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畜禽饲料加工、
畜禽养殖、畜禽屠宰、肉制品深加工业务,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潜在风
险,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工具,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
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
险,降低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期权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
需的原材料,包括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菜粕、生猪等农产品
期货、期权及相关场外期权品种。
(二)交易工具和交易场所
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期权及相关场外期权品种。交易场所为场内
或场外。场内为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
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三)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
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拟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提供的担保物
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含期货标
的实物交割款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
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四)交易方式
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包
括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菜粕、生猪等农产品期货、期权及相
关场外期权品种。
(五)交易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
金。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
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损失;
风险;
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操作不当造成的风险;
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险。
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
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资金额度。
险。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
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
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
行会计处理工作。
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市场出现市场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造成严重损失
的情况。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出现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
并积极应对。
定及程序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个性化套期保值方案,更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套期保值需求。场外衍生品交易所
挂钩的标的,均为国内交易所的场内标准期货合约。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
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交易所需资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
度》等有关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因此,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
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