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
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
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
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已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投入
均普智能制造生
期)
工业数字化产品
技术升级应用及
医疗机器人研发
项目
合计 75,678.02 75,000.00 68,592.21 -
注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注2:“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0.53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均普智
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对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日 期 延 长 至 2025 年 3 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均普智
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对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日 期 延 长 至 2026 年 9 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预计达 首次调整后预 二次变更后预 此次变更后预
序
项目名称 到可使用状态 计达到可使用 计达到可使用 计达到可使用
号
日期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工业数字化产品
技术升级应用及
医疗机器人研发
项目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方面,工业具身智能行业发展迅猛,核心技术持续迭代,行业技术路线
仍处于快速演进阶段。为贴合产业趋势、提升资金利用率与研发成果转化价值,
公司优化研发规划,调整多模态大模型预研技术路线,新增数据相关产品模块、
完善数据基础设施能力;另一方面,医疗相关项目具备准入标准严苛、验证周
期较长的行业特性,相关产品及技术落地需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与工艺验证,
呈现渐进式迭代特征,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
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
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
核查意见。本议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导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