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7 01: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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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6-067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财会〔2026〕7 号)相
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
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
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
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
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
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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