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独立董事吕岩女士、林明波先生以
通讯方式参加),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虞阿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 2026 年 8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还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6 年度 1-6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134.81 万元,核销资产 2,177.49 万元。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6 年度 1-6 月公司税前利润总额 1,134.81 万元,核销
资产不影响公司税前利润总额。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
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中“关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规定、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
债的终止确认”规定、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规定、“关于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规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四、审议通过《关于受托表决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回避表决)
。
公司与明牌实业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明牌实业将其持有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银行”
)5886481 股股份以及协议委托期限内明牌实业
因瑞丰银行实施送股、配股、拆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额外增加的瑞丰银行股份所
对应的除收益权、处分权(包括股份质押)
、知情权、认购增资/优先购买权之外的股东权
利中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受托表决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