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8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
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对“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
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
作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财政部于 2026 年 6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对“关于金融资
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
露”等内容作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