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51 证券简称:天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鉴于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物联网智能超声计量仪表产业化
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11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
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2.88元/股,发行股数为10,6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262,256.5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4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7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年8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
海高新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
海分行
合计 - 20,233,361.7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管理制度,并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因需明确
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6年8月25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因在设备购置阶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采购的设备型号、参数和软件解决方
案的调整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延期,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及时披露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
期的公告》。本次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
二、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物联网智能超声
计量仪表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
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6年8月
单位:元
利息及理财收益
募投项目计划投 累计已投入募 预计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扣除手续费后净
资金额(调整后) 集资金金额 金
额
物联网智能超声
计量仪表产业化 91,262,256.51 74,353,037.92 3,306,592.90 20,215,811.49
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 15,000,000.00 0.00 0.00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付款项。
保金等,预计金额为830.45万元(未经审计),后续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
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采取适用性及经济性兼顾的原则审慎遴选采购,
并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实施费用。同时,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
的理财收益,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
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包含理财收
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相关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含支付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
质量保证金等相关款项)。
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同时,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
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符合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和意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第二
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
利息收入,下同)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
露;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还应当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6年8月25日,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金额为2,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合
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待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注
销前述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董事会一致
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相关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经营与发展。本次募投
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
议决议》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关于天罡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