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0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 、 2026 年 8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江苏宏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769,030股用途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除该项内容调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
不作调整。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有2,220,020股拟用于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同时因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3日期间,“宏微转债”的转股数量为
本 次 回购 股份 注销 完 成后 ,公 司总股 本预 计将 由 216,752,529 股减 少 至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
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
下:
法定假期的,将自动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首个工作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
日的8:00-11:30,13:00-17:0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信件
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
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此外,采取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联系人
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