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6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6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区 6 栋 5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权的股份总数 97,417,8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194%。(截至本次股东会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12,795,82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 753,150 股,
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12,042,673 股,
下同。)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4 人。参与现场投票的 4 名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57,492,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8.424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08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9,925,04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2.794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 308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39,925,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2.79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 12.7947%。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 表决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表决
编码 名称 分类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结果
) ) ) )
《关 总表
于 决情 0 0%
年半 其
年度 中,
利润 中小
分配 股东 0 0%
预案 的表
的议 决情
案》 况
总表
《关 决情 0 0%
于修 况
订< 其
公司 中,
章程 中小
>的 股东 0 0%
议 的表
案》 决情
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
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