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8 月 26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盛夏路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9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8,734,37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45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欧新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8,698,609 99.9596 21,759 0.0245 14,006 0.0159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分超募资金
支付重大资
产重组现金
对价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同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何晓恬、顾艳
本所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
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