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3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
称“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予以整体结项。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
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 24,547.33 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
出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本次整体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可转债募集资
金净额的 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7,177.64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4 月 29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00.00元,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28,223,584.91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相关商业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基本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予以整体结项。截至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 节余募集资
结项名称 结项时间 诺使用金额 际使用金额 金金额
(A) (B) (C=A-B)
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
电项目[注 1]
晶科海南 20 万千瓦源网
荷储一体化项目
工商业分布式 46.06MW
光伏发电项目
建 德 市 50MW/100MWh
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 2024/8/15 5,804.76 5,504.78 299.98
期 25MW/50MWh 项目
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
光伏发电项目
工商业分布式 52.43MW
光伏发电项目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金塔县 49MW 光伏发电
项目
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
用示范项目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目
讷河市 125.3MW 光伏平 已部分终
价上网项目 止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注 2] 不适用 90,000.00 87,963.43 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不适用 3,046.12 3,062.31 0
流动资金[注 1]
节余募集资金小计(D) 23,109.73
尚未使用的利息净额小计(E) 1,437.60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F=D+E) 24,547.33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24,547.33 万元
[注释] 上表所列“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按该募投项目结项、变更或终止时确认并披
露的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填写;上表所列“结项时间”系相关项目结项披露时募集
资金投入、节余资金的核算截止日期;上表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1] “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高于承诺使用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
[注2]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包含了坐扣的承销与保荐费用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陆续投入商业运营,截至
集资金产生节余主要系两方面因素:
一是各募投项目虽已全部投入商业运营,但部分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仍在推
进过程中,相关工程及设备等的进度款尚未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同时,部
分项目按工程及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留存的质保金尚在质保期内,公司暂未予以支
付。上述待支付的工程及设备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合计约1.3亿元(最终金额以竣
工结算审定结果为准)。鉴于该部分款项整体结算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后续待竣工结算全部完成、质保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公
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款项,该安排不会对募投项目日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
响。
二是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立项后至建设实施阶段,光伏上
下游产业链供需格局发生变化,硅料等上游原材料价格回落,带动光伏组件、储
能系统采购价格下行,项目核心原材料实际采购成本较立项时预计金额显著降低,
由此形成采购资金结余,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便于账
户管理,公司拟将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24,547.33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
转出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上述节余募集
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募集
资金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可转债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4,547.33 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当
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鉴于公司可转债募投
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的 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
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晶科科技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