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5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 1 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 年 7 月 20 日
转制日期:2022 年 7 月 15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 827 号 0649 幢 201-220 室。
首席合伙人:罗国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科信共有合伙人 2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80
人,其中 2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浙江科信经审计的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7,236.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浙江科信共承担了 4 家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业务,主要行业有:土木
工程建筑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审计收费总额 46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科信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669.31 万元,已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未发生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浙江科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杨晶晶,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2 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复核过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剑峰,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家联科技(301193)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一波,现任浙江科信管理合伙人,2000 年开始在
浙江科信执业,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复核过家联科技(301193)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盈,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三江购物(601116)、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浙江科信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浙江科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浙江科信为公司年报审计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
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其
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2026 年度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与 2025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具体依据包括审计人员配置、工作量及事务所收费标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浙江科
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已
对浙江科信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诚信状况、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相
关信息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核,同意续聘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浙江科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浙江科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
作的质量,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
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浙江科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董事会同意续聘浙江科
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