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4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裕科技”)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震裕汽车部件”)、宁波马丁具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波马丁”)及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范斯特”)
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23 号)同意注册,
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8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88,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184.68 万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86,815.32 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
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
汇会验[2026] 1372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及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调整了部分募投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资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 后募 集资金
项目名称 拟实施主体
号 额 金拟投资金额 拟投资金额
锂电池精密结 宁波震裕汽车
构件扩产项目 部件有限公司
人形机器人精
宁波马丁具身
密模组及零部
件产业化项目
限公司
(一期)
苏州范斯特机
电机铁芯扩产
项目(一期)
司
合计 258,235.98 188,000.00 186,815.32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人形机器
人精密模组及零部件产业化项目(一期)”及“电机铁芯扩产项目(一期)”的
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宁波马丁及苏州范斯特。为
推进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宁波马丁
及苏州范斯特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该笔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本次借款事项将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26MA2J3XTF11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91,444.9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毕国亮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池制造;
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汽车零部
经营范围 件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
设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东港南路 6 号)
股东构成 震裕科技持有宁波震裕汽车部件 100.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06,517.18 333,440.53
负债总额 294,205.80 237,719.03
净资产 112,311.38 95,721.50
科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211,505.90 338,205.56
利润总额 17,117.23 20,968.08
净利润 15,581.58 19,330.26
注:上述 2025 年度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半年度数
据未经审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波马丁具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26MAE0XLCF9E
成立日期 2024 年 09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茂伟
企业名称 宁波马丁具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模具制造;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金属工具制造;电机
经营范围 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五金产品研
发;五金产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震裕科技持有宁波马丁 100.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949.90 5,834.08
负债总额 5,312.07 5,073.88
净资产 2,637.83 760.20
科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690.93 1,612.01
利润总额 -1,373.96 -670.29
净利润 -737.31 -384.77
注:上述 2025 年度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半年度数
据未经审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061832441W
成立日期 2023 年 01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严从启
研发、制造、销售:电机、模具、五金制品;电工钢加工;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经营范围
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震裕科技持有苏州范斯特 100.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83,322.12 277,756.87
负债总额 177,300.60 181,000.48
净资产 106,021.52 96,756.40
科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95,770.24 158,419.23
利润总额 10,025.81 16,453.95
净利润 9,182.53 15,246.78
注:上述 2025 年度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半年度数
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宁波马丁及苏州范斯特
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人形机器人精密
模组及零部件产业化项目(一期)”及“电机铁芯扩产项目(一期)”的建设需
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使用实
施有效监管。本次以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宁波马丁及苏州范斯特进
行借款的方式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进行
管理,公司及宁波震裕汽车部件、宁波马丁、苏州范斯特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宁波马丁及苏州范斯特提
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人形机器人精密模组及
零部件产业化项目(一期)”及“电机铁芯扩产项目(一期)”,金额分别为人
民币 75,200.00 万元、27,200.00 万元及 28,2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上
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该笔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事
项将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
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
件、宁波马丁及苏州范斯特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
车部件、宁波马丁及苏州范斯特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