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
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
子邮件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应参会 3 人,实际参会 3 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 Aimin YAN 主持,经会议审议并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公司出具的《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
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
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签名: Aimin YAN、赵颖、章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