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6-035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
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变更相应的会计
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
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
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二) 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三) 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