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6-096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证券事务代表任命的基本情况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李晓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自 2026 年 8 月 26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李丽华女士,因工作调动,自 2026 年 8 月 26 日起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7,373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
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之“声
明”及“特别提示”之“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人
所持公司股票限售事宜自愿、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李晓宁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
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李晓宁,男,199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中级会计师,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2 月在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
事证券事务、对外披露等工作,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7 月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从事信息披露工作。2024 年 7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晓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