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6-033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8 月 26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中农投大厦 802 单元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3.132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尹雷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并
主持本次股东会,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胡志毅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32,750,523 99.7629 359,901 0.1542 193,050 0.082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32,750,523 99.7629 359,901 0.1542 193,050 0.082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号
关于提名第十二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翰勋律师事务所
律师:虞婷律师、郭慧文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