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6-049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进展概述
(一) 子公司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
司预计 2024 年度为旌能燃气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6,000 万元人民币。
银行西安分行”)与旌能燃气办理签署的各类金融业务(包含本外币借款、外汇转
贷款等)而实际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之
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5 日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担保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为满足旌能燃气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昆仑银行西安分行就上述原合同
签订《补充协议》,公司为旌能燃气担保的主债权之最高余额增加 200 万元人民币,
由人民币 7,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7,200 万元。
(二)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和/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年度内新设立或股
的议案》
权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总计不超过 32,829 万元;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可循环使用,亦可调剂使用。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
期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
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2026 年 2 月 10 日刊载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26-003)、
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6)、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0)
。
金额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前
本次贷款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2026 年预 担保额度 使用担保额度 使用的担保额度
银行
(1) 计担保额度 (3) (4)=(2)+(3) (5)=(1)-(4)
(2)
昆仑银行
旌能燃气 10,900 5,000 200 5,200 5,700
西安分行
注:本次担保属于额度补充,新增部分占用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原合同
项下既有的担保额度不受影响,继续有效。
担保,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了本
次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紫金山南路 4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友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9 月 30 日;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燃烧器具
安装、维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一般
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等。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旌能燃气 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旌能燃
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旌能燃气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审)
资产总额 596,380,613.71 568,040,477.13
负债总额 307,958,339.48 272,395,466.7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288,422,274.23 295,645,010.39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6 月(未审)
营业收入 717,900,602.59 322,873,048.66
利润总额 38,322,469.46 26,793,839.72
净利润 33,137,019.04 22,466,960.1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昆仑银行西安分行支行旌能燃气就双方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签署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原合同中的第 3.2 条本合同所担保主债权之最高余额由人民币 7,000 万元变更
为人民币 7,200 万元。补充协议未做约定的,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四、董事会意见
中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其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
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经 2026 年 2 月 9 日公司股东会审批后,扣除因续贷重复统计担保额度后,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 50,099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累计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7,4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31.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8,677.7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