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
简称“大华所”)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简称“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需求
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前沟通,
中审众环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张艳红
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
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
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
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
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
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
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
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
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
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
所造成重大风险。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
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林,199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6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
上市公司报告数量 5 家,具体包括: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永利带
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财务审计、内
控审计等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慧,硕士研究生,2013 年 12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家,具体包括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施勒
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大型国企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相应
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
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具有丰富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
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大华所对公司 2026 年度审计业务的报价为 20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费用为 1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该
报价系大华所依据对此次年审工作量的判断、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
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最
终审计业务费用将根据公司具体审计业务开展情况,并依据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
水平经协商综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
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认为大华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
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
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
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认为大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
得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
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的需要,同意聘任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三)大华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