏州)健
康产业有限公司
北京亚华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
- - -
有限公司
中裕睿信(北京)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医养产业发
展(南京)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11.30 2024.12.31 2023.12.31
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
- 13.70 17.94
限公司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
- 8.80 -
司
国投健康养老服务
- 3.45 -
(重庆)有限公司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 - 7.98
电子十院技术服务有
- - 2.78
限公司
国投健康医养产业发
展(葫芦岛)有限公 85.51 - -
司
国投生物制造创新研
究院有限公司
国投创业(北京)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健康(贵州)养
老服务有限公司龙里 14.64 - -
分公司
国投健康产业发展
(秦皇岛)有限公司
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
口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
长期应付款 1,567.52 - -
限公司
电子院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5.11.30 2024.12.31 2023.12.31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249,431.21 309,352.10 345,749.97
利息收入和支付财务公司手续费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性质 2025.11.30 2024.12.31 2023.12.31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手续费 37.94 39.72 114.50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9,004.45 4,103.91 3,608.25
电子院从集团母公司或成员单位拆借的资金: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11.30 2024.12.31 2023.12.31
短期借款 4,012.06
合计 4,012.06
(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金额及占比
根据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关联交易
情况如下: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备考)
关联销售金额 80.74 11,271.79 1.49 1,787.62
营业收入 172,575.92 878,575.98 198,701.84 879,279.38
关联销售占比 0.05% 1.28% 0.00% 0.20%
关联采购金额 - 921.43 3.35 779.28
营业成本 145,122.59 715,394.78 167,840.65 710,490.73
关联采购占比 0.00% 0.13% 0.00% 0.11%
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子院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和
关联采购占比有微量上升,新增关联交易主要系电子院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
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采购图文制作服务等。前述关联交易的发生将具有必要性
和商业合理性,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公司章程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
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关联交易。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国投集团已出具《关于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八、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如下的主要
假设:
应承担的责任;
性、及时性和合法性;
评估报告等文件真实可靠,该等文件所依据的假设前提成立;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电子院 100%股份。
标的公司为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他相关领域客户提供的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
包、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属于“M748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类;工程技术服
务与销售涉及“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M745 质检技术服务”类。根据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业务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
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和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是标的公司的主要核心业务。
报告期内,上述两大类业务收入占比合计分别为 90.07%、77.94%和 86.59%,毛
利占比合计为 85.37%、74.89%和 77.85%,是标的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工程技
术服务与销售当前规模较小,占标的公司收入比例较低。综上,标的公司行业分
类主要依据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及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进行划分,属于“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电子院 100%股份,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高污染
行业,本次购买标的公司股份的交易方案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
定的情形,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亦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被有权
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方案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而被有权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
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均为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为国投集团内
部的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根据与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的沟通,本次交易无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5)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事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本次交易的标的公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事
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亦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有关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股数增加,股本
总额仍超过 4 亿元,且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 10%。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比预计仍将符合《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
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要求。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
的规定。
形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
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天健兴业出具
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天兴评报字(2025)第 1691 号《资产评估报告》,天健
兴业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电子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
进行评估,电子院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602,581.04 万元。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参考
《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电子院 100%股份作价为
因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结果作为基准,经交易各方协
商确定,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
础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电子院 100%股份。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
的企业,资产产权权属清晰,在交易对方切实履行承诺的前提下,资产过户或转
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
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或变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交易对方切实履行承诺的
前提下,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子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在原主营
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等业务。本次
交易将提升国投中鲁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厚每股收益,有助于国投中鲁进
一步拓宽收入来源,分散整体经营风险。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五)项的规定。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独立运营
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保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本次交易不会对现有的管理体制产生不利影
响。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国投集团,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世达
壹号已就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出具相关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
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
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因
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
次交易后,预计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告
根 据 信 永 中 和 出 具 的 上 市 公 司 2024 年 度 《 审 计 报 告 》
(XYZH/2025BJAA6B0112),信永中和已对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已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次
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安排。
本次交易不存在特定对象以现金或者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后,上市
公司用同一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
条第(三)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4 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 第
五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1-1 的规定
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
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
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
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
金,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总资产 260,203.82 1,796,676.93 590.49% 281,409.70 1,736,490.36 517.07%
总负债 155,604.17 1,324,145.30 750.97% 184,007.05 1,293,502.26 602.96%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95,688.69 412,201.52 330.77% 89,736.35 383,200.93 327.03%
者权益
营业收入 172,575.92 878,575.98 409.10% 198,701.84 879,279.38 342.51%
净利润 6,222.14 28,204.77 353.30% 3,764.40 18,600.70 394.12%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4,389.64 25,790.89 487.54% 2,925.37 14,270.70 387.83%
者净利润
基本每股
收益(元/ 0.17 0.32 89.96% 0.11 0.18 57.71%
股)
资产负债
率
注:资产负债率变动率=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有所增加,2024 年及 2025 年 1-11 月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有所增厚,不存在因本次
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2)本次交易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在原主营
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等业务,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由于历史原因,标的公司现有业务与国投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存在部分业务重叠,具体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八节 同业
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之“(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
争情况”。
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消除与避免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
项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八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同业竞争”之“(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报告期内
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公允。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关
联交易的管理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确认标准及要求、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
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因标的资
产注入公司后导致合并范围扩大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将新增部分关联交易。前述关
联交易的发生将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
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电子院 100%股份。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
的企业,资产产权权属清晰,在交易对方切实履行承诺的前提下,资产过户或转
移不存在法律障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
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
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
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当充分说明并披露最近十二个月的规范运作情况、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
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的规范运作情况
上市公司已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定,制定了《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
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同时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核算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最近十二个月,上市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未规范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未规范履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等违规情形。
(2)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
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原主营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工程总承包及专
项承包、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等业务,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增加新的利润增
长点,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整体战略
框架内完善各项管理流程,对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各方面进行整合,
以尽快实现上市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
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重大风险提示”
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
(五)收购整合风险”,应对措施详见重组
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
控安排”。
综上,本次交易所购买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存在显著协同效应,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充分说明并披露了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的规范运作情况、本
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
应对措施,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本次交易未设置上市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条款。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本次交易具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浓缩果蔬汁(浆)的生产和销售。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原主营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
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等业务。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在新的发展阶段、向新质生产力转型升级的关键步骤,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主营业务拓展至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他相关领域,进
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公司业绩、市值作出超出相关规定的承诺和保
证,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3)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披露前后不存
在股份减持情形或者大比例减持计划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已就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出具承诺,详见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
诺”。
(4)本次交易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真实、合法地拥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定价符合市
场化原则,参考相关专业机构对标的公司审计、评估的结果,且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在原主营业务范围基础
上增加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等业务,加快向新质生产力
转型,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和投资者带来
更加稳定和可观的回报。
因此,本次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4 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 第五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1-1 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
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注册程序;
超过 100%的,一并适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融资的审核、注册程序。
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
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
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
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602,581.04 万元,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为 602,581.04 万元,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72,600.00 万元。募集配
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金额的 100%,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3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符合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国投中鲁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元/股
区间 市场参考价 市场参考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14.61 11.69
前 60 个交易日 13.85 11.09
前 120 个交易日 13.72 10.98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10.9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2024 年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本次交易中,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已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
定作出了股份锁定承诺,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
有关审批事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
册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
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资产
的完整性,不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他相关领域业务,包括产业化咨询、工艺设计、设备选型与组线、工厂设计与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设、产线调试与运行管理、数字化服务、检验检测及认证等专业服务,上市公司
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预计将得到
改善,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
抗风险能力;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九)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规定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
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规定。
(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情形,具体而言: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为。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十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本次交易的募投项目建设、支付中介机
构费用、交易税费等费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
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非用于财务性投资,亦未直接或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实施后,将不
会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会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十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
五十七条、五十八条和五十九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和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本次发行不
涉及确定发行对象的情形,并将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认购对象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注册管
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十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
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
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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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根据本次交易方
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符
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十四)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的情况。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公允、合理性分析
(一)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相关交易协议,本次交易由上市公司聘请
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进行审
计、评估,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与标的
公司、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没有利益关系或冲突,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
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具体资产评估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相关内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合理,定价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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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
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
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区间 市场参考价 市场参考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14.61 11.69
前 60 个交易日 13.85 11.09
前 120 个交易日 13.72 10.98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0.98 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自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
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配股:P1=(P0+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定价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方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本次发行股份定价方式符合相关规定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前
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10.9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2024 年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案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以保护上市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及发行股份定价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分析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
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
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主
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
行价格定价方式具备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本次交易评估合理性分析
(一)评估方法选择的适当性分析
标的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适当性分析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一、电子院总体评估情况”之“(二)评估方
法”相关内容。
经核查,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
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分析
标的资产评估假设合理性分析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六节 标的
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一、电子院总体评估情况”之“(三)评估假设”
相关内容。
经核查,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
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
过程中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
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评估参数取值合理。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由各方根据评估
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重要评估参数具有合理性,评估结果具备公允性和合
理性。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标的公司聚焦电子信息产业,为半导体、新型显示及其他相关领域客户提供
产业化咨询、工艺设计、设备选型与组线、工厂设计与建设、产线调试与运行管
理、数字化服务、检验检测及认证等专业服务,包括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
计咨询与项目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电子院是我国先进电子信息产业建设
领域的领先企业,结合数字化项目管理能力及全过程综合解决能力,可为客户交
付符合未来趋势的高科技智慧工厂。同时,部分整体解决方案融入了标的公司自
主研发的工厂仿真信息模型 PSIM,可以实现从实验室样品到大规模生产的无缝
衔接,从而满足不同产业化需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将扩大至电子信息产业,降低单一业务风险,
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显
著的提升作用。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安全性分析
假设本次交易已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完成,且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此假定的
公司架构为会计主体编制了备考财务报表;信永中和对之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备考
审阅报告。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资产构成对
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率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率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总
计
流动负
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率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率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的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交易前 备考数
资产负债率 59.80% 73.70% 65.39% 74.49%
流动比率(倍) 1.25 1.23 1.17 1.21
速动比率(倍) 0.37 1.07 0.46 1.05
(三)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有关
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对标的资产进行合并,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
无不利影响。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商誉的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系同一控制下收购,本次交易不新增商誉。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总资产 260,203.82 1,796,676.93 590.49% 281,409.70 1,736,490.36 517.07%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95,688.69 412,201.52 330.77% 89,736.35 383,200.93 327.03%
者权益
归属于母 4,389.64 25,790.89 487.54% 2,925.37 14,270.70 387.83%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
基本每股
收益(元/ 0.17 0.32 89.96% 0.11 0.18 57.71%
股)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随着业务的不断
发展,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将纳入上市公司统筹考虑。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不超过 172,600.00 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
金等。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上市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股权融资、债
务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所涉标的公司全部员工劳动关系不变。本次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以独立的法人主体形式存在。标的公司的资产、业务、
财务、人员及机构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
(四)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为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及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
问、审计机构、审阅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本次交易涉及的税
费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
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
次交易后,预计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其必要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国投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发行完成后,交易对方新世达壹号、大基金二期预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且新世达壹号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对价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
国投集团,系国投集团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对
方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原主营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工程总承包及专
项承包、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等业务,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
型,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未来
发展空间,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也有利于更好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经核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程序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补偿安排的可行性、合理性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交易各方就标的公司未
来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情况及相关资产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进行了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和协议的情况
下,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具备可行性、合理性。
十、资产交付安排分析
根据交易相关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各方就本次重组的
交割、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具体内容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七
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资产交付安排不存在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后不
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重大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分析
(一)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总资产 260,203.82 1,796,676.93 590.49% 281,409.70 1,736,490.36 517.07%
总负债 155,604.17 1,324,145.30 750.97% 184,007.05 1,293,502.26 602.96%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95,688.69 412,201.52 330.77% 89,736.35 383,200.93 327.03%
者权益
营业收入 172,575.92 878,575.98 409.10% 198,701.84 879,279.38 342.51%
净利润 6,222.14 28,204.77 353.30% 3,764.40 18,600.70 394.12%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4,389.64 25,790.89 487.54% 2,925.37 14,270.70 387.83%
者净利润
基本每股
收益(元/ 0.17 0.32 89.96% 0.11 0.18 57.71%
股)
资产负债
率
注:资产负债率变动率=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有所增加。2024 年及 2025 年
上半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有所增厚,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
情况。
(二)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虽然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其
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
力,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上市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
润作出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子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加快对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标的资产的整合,在业务、财务管理、人员等各方面进行规范,不断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整合资源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
上市公司将积极做好产业布局,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以实现上
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
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三)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集团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为确保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承诺函内容参见本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
要承诺”。
十二、关于相关主体是否存在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为控制本项目财务风险,加强对本项目财务事项开展的独立尽职调查工作,
招商证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担任本项目的券商会计师。天职国际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项目中协助招商证券完成财务尽职调查工作等。招商证券就本项目聘请天职国际
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由招商证券以自有资金支付给天职国际。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招商证券尚未向天职国际支付费用。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为本项目已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
构如下: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除上述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重
组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券商会计师的
行为,以及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审阅机构、资产
评估机构、咨询顾问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十节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4
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要求对相关
事项进行核查的情况
根据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4 号——常见问题的
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 第五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要求,独立
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交易方案
(一)交易必要性及协同效应的核查情况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披露前后是否存在股份减持情形或者大比例
减持计划;本次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协同效应具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
的合规性分析”之“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4 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
查表 第五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1-1 的规定”及“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无减持计划的相关承诺,详见本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
承诺”。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审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出具的相关承诺;了解了本次交易目的、分析本次交易对
上市公司的影响。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不存在不当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市值管理行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关承
诺。本次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二个月的规范运作情况,是否满足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
需求,是否符合商业逻辑,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四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已说明并披露最
近十二个月的规范运作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
情况”之“五、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情况”;上市公司
已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
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
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
能力影响的分析”。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重组报告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标的公司主
营业务,了解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标的公司业务的关系及协同效应。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协同
效应,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说明并披露最近十二个月的规范运作情况、本
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
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本次交易满足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
需求,符合商业逻辑,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二)支付方式的核查情况
四十六条的规定,价格调整机制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
(以下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的相关要求
(1)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
况”之“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未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
进行核对。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六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行价格等安排是否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优先股、定向权证、存托凭证等购买资产。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重组报告书,与《26 号准则》的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进
行核对。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优先股、定向权证、存
托凭证等购买资产。
自借款的,核查具体借款安排及可实现性,相关财务成本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
影响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均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不涉及现金支付。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文件、本次交易方案及
相关协议。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现金
支付。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资产置出。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重组报告书、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资产置出。
规定。
(1)基本情况
相关信息披露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及重
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本次交易不涉及换股吸收合并的情
形。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重组报告书,与《26 号准则》的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进
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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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符合《26 号准则》第三章第十六节、
第十七节的规定。
(三)发行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文件及本次交易协议。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
(四)吸收合并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吸收合并。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文件及本次交易协议。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吸收合并。
(五)募集配套资金的核查情况
有)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1 的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72,6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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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为上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
机构费用后拟用于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
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重组报告书,并核对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相关要求。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符合《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1 的规定。
涉及募投项目的,核查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各项投资支出的必要性和
合理性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72,600.00 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
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核心技术引领及产业化前沿技术研究
——重点实验室建设
PSIM 数字化业务——先进制造组线技
术与数字孪生研究及应用
合计 172,600.00 100.00%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
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
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
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
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
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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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配套资金投向的具体构成明细及必要性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五
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之“(四)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安排及募投项目的
具体投资构成明细;结合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分析了募集配套资
金的必要性和募投项目的合理性。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和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和
合理性;本次交易不存在现金充裕且大额补流的情形。
性
(1)基本情况
募投项目的备案情况、相关进展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五节 本次交
易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之“(四)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安排;查阅了募投项目的审批、
批准或备案文件,了解了募投项目相关进展以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募投项目的审批、批准或备案情况完备,不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国投中鲁的控股
股东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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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相关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五、本次交易的性质”。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工商信息、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测算本次交
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并核对《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七)业绩承诺的核查情况
合规性、合理性,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业绩补偿义务人确保承诺履行相关安排
的可行性
(1)基本情况
业绩承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
同”之“三、盈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盈利补偿协议》、评估报告。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已在本次交易中作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其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具有合规性、合理性、可实现性,业
绩补偿义务人确保承诺履行的相关安排具备可行性。
范围,如涉及,业绩承诺具体安排、补偿方式以及保障措施是否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三十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2 的规定
(1)基本情况
业绩承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
同”之“三、盈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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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盈利补偿协议》,并就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与《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相关
规定进行核对。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具体安排、补偿方式以及
保障措施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八)业绩奖励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业绩奖励。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文件及本次交易协议。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业绩奖励。
(九)锁定期安排的核查情况
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份锁定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之“(七)
锁定期安排”。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文件及本次交易协议。
(3)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对方锁定期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
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国投中鲁的控股股东均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
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国投中鲁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相关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第一节 本
次交易概况”之“五、本次交易的性质”。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工商信息、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测算本次交
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并核对《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涉及《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相关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股份锁定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
易概况”之“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之“(七)锁定期安排”。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交易对
方出具的承诺函;核对了《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以私募投资基金作为发行对象的股
份锁定期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相关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之间换股吸收合并。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重组报告书,并核对了《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之间换股吸收合并。
产,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将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核查相关锁
定期安排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相关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所涉股份锁定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
概况”之“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之“(七)锁定期安排”。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文件及本次交易协议。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锁定期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是否自首期发行结束之日起算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2)核查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重组报告书,审阅了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
对价。
相关规定;核查配套募集资金的可转债锁定期是否符合《再融资办法》第六十三
条的相关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锁定期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
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之“(五)锁定期安排”。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重组报告书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锁定期符合《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核查锁定期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份锁定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之“(五)锁
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前国投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44.57%,本次交易完成后(不
含募集配套资金)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 60.54%的股份。国投
集团已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补偿协议项下业
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日为准)前不得转让,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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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发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相关议案还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决议文件、本次交易协议
以及相关方出具的承诺。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锁定期安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十)过渡期损益安排的核查情况
期损益安排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6 的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使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过渡期损益安排参
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
体方案”之“(八)过渡期损益归属”。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评估报告及
相关评估说明;核对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过渡期损益安排具有
合理性,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6 的规定。
性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使用收益法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本项不适用。
(2)核查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评估报告及
相关评估说明。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使用收益法结果作为定
价依据,本项不适用。
(十一)收购少数股权(参股权)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系电子院 10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子院将成为上市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收购少数股权。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文件及本次交易协议,
核对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
类第 1 号》1-3 的相关规定。
(十二)整合管控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子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从业务、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对电子院实施整合与管控,促进双方业务有机融
合,寻求第二增长曲线,充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从而实现上市公司
整体业绩的提升,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安排可以实现上市公司对
于电子院的控制,相关依据具备合理性。具体情况请参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文件;审阅了本次交易
方案及相关协议;查阅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子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存在具体的整合管控安排,相关安排可以实
现上市公司对于拟购买资产的控制,相关依据存在合理性。
二、关于合规性
(一)产业政策的核查情况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分析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
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梳理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阅了标的公司
相关合规证明,在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检索交易各方是否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形;
查阅了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重大方面符
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
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所属
行业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行业,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行业。
(二)需履行的前置审批或并联审批程序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七、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梳理了本次重组所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
批程序,审阅了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审批文件。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已取得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
具日所必需的授权和批准,该等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可依法实施。
(三)重组条件的核查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八
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的规定”。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查阅了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审阅了本次交易董事会议案、决议,就本次交易出具的董事会说
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审阅了本次交易相关方出具的说明和承诺;审阅了本次
交易各方相关决策文件;审阅了上市公司章程、营业执照、主要资产权属证明、
工商档案。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
关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详见
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及“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4 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
核查要求自查表 第五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1-1 的规定”。
(2)核查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查阅了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审阅了本次交易董事会议案、决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审阅了
本次交易相关方出具的说明和承诺;审阅本次交易各方相关决策文件;审阅了上
市公司章程、营业执照、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工商档案。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四)重组上市条件的核查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国投中鲁的控股
股东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国投中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相关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
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五、本次交易的性质”。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工商信息、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测算了本次
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并核对《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的规定”、“十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十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
七条、五十八条和五十九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文件、《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查阅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针
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守法及诚信情况进行网络检索,审阅了上
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核对了《注册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至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可转
债募集配套资金。
(六)标的资产——行业准入及经营资质的核查情况
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相关许可、资质、认证等,生产经营是否合法
合规
(1)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已取得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业务资质均合法有
效,生产经营合法合规,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之“八、主要经营资质”、
“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十四、涉及的立项、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及“第四节 标的资
产基本情况”之“七、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合法合规情
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资质资料;审阅了
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有关资料及相关合规证明;查阅了有关
政府部门网站并进行网络检索查询;审阅了法律意见书。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已取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业务资质且合法有效,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报告期
内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不会对被处罚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
交易实质性法律障碍。
采矿权证书,土地出让金、矿业权价款等费用的缴纳情况;采矿权证书的具体内
容,相关矿产是否已具备相关开发或开采条件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拥有的主要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
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
况”之“(一)主要资产情况”。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标的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证书等;查阅法律意见书。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标的公
司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已详细披露。标的公司不涉及矿业权。
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如未取得,未取得的原因及影响,上市公司是否按照《26
号格式准则》第十八条进行特别提示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电子院 100%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等有关报批事项,
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十四、涉及的立项、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标的公司的主要业务资质资料、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利义务情况,以及对拟购买资产持续生产经营的影响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不涉及特许经营权。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标的公司的主要业务资质资料。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不涉及特许经营权。
(七)标的资产——权属状况的核查情况
债情况,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保全、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股份变动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
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
标的公司对外担保、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主要资产权属、
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标的公司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七、重大未
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标的公司工商底档;审阅了标的公司提供的关于诉讼及
仲裁的相关文件材料;对标的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网络检索核查;审阅了法律意
见书。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标的资产
权属清晰,对外担保、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本次交
易的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保全、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土地厂房等对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影响的资产,使用是否受限,权属是否清晰,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保全、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
况”之“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标的公司信用报告;审阅了标的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证
书或相关证明文件,查阅了房产、土地的相关权属文件;审阅了相关机构出具的
合规证明;审阅了标的公司提供的关于诉讼及仲裁的相关文件材料;对标的公司
进行了网络检索核查;审阅了法律意见书。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
的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形;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土地房屋尚未
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该等土地、房产未用于相关标的公司主要生产设施,对标
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标的
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第三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标的公司不存在对
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诉讼、仲裁、司法保全、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议情形。
盈利能力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并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审慎发表核查意见;如败诉涉及赔偿,相关责任的承担主
体、相关会计处理、或有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超过预计损失部分的补偿安排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的未决诉讼、仲裁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
产基本情况”之“七、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合法合规情
况”。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标的公司有关诉讼资料;审阅了法律意见书中关于诉讼
事项的相关内容;审阅了审计报告。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
不存在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或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情况。本次
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等相关法规要求。
(八)标的资产——资金占用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情形,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之“(二)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相关资金占用均
已规范完成。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审计报告、标的公司的银行流水及往来明细账,复核了
款项归还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规范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拆借资金
的情形;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前述相关事项已规范,标的公司不存
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标的资产——VIE 协议控制架构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电子院系依法成立于中国境内的存续企业,不涉及 VIE
协议控制架构。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电子院的工商登记资料并进行了网络检索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 VIE 协议控制架
构。
(十)标的资产——曾在新三板挂牌、前次 IPO 和重组被否或终止的核查
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曾于 2023 年 11 月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提交上市辅导
备案;2025 年 12 月,标的公司基于资本战略规划调整撤回辅导备案。除此之外,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申请新三板挂牌或作
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电子院的工商登记资料并进行了网络检索核查,查阅了
上市公司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曾接受 IPO 辅导,已于
(十一)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股东人数的核查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共计 7 名,为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
大基金二期、建广投资、湾区智能、科改策源和国华基金。交易对方穿透计算后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的合计人数未超过 200 人。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交易对方电子院的工商登记资料并进行了网络检索核
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共计
和国华基金。交易对方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未超过 200 人。
(十二)交易对方——涉及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
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
易设立的公司等的核查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共计 7 名,为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
大基金二期、建广投资、湾区智能、科改策源和国华基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存在 4 家合伙企业,为新世达壹号、建广投资、科改策源和国华基金。核查情况
详见重组报告书“附件一: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
在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
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交易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并进行网络检索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共计
和国华基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
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易
设立的公司。涉及的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按照相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规则进行股东人数穿透计算。
(十三)同业竞争的核查情况
相关各方就解决现实同业竞争作出的明确承诺和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解决同业
竞争的具体措施、时限、进度与保障,该等承诺和措施的后续执行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同业竞争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
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相关方就同业竞争事项出具的承诺详见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
诺”。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名单,与标的公司存在相同及相似业
务的情况,查阅了相关方就同业竞争事项出具的承诺。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
竞争,国投集团已作出明确承诺,该等承诺合法有效,具有可执行性,本次交易
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影响的同业竞争作出明确承诺,承诺内容是否明确可执行
(1)基本情况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本次交易后出现同业竞
争的情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见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相关方就同业竞争事项出具的承诺。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明
确承诺,承诺内容明确可执行。
核查并论证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八节 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名单,与标的公司存在相同及相似业
务的情况,查阅了相关方就同业竞争事项出具的承诺。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出现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十四)关联交易的核查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
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获取了
报告期内标的关联交易的明细表和主要关联交易协议;获取了大额关联交易招投
标文件。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和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情况;本次交易不会新增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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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承诺事项及舆情情况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方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26 号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之 1-7 等规定出具承诺并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一节 本
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披露。自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停牌日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重组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
舆情或媒体质疑。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有关各方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承诺函,通过公开渠道检索
了舆情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方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
《26
号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之 1-7 等规定出具承诺。自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日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重组不存在重大不利
影响的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
三、关于本次交易估值与作价
(一)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或估值报告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核查情况
或估值结果、增减值幅度等),并结合不同评估或估值结果的差异情况、差 异原
因、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安排设置等因素,对本次最终确定评估或估值结 论的
原因及合理性进行审慎核查;如仅采用一种评估或估值方法,核查相关情况合理
性、评估或估值方法的适用性、与标的资产相关特征的匹配性。
(1)基本情况
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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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不同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了两种方法结果的客观性、公
允性;分析了可比公司及可比交易的估值倍数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估值倍数的对
比情况;审阅了本次交易《盈利补偿协议》。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评估针对标的公司电子院采用资产基础
法及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以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测算得出的电子院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分别为 542,430.22 万元和 602,581.04 万元,差异率为 11.09%。
两种评估方法的差异原因: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
市场价值,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产综
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并且也无法涵盖诸如客户资源与人力资源等不可
具体量化之无形资产的价值。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
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
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销售网络、潜在项目、
企业资质、人力资源、产品研发能力等,而该等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
的净现金流中,所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好体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
力。
因此,综合电子院所处行业、经营特点、下游客户所处行业的战略新兴性,
本次交易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标的公司电子院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为 602,581.04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本次交易的
交易对方国投集团和新世达壹号已就电子院 2026 年至 2028 年的业绩作出了业绩
承诺,和上述公司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
综上,本次交易最终确定评估结论的原因具备合理性。
环境假设及根据交易标的自身情况所采用的特定假设等
(1)基本情况
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六节 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一、电
子院总体评估情况”之“(三)评估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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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审阅了
标的资产相关业务情况及财务报表等资料。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相关估值假设前提符合有关规定,遵守了市
场通行惯例,符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关事项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结论的影响,对评估或估值 结
论的审慎性发表明确意见
(1)基本情况
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七、
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不存在估
值特殊处理,亦不存在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
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
的资源,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销售网络、潜在项目、企业资质、人力资源、
产品研发能力等,而该等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所以,
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好体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根据上述分析,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电子院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602,581.04 万元,增值额为 359,014.31 万元,增值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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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了解了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审阅了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核实了本次评估各项参数选取和披露的情况;审阅了本
次交易《盈利补偿协议》;查阅了市场可比交易案例;分析了本次交易中资产基
础法和收益法估值结果的差异原因。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由于电子院本身运营模式属于轻资产行业,
其下游主要客户属于电子信息行业等战略新兴行业,采用收益法能更好体现电子
院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因此,本次交易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
估结论。针对收益法的预测净利润,本次交易制定了相关业绩承诺补偿安排,相
关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三)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作为定价依据,不涉及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案和定价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作为定价依据,不涉及
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四)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作为定价依据,不涉及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
依据。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案和定价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作为定价依据,不涉及
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五)以其他方法评估结果或者估值报告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作为定价依据,不涉及以其他方法评估结果或者估值报
告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案和定价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作为定价依据,不涉及
以其他方法评估结果或者估值报告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六)交易作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的核查情况
资价格,对应的标的资产作价情况,核查并说明本次交易中评估作价与历次股权
转让或增资价格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内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分析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十二、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及改制相关
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了解了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审阅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审阅
了资产评估机构历次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文件。
(3)核查意见
期、建广投资、湾区智能、科改策源和国华基金等五名外部投资人,并同步实施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电子院员工持股计划。该次改制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电子院 100%
股权的评估值约为 23.96 亿元。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由于五名外部投资人和员工持股平台新世达壹号增
资 21.64 亿元,电子院的净资产得以大幅增长,此外叠加电子院盈利水平持续提
升的因素,评估值 55.61 亿元较前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评估值大幅增长具有合理
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评估值约为 60.26 亿元,较 2023
年 9 月电子院股份制改制的评估值增长 8.35%,主要系两次评估的评估范围有所
变化所致,相比于股份制改制,本次交易的评估范围增加了后续收购的国投航科、
道普信息和国投融合等重要子公司。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评估作价与历次评估作价的差异
原因主要系上述合理因素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理性。
模式、研发投入、业绩增长、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可比交易定价情况,多角度核查
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合理性,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交易的可比性
(1)基本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之“二、电子院具体评估情况”及“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九、
董事会关于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之“(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就标的资产与可比公司多角度的对比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查阅了
增值率情况;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相关可比交易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分析
了可比交易相关标的公司的在交易前的财务状况,分析了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合
理性。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具备合理性,与可比上
市公司、可比交易具备可比性。
低于资产基础法的情形。如是,核查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经营性减值,对相关减值
资产的减值计提情况及会计处理合规性
(1)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针对电子院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以资产基
础法、收益法测算得出的电子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为 542,430.22 万元和
形。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确认是
否存在收益法结果低于资产基础法的情形,分析了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经营性减值。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不存在收益法评估结果低
于资产基础法的情形。
(1)基本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之“二、电子院具体评估情况”,及“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九、
董事会关于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之“(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查阅了
增值率情况;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分析了本
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合理性。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系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所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
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
价的过程及交易作价具备公允性、合理性。
系、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数量、毛利率等,对评估或估
值结果的影响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评估基准日后的重要变化事项
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八、评估
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未发现评估基准日后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存在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变化。
(七)商誉会计处理及减值风险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系同一控制下收购,本次交易不新增商誉。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机构出具的备考
审阅报告,分析了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商誉产生的影响。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收购电子院 100%股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份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新增商誉。
四、关于拟购买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一)行业特点及竞争格局的核查情况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聚焦电子信息产业,为半导体、新型显示及其他相关领域客户提供
产业化咨询、工艺设计、设备选型与组线、工厂设计与建设、产线调试与运行管
理、数字化服务、检验检测及认证等专业服务,能够为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综合
服务支持。具体主营业务方面,分为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项目管
理、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三大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为电子信息产业及
其他相关领域客户提供的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属于
“M748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类;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业务涉及“I65 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M745 质检技术服务”类。标的公司行业分类主要依据工程
总承包及专项承包及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进行划分,属于“M74 专业技术服务
业”。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具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分类及行业特点”。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等,对标的公司所属行业
进行了分析。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选取具备合理
性。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规、行业政策的具体变化情况,相关趋势和变化对拟购买资产的具体影响
(1)基本情况
与标的公司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等对行业发展的影响以及与生产经营密切
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具体变化情况及对标的公司的影响详见重组报
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分类及行业特点”
之“(二)所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同时,关于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对标的公司的风险因素详见重组报告书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之“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了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的产业政策、法律法规,
分析了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访谈了标的公司相关
人员,了解标的公司业务范围及运营情况。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所处的相关产业政策、
法律法规对行业发展的影响以及相关风险已于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是否一致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所在行业中,与标的公司在业务结构、经营规模等方面较为可比的
上市公司主要包括太极实业(600667.SH)、深桑达 A(000032.SZ)、柏诚股份
(601133.SH)、东华科技(002140.SZ)、中国海诚(002116.SZ)、中国瑞林
(603257.SH)。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相关资料,对同行业上市公
司具体业务进行分析。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客观、全面、准确,
具有可比性。
(1)基本情况
重组报告书引用了工信部、RCC 工程信息网、中商产业研究院、洛图科技
(RUNTO)、Omdia、IDC 的统计数据等第三方数据。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重组报告书,并核对了第三方数据来源,了解第三方数
据的权威性。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重组报告书引用了第三方数据,所引用的数
据具备真实性及权威性。
(二)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核查情况
供应商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情况,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与标的资产业务
规模的匹配性;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发生较大变化的,对同一客户、
供应商交易金额存在重大变化的,核查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九、主营业务情况”。
标的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交易定价具备公允性,且上述主要客户、
供应商的资产业务规模与相关交易能够匹配。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前五大客户、
供应商不存在较大变化。
(2)核查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了解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交易情况;
要客户、主要供应商交易的具体内容、定价依据及与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分析其合理性、客户及供应商稳定性和业务可持续性;
确认报告期内销售、采购等交易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与其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相关交易
定价具有公允性,标的公司的采购业务与销售业务具有匹配性。
况、新增交易的原因及可持续性;涉及成立时间较短的客户或供应商且金额较大
的,核查合作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变动主要系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特性导致。
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
基本情况”之“九、主营业务情况”。
(2)核查情况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涉及新增客户或供应商
且金额较大的,新增交易均具有商业合理性及可持续性;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中不
涉及成立时间较短的客户或供应商。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大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九、
主营业务情况”。
(2)核查情况
①对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进行走访;
②审阅了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调查表。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标的公
司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不存在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在前五大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形(若客户为上市公司,非为前十大股东)。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标的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
关系。报告期内,不存在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
及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在前五大供应商中占
有权益的情形。
符合行业特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相关
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集中度较高是否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自工程总承包及专项承包、设计咨询与项目管理和
工程技术服务与销售收入。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九、主营业务情况”。标的公司的主要销售模
式是通过招投标和谈判委托模式承接业务,其中招投标模式是最主要的订单获取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方式。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 38.29%、39.15%、
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
本情况”之“九、主营业务情况”。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合计占
比分别为 13.56%、13.66%、10.23%,不存在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情况。
(2)核查情况
的比例;
易的公允性。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拟购买资产客户集中度较高具备合理性,集
中度较高未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财务状况的核查情况
务状况的真实性、与业务模式的匹配性
(1)基本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九、
主营业务情况”及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
的行业分类及行业特点”和“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对标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了访谈,查阅了行业公开信息,结合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规模特征、销售
模式等,分析了标的公司财务状况与业务模式的匹配性;针对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的真实性,执行了函证、现场勘查、抽查银行流水、抽取合同/凭证等多种核查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程序。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具备真实性,与业务模式
相匹配。
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基本情况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相关内容详见重
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
力分析”。
(2)核查过程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查阅了公开信息,获取同行业可比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进行对比分析;获取了重要科目计提坏账/跌价/减值准备
的明细表,以及标的公司对于坏账/跌价/减值准备计提充分的说明;对存货执行
了监盘和现场勘查,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获取了权属证书,并实地查看了主要
资产的使用状况,分析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3)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
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响
(1)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的内容: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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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
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
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经营成果的核查情况
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标的资产收入季节性、境内外分布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核查相关情况的合理性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
相关内容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十六、报
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拟购买资产具体收入确认政策与合同约定及实际执行情况相匹配。经查阅同
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标的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和
计量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规
则的规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经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等公开披露文件,标的公司收入结构变动情
况、季节性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查阅了公开信息,获取同行业可比
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收入具体构成情况;查阅了公开信息,获取同
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变动情况;获取了标的公司收入明细表,对标的公司收入季
节性分布等情况进行分析。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收入确认原则符合会计准则,收入
确认时点准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标的公司收入季节性、境内
外分布等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核查相关原因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成本构成的相关内容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2)核查过程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标的公司审计报告,了解成本归集方法;查阅了公开信
息,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成本相关情况,与标的公司进行对比,并分析差异及
变动原因。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成本归集方法符合会计准则,成本
归集准确完整,成本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合理
(1)基本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的具体情况及其变动关系详见重
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
力分析”。
(2)核查过程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分析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成
本、费用的波动趋势及波动原因。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拟购买资产收入变动及其与成本、费用等财
务数据之间的配比关系合理。
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核查相关原因及合理性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相关内
容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
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标的公司审计报告;了解了标的公司服务、产品定价逻
辑及毛利率情况,分析合理性;查阅了公开信息,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数
据。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业务下游领域、竞争优势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具
备合理性。
原因及主要影响,并就其是否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基本情况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拟购买资产经营活动现金净
流量与净利润的匹配情况。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经营活动现金净
流量持续为负或者远低于净利润的情形,标的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基本情况
拟购买资产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拟购买资产不
存在未盈利的情形。
(2)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访谈了标的公司管理层人员;对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进
行了访谈,了解标的公司与客户、供应商未来业务合作连续性;查阅了标的公司
上下游行业相关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等情况,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连
续性和稳定性进行分析。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具备连续性和稳定性,目
前不存在未盈利的情形。
五、关于其他事项
(一)审核程序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不适用简易审核程序和快速审核程序。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核对了本次交易的审核程序。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适用简易审核程序和快速审核程
序。
(二)信息披露要求及信息披露豁免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已按照《26 号准则》第五条、第六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涉及信息披露豁免的信息为标的公司部分客户名称。半导体行业企
业基于供应链安全的考虑,普遍有信息保密要求,涉及到重点客户、交易数据等
相关信息。标的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中已规定了相关保密条款,相关事项属于
商业秘密。若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将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进而会
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独立财务顾问结合《重组管理办法》《26 号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复核了重组报告书、审计报告、备考审阅
报告、法律意见书、评估报告等文件中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审阅了信息披露豁免
相关审批文件。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符合《26 号准则》第
五条、第六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二十条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豁免披露的信息为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不涉及对公
司财务状况、研发状况、经营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
属于已公开信息,豁免披露不会对投资者决策判断构成重大障碍。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查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一会计年度未出现业绩异常情况,本次交易不存在拟置
出资产。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上市公司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文
件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一会计年度未出现业绩
异常情况,本次交易不存在拟置出资产。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十一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部审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
求,招商证券成立了内部审核工作小组,组织专人对本次交易的交易报告书和信
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严格内部审核。内部审核程序包括以下阶段:
(一)现场核查
在项目组正式提出质控申请前期,质量控制部、内核部等审核人员通过深入
项目现场、查阅工作底稿、与项目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访谈等
方式,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掌握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现场核查后,质量控制部形
成现场核查报告。同时,质量控制部、内核部、风险管理部等审核人员积极与项
目组沟通、讨论,共同寻求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解决方案。
(二)初审会
项目组回复质量控制部出具的现场核查报告后,质量控制部、内核部审核人
员、风险管理部审核人员、法律合规部相关人员、项目组成员召开初审会,讨论
现场核查报告中的问题。质量控制部完成对项目底稿的验收,并根据初审会对相
关问题的讨论情况出具质量控制报告以及工作底稿验收意见。项目组针对质量控
制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复和落实,质量控制报告提出的问题与意见均已
落实完善后,质量控制部同意本项目提交内核部审议。
(三)项目组提出内核申请
项目组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前向内核部提出内核申请。在提出内核申
请的同时,项目组按内核部的要求将包括重组报告书在内的主要申请和信息披露
文件及时送达内核部。
(四)出具内核审核报告
项目组提交内核申请后,内核部审核人员根据对项目的审核情况形成内核审
核报告,以提交内核小组审核。项目组需对该审核报告提出的问题予以落实并出
具书面回复说明。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问核程序
内核部对项目实施问核程序,对尽职调查等执业过程和质量控制等内部控制
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尽职调查需重点核查事项以及尽职调查情况进行提问,
由财务顾问主办人及项目主要经办人回答问核人的问题。
(六)内核小组审核阶段
内核小组召开内核会议,由项目组对项目进行陈述并对委员提问进行答辩,
内核委员从专业的角度对申请材料中较为重要和敏感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从而
形成内核意见。
(七)内核会议意见的反馈和回复
内核部根据内核会议上各内核委员提出的专业意见归类整理,形成内核意见
汇总,并反馈给项目组。项目组根据内核会议的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最后的完善,
并及时将相关回复、文件修改再提交内核小组,内核意见均已落实完善后,由独
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文件方可加盖招商证券印章报出。
二、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
经过对重组报告书和信息披露文件的核查和对项目组人员的询问,招商证券
对重组报告书的内核意见如下: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实施交
易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规定,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同意将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作为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材料的必备文件上报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十二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招商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26 号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
了审慎核查后,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所列明的各项要求;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益的情形;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定价,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
前提和重要评估参数具备合理性;
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况;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咨询顾问的行为,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必
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招商证券关于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中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
刘 波
内核负责人:
吴 晨
部门负责人:
梁战果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俊卿 徐万泽 李金洋
杜云晓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陆永志 李 杰 唐 堂
张 松 范泽宇 张林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