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8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月 26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6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7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0,582,113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52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4,651,873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860%。
(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930,24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6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470 名(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47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 表决 表决
编码 名称 分类 股数 股数 比 结果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 (股) 例
总表决
关于补 情况
选非独 其中,
立董事 中小股
的议案 13,846,428 86.9191% 1,801,597 11.3093% 282,215 1.7716% 0 0%
东表决
情况
总表决
关于补 情况
选独立 其中,
董事的 中小股
议案 13,994,828 87.8507% 1,675,997 10.5209% 259,415 1.6284% 0 0%
东表决
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程明明、张晓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
论意见为:沧州明珠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