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48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不改变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及总金额,仅调整超级
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内部投资结构。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
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新项目“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以下简
称“超级工厂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明细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
权人士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全部相关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
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超级工
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8 号文)《关于同意埃夫
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446,838.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6.35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33.74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89.49 万
元,小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 113,542.50 万元。在
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
体如下:
原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使用募集
项目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资金额
金额(万元)
(万元) (万元)
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
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
产能建设项目
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
项目
合计 113,542.50 113,542.50 72,589.49
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
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 21,228.89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投资超级工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公告编号:2024-068)。
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公司已对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三、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到超级工厂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
鉴于项目开工前相关程序整体延后,公司结合超级工厂项目建设实际推进情
况,为配合后续投产需要,拟对项目投入预算结构进行调整,并提前开展设备购
置及调试工作,以保障项目建设与投产目标有序衔接。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
合目前实际情况,在超级工厂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对本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转入 调整后拟使用转入
序号 项目 拟投资总额 调整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189,347.48 21,228.89(注) 0.00 21,228.89(注)
注:调整前后拟使用转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数不变,均为 21,228.89 万元,系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三个募投项目结项时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结项时公司尚未收到的利息收入和尚未支付的银行
手续费,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三个募投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是结合超级工厂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超级工厂
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全体委员
认为:本次对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系基于超级工厂项
目实施的实际建设投入进度情况做出,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推进超级工厂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超级工厂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不利影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超级工厂项目使
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明细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
述事项涉及的全部相关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拟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事项及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调整超级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