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6-074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
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
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
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
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
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涉
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