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65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超出董事会审议的权限
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平稳运行,满足资金周转需求,减少资
金占用,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4.1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最终授信额度、
利率、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
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
及品种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银行审批情况合理确定。
根据公司《融资和筹资管理制度》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根据实际需求在不同
银行间进行调整。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
内办理授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决
定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授信品种等;代表公司签署上述
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提升资
金周转灵活性的同时,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压降财务成本,优
化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公司本次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备案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