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8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及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收到中证中
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的《股东建议函》(投服中心行
权函〔2026〕104 号)。公司收到《建议函》后高度重视,现将《股东建议函》
内容和公司回复公告如下:
一、《股东建议函》内容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中证投服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法
定公益投保机构,职责包括“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等。
中证投服中心已持有你公司股票,依法享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
建议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中证投服中心关注到,你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
医药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医药)迟迟未收回应收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
药药材)14.09 亿元代垫货款,引发中小股东广泛关注和质疑。由此,中证投服
中心依法行使股东建议权,具体如下。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回函公告》,
你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医药于 2020 年至 2023 年期间与国药药材开展医药原料贸
易业务,累计形成应收款项 14.09 亿元。2024 年 1 月,青岛医药与国药药材签署
《还款协议》,约定国药药材原则上以三年为限(即 2027 年 1 月前)向青岛医
药清偿上述全部欠款,并提供相应增信措施。你公司 2024 年年报披露,青岛医
药于 2025 年初与国药药材达成债权债务化解框架方案,约定国药药材以相关公
司股权及其项下资产向青岛医药抵偿债务。但你公司 2025 年年报显示,前述债
务化解方案尚未执行完成,你公司对国药药材应收款项余额仍为 14.09 亿元。你
公司已于 2023 及 2024 年对上述 14.09 亿元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近期,中小股东对你公司上述应收款项追偿进展情况高度关注,多次在互动
易等平台向你公司问询国药药材可抵债资产偿还情况、你公司是否起诉、回款计
划等具体事项,你公司均以“持续推进追偿”“穷尽各类追偿手段”等表述回复,未
说明具体采取的措施及时间安排。另外,中证投服中心注意到,你公司 2024 年
及 2025 年持续亏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68 亿元及-4.629 亿元。截至 2026 年
一季度末,你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 8.26 亿元,而账面货
币资金仅 1.85 亿元,你公司面临较大短期偿债压力。在此背景下,收回上述大额
应收款项对改善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保障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具有重要的
意义。
综上,建议你公司补充披露国药药材债务清偿的最新进展、相关债务化解方
案迟迟未能有效推进的具体原因。同时,建议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向国药药材追偿
大额欠款,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以上建议,请你公司于收到股东函件 10 个工作日内以公告形式披露并回复
中证投服中心。”
二、公司回复
截至 2024 年末,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医药
有限公司应收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虽然该
笔债权已全额计提减值,但该债权的法律权利仍然存续,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该笔
大额债权的追偿挽损工作,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以相关公司股权及其项下资产向青岛医药抵偿债务。框架方案达成后,公司积极
推动抵债资产的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等前置工作。受抵债资产可执行性及质量的
不确定性、抵债资产原股东及实控人尚未配合完成尽职调查及资产评估工作导致
抵债股权及资产价值存在不确定性等客观因素制约,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国药药
材进行债务抵偿确认,前述债务化解框架方案暂未取得实质性落地进展,且在后
续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未来因抵债资产可执行性等因素影响履约
进度、降低资产抵偿债务的质量甚至无法按约偿债,致使公司无法缓释应收款项
可收回风险。
为系统推进该笔债权追偿挽损工作,公司已专门组建追偿挽损专项工作组,
协同外部专业法律顾问,同步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单位,统筹研判推进
民事诉讼、破产清算、刑事追赃等各类司法处置路径,将综合权衡诉讼成本、实
际执行效果、对上市公司经营及财务层面的潜在影响等关键因素,加快推进相关
措施落地。
后续公司将坚持以最大限度挽回上市公司损失为核心原则,持续跟进债务化
解各项工作,动态评估各类追偿方案可行性,根据实际进展及时调整处置策略。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要求,就该债权追偿的相关重大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