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4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在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不
超过 60 亿元额度内的票据池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票据池业务的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
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
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转授权人)根据公司与商业银
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最高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
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授权期
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
批准 2027 年度票据池相关议案之日止。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票据
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存入合
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
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
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
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
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到期日不一致的
情况下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专项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流动性有一定的影
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银行承兑汇票做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
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
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
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
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流动性。
四、票据池业务的组织实施及监督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转授权人)行使具体
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银行、确定公司和
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担保形式及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