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
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
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通知》(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