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6-04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公司继续履
行审批程序。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同意公
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表决全部同意此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王雪原先生、杨乃辉先生、王非先生、马存宝
先生、周雪峰先生回避表决。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基本情况
(一)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同意公
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表决全部同意此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王雪原先生、杨乃辉先生、王非先生、马存宝
先生、周雪峰先生回避表决。
已获得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可,三名独立董事在审议过程中同意公司开
展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认为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是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双方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通过参考可比市场价格等方式确定交
易价格,确保定价机制透明、合理,不存在偏离市场公允的情形;同时,
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交
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要,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关联交易
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资金占用及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
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
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6年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实际需要,为保障原材料采购、产品
销售等核心经营环节平稳开展,公司与关联方建龙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西矿集团及其部分附属公司、参股公司宁波宁兴发生关联交易。同时,
根据《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安排,公司需向关联方
支付留债利息。据此,公司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交易类别,
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增加后
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6 年度的
预计金额 的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西宁特殊钢
青海国投及
股份有限公 向关联方支付留债利息 1,515 700 2,215
附属公司
司
向关联方支付留债利息 2,260 40 2,300
西矿集团及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化 附属公司
工物资等
西宁特殊钢
向关联方支付留债利息 90 15 105
股份有限公
司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物
建龙集团及 - 17,000 17,000
资、产成品等
附属公司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物
资、产成品等
西宁特殊钢
股份有限公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宁波宁兴 3,700 1,300 5,000
司
合计 66,535 38,055 104,590
注:公司2025年召开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十届二十四次
董事会、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青海国投及附属
公司、西矿集团及部分附属公司、建龙集团及附属公司等关联方交易,预计与关联
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08,333万元,公司已履行披露义务。本次拟新增加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成立于2006
年12月,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4号楼,法定代表
人:张志祥。经营范围:对钢铁、化工、煤气、机械、汽车、船舶、黑
色金属采造业、有色金属采造业领域内的实业投资;销售金属材料、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电器设备、汽车
(不含小轿车)、船舶、黑色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制品、矿产品、建筑
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建龙集团合并资产总额2,083.32亿元,负债总
额1,432.07亿元,资产负债率68.74%,所有者权益总额651.25亿元;2026
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85.37亿元,实现净利润12.60亿元。
建龙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的母公
司,本公司与建龙集团及附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
情况。
(二)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成立
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775,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城中区创业路128号中小企业创业园5楼501室,法定代表人:李兴财。许
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经营;对服务省级战略的产业和优势产业、金融
业进行投资;受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构建企业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
体系;发起和设立基金;提供相关管理和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经营矿产
品、金属及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子材料、有色材料、工业用盐、化
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铝及铝
合金、铁合金炉料经销;房屋土地租赁,经济咨询服务,对外担保,实
业投资及开发;矿产品开发(不含勘探开采)销售;普通货物运输;煤
炭洗选与加工;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页岩油、乙烯焦油、沥青
销售。
截至2026年3月31日,青海国投合并资产总额812.08亿元,负债总额
一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9.73亿元,实现净利润1.49亿元。
青海国投及其附属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公司与青海国
投及其附属公司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
情况。
(三)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矿集团”)成立于2000年5
月,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逸
路4号西矿·海湖商务中心1号楼1301室,法定代表人:王海丰。许可经
营项目:投资和经营矿产资源及能源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除外,
涉及资质证和许可证经营的除外);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
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商品贸易(涉及许可证经营的除
外)。
截至2026年6月30日,西矿集团资产总额7,894,374.85万元,负债总
额5,401,446.22万元,资产负债率68.42%,所有者权益总额2,492,928.63
万元;2026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504,270.03万元,实现净利
润618,612.01万元。
西矿资产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公司与西矿资产及其子公司、
以及西矿集团及其部分子公司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
情况。
(四)宁波宁兴西钢机械有限公司
宁波宁兴西钢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宁兴”)注册于2019
年4月24日,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渡口南路147号1幢147
号二楼西-289,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雄城。经营
范围:普通机械设备、钢材、机电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材的
批发、零售;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
截至2026年6月30日,宁波宁兴总资产1,263.78万元,总负债650.06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13.72万元;2026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宁波宁兴公司系本公司联营公司,本公司与宁波宁兴公司构成关联
关系。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
情况。
三、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2026 年增加预计额度
青海国投及附
留债利息 执行重整方案 700
属公司
留债利息 执行重整方案 40
西矿集团及附
属公司 采购原材料、化工物资
市场定价 14,000
等原料
留债利息 执行重整方案 15
建龙集团及附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
市场定价 17,000
属公司 物资、产成品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市场定价 5,000
物资、产成品
宁波宁兴 向关联方销售钢材等 市场定价 1,300
合计 -- -- 38,055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以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为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
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留债利息按照《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相关
留债规定条款暨债权人选择债权受偿方式、偿债资金、利息清偿周期、
偿还日期、留债利率等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主体及附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交易定价双方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
允价格为基础,通过参考可比市场价格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确保定价
机制透明、合理,不存在偏离市场公允的情形;同时,日常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
留债利息是执行《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所致,经过
了西宁中院的裁定确认,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