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6-03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
知》(财会〔2025〕32 号),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
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
理”“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财政部于 2026 年 6 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
(财会〔2026〕7 号),规范和明确了“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
“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知》(财会〔2025〕32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的通知》(财会〔2026〕7 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
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根据上述通知
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