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5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
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20 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知》(财会〔2026〕7 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
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根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
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
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20 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
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