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规定,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 19 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毛大庆、
杨涛、高海江出席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毛大庆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拟提
交至第六届董事会第 38 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鉴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未达成、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参与资格,公司相应
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毛大庆、杨涛、高海江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